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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志浩 《广东教育学院学报》2010,(6):48-52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确定的适当与否,直接影响到受害人能否得到足额的赔偿。国外各个国家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立法例不尽相同,原因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理论基础不同。分析我国现有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法律规定,应在机动车名义车主与实际车主不一致,以及出租机动车致人损害、与车主有关系的第三人,在未经车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机动车而发生交通事故等情况下,对责任主体的确定进行相应的立法完善,以有利于交通事故的顺利解决。 相似文献
2.
倪业群 《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37(2):15-18
道路交通事故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1992年生效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31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体作了规定,但该规定过于简单,无法理清复杂的责任主体应负的责任。立法应确定车辆所有人负赔偿责任,再规定车主的除外责任。垫付责任有悖法理。应制定一部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法。 相似文献
3.
确立我国机动车道路事故赔偿责任主体应遵循过错直接赔偿原则、先行垫付原则、替代赔偿原则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范围应包括挂靠单位的机动车事故赔偿主体,分期付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被盗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等情形。 相似文献
4.
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法律现象和后果影响已经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以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原则作为切入点,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一般原则和实践中的赔偿情形进行探讨,并从实践角度对《侵权行为法》提出了立法和司法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杨小勤 《宁夏师范学院学报》2008,29(5):136-140
<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问题做出了一些新的规定.本文依据这些规定,对出租车乘客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诉讼请求的选择和程序规则的运用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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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贾红英 《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11(5):81-83
随着交通工具的日益发展及广泛应用,给人们带来便捷的同时,也产生了大量的交通事故,如何确定赔偿责任主体对受害人进行及时赔偿,以及赔偿过程中采用何种归责原则,这些都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结合我国交通事故归责原则的发展历程以及在归责原则方面存在的不足,对我国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制度中责任主体的确定及赔偿制度的完善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9.
王丽丽 《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5(3):44-46
机动车车主与驾驶员分离的情况下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其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承担问题较为复杂,我国立法还没有相关明确具体的规定.根据各国不同的经验,从机动车车主替代责任的法理学基础、法价值理论等方面入手,充实和完善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是我国当前司法实践中需要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10.
李玉子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39(2):98-101
笔者阐述了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无过错责任原则确立的合理价值.同时论证了该责任适用中存在的责任主体范围过于宽泛问题。提出应将单纯的驾驶人排除在无过错责任主体的范畴之外的观点,同时还就法律层面进一步完善无过错责任主体的资格条件提出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1.
张迅雷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11(4):132-135
以案例为研究载体,以机动车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归责原则为切入点,注重研究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适用范围。在研究过程中突出解决保险赔偿问题在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问题中的核心作用,并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从而更公平合理地处理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后果。 相似文献
12.
13.
王也 《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38(1):72-76
人工智能时代,无人驾驶汽车的到来及其造成的交通事故,给现行法律规制提出了挑战,出现了交通事故后责任主体认定难、责任因果关系不清、责任承担法律缺位、保险制度不完善、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应明确责任主体的民事侵权责任和刑事犯罪责任,理清无人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责任的因果关系,构建无人驾驶汽车保险制度,明确监督管理的"在场"责任,为道路交通的安全以及无人驾驶汽车行业的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相似文献
14.
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归责原则的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归责原则经历了一个从无过错责任到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相结合的过程。通过分析无过错责任的概念、产生的社会背景及适用的法理依据,论证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确立的归责原则的正当性、科学性、合理性。 相似文献
15.
陈来宏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2012,(5):59-62
责任保险中的第三人直接请求权,是指责任保险的第三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请求保险人直接给付保险赔偿金的权利。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赋予机动车"交强险"第三人享有直接请求权,在现有立法现状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应借鉴世界主要立法国家的立法例,对受害第三人的范围,应根据实际情况区分对待,赋予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受害第三人直接请求权。 相似文献
16.
蒋亚非 《常熟理工学院学报》2007,21(1):37-39
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购买机动车辆的增多,道路交通运输变得日渐繁忙。由于一些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不强,违章驾驶,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在逐年递增,由此而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案件也随之上升。本文就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及其赔偿责任谈一些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17.
对出租车交通事故侵权责任主体进行认定时,应根据不同的运营模式,并结合“运行控制”和“运行利益”的标准来进行判断。在公司经营制模式中,出租车公司是赔偿责任主体;在挂靠经营制模式中,挂靠者是赔偿责任主体,被挂靠不承担赔偿责任;在承包经营制模式中,承包方是赔偿责任主体,发包方负连带赔偿责任;在租赁经营制模式中,出租人是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以出租人对承租人的驾驶资格是否知情为前提。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