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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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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针对“快慢班”问题,国家教委曾发出《关于规范当前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的若干原则意见》,明确指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和变相招收“择校生”,义务教育阶段不设重点校、重点班、快慢班。由此可见,义务教育阶段办“快慢班”问题已经定性,本文就不作讨论,而专门针对高中阶段办“快慢班”问题谈谈一家之见。随着高中阶段招生面的不断扩大,以学生成绩为衡量标准的生源“质量”日益下降,学生主体的认识差异性越来越大,呈现出多层次性。这就对传统的高中教育理念、教学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战。许多高中教师都有这么一句无奈的感…  相似文献   

2.
2006年6月,按照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关于做好清理整顿改制学校收费准备工作的通知》和国家有关精神,呼和浩特市清理整顿了现有民办学校,坚决取缔公办中小学举办的不符合政策的“一校两制”学校或“校中校”。严禁公办中小学以与民办学校联合的名义举办“校中民办校”或“校内民办班”,严禁民办学校在公办中小学设班招生。各公办中小学不得以改制名义高收费。公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严禁招收“择校生”.不得将以分校名义招收的小学生与派位学生混合编班。新生分班要均衡,禁止分快慢班和重点班。  相似文献   

3.
教育新闻     
法律、规范义务教育不得招收择校生最近在中山大学召开的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中纪委委员、教育部党组成员、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张天保指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的初中和小学应坚持就近入学的原则,不准招收“择校生”,符合条件的借读生交纳借读费后不再交纳杂费: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招收择校生应在分数、人数、金额上执行国家或省级政府制定的标准,不准挤压计划内的招生指标,不准再收取赞助费或建校费。考试、教材全国普通高中将使用新课程方案近日,教育部发出通知,要求从2002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开始,全国使用《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试验修订稿)》和各学科教学大纲(试验修订):需要将教材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  相似文献   

4.
李六合 《成才之路》2010,(9):I0007-I0007
新修订的《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浙江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介绍,重新修订的《条例》中,讲得最多的就是素质教育。“比如说不再允许学校办快慢班,不允许在义务教育阶段搞重点与非重点学校,要求学校必须确保学生的休息时间、锻炼时间。”  相似文献   

5.
袁新文 《教育》2014,(4):11-11
日前,北京市宣布拟从2014年起全面取消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而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全国19个大城市应当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方案。但是,不同区域、不同学校之间教育资源的鸿沟,使得家长们择校热度不减。择校途径五花八门,家长热捧导致天价学区房,人为制造新的“就近入学”。  相似文献   

6.
《教育与职业》2006,(10):28-28
孙继业委员:虽然义务教育阶段不准招收择校生,但事实上一直以捐资助学的名义变相存在,这已经成为一个众所周知的潜规则。每到新生入学前,家长们便托关系、找门子、批条子、送票子,想方设法地送孩子上名校。有的择校费最低3万元,高的达10万元。但由于捐资助学符合教育法规定,有关部门也无法查处。高中择校生虽有“三限”规定,但费用偏高,如北京市明文规定择校费不许超3万元。  相似文献   

7.
秋季开学在即,教育部部长周济强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向学生家长收取与招生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共建费”。 周济严厉指责教育乱收费现象,认为这会伤害青少年学生的幼小心灵,不  相似文献   

8.
从今年起,济南小学阶段择校生到中考时将一律不享受指标生和推荐生待遇。为促进济南市各中小学的均衡发展,济南市出台了更加强硬的政策——严格控制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济南市规定,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生人数和比例均要低于去年的择校生招生实际。  相似文献   

9.
根据教育部网站日前公布的一项通知,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每个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接收学区内学生的比例不得低于当年招生人数的90%。教育部等七部门在《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提  相似文献   

10.
从“择校生”说起──对义务教育本质特征和规范化的思考梅汝莉近年来,因普通学校择校生的收费问题,在政府、学校和家长中激起了不小的波澜。教育行政部门纷纷发文告、下禁令,真重要理由是维护义务教育的本质特征──免费的普及教育,规范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行为。我国...  相似文献   

11.
资讯     
教育部规范公办高中招生择校生不得超过三成今年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以学校为单位计算,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总数的30%,比例低于此标准的不准提高。据教育部监察局局长刘金平介绍,教育部2006年将继续巩固完善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三限”政策,严格限制择校生比例和收费标准,力争逐年有所降低;要切实将择校生纳入当地统一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示;不得在择校生之外以非计划生、自费生、旁听生等其他任何名义招收学生;要按照报名学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一次招满。目前,仍有部分学校以招收择校生为名违规收费。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是教育部2006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据介绍,教育部正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遏制择校现象的蔓延势头。(摘自新华网)教育部紧急部署雨季学校安全工作重点清查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针对近日四川、重庆等地接连发生小学教室、厕所围墙垮塌事件,造成多名小学生不同程度受伤等情况,4月19日,教育部发出紧急通知,部署开展中小学校舍清查,做好雨季学校安全工作。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部门,一要进一步提高对校舍安全和危...  相似文献   

12.
《人生十六七》2011,(3):46-46
据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从根本上必须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造薄弱学校,消除校际教育质量的差距。同时必须完善招生政策,规范招生秩序。取消义务教育阶段以各种学科类实验班的名义招生。治理公办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占坑班”,从中为本校选拔生源的行为。明确学校禁止收取择校费,切断学校收取择校生与获得...  相似文献   

13.
《基础教育课程》2006,(3):64-64
在1月13日结束的2006年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教育部部长周济强调,教育系统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党风政风建设的工作重点,努力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要紧紧抓住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机遇,从根本上治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问题要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停止审批新的体制改革学校,不准搞“一校两制”,更不准以改制为名高收费; 要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坚决纠  相似文献   

14.
中小学“择校”现象,一直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人民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对此,教育部曾三令五申,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也采取了许多措施,制止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生”现象。虽然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是却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现象,相反还有蔓延的趋势。  相似文献   

15.
《教育文汇》2006,(2):12-12
在各地“择校风”日益盛行的环境下,安徽省铜陵市历经10年,推行教育均衡化理念,扶持弱校,让各学校均衡发展,基本消除了择校生,创造了一个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范例。家长说,“这里的学校没有好坏之分,只有远近之别。”为此,他们不再挖空心思为孩子择校。专家评价,铜陵是“中国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没有择校的城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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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国家教委副主任柳斌在最近召开的关于治理中小学乱收费问题的电话会议上指出,今年要把治理义务教育阶段乱收费问题作为重点,力求取得明显效果。为此,他重申和提出五项规定,作为1995年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阶段性目标:1.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和小学坚持就近入学的原则,不准招收“择校生”,严禁把捐资助学同录取学生挂钩;2.初中和小学必须严格执行新课程教学计划,不准举办各种收费的补  相似文献   

17.
由于基础教育资源分布不平衡,学校之间的教育质量存在差异.家长为了能让孩子得到优质的教育服务想方设法择校.进心目中的“重点”。由此,义务教育阶段特有的一个名词“择校生”产生了。  相似文献   

18.
《天津教育》2013,(17):45-45
本刊讯教育部7月发布关于做好2013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不含择校生)的20%,学校招生计划和录取结果等须向社会公示。  相似文献   

19.
本刊讯根据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不久前认真开展了收费自查自纠活动。自查自纠的时限为今年春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重大的乱收费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重点自查自纠违反自觉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以择校为目的的违反规定收取赞助费、转学费等,以及违反规定收取补课费、代收代办费年终不予结算,组织学生统一订购报刊杂志等问题。普通高中重点自查自纠招收择校生违反“三限“政策乱收费问题,严格将择校生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招收总数的30%以内,分数控制在当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  相似文献   

20.
既然禁而不止何不导之以行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问题的提出 择校生现象早已有之,于今犹烈。择校生现象之所以成为近年来人们的热门话题,其实质是择校与高额收费相联系的问题。笔者以为,只要存在着学校办学条件、办学质量的差异,择校生现象就永远存在。 1、择校现象是禁而不止的 1995年上半年,为了治理中小学乱收费问题。国家教委有关负责人指出:“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不准招收择校生。”这个意见大概是依据《义务教育法》的第九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学,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规定。从宏观角度看,这个规定无疑是正确的。但它只是一个理想的目标,实际上很难做到完全的“就近入学”,这是因为:(1)我国的中小学教育是以国家办为主,但从政府的现实财力来看,所能提供的条件在绝大多数地区满足不了实际的需要,政府投入的大头彼人头费吃掉,剩下的小头连公用水电费也保障不了,而且,公用经费还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2)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城市与农村,发达地区与中等发达地区、不发达地区,以及同一地区内部都存在着差别。同是由国家办的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无论校舍、设施,师资等办学条件、办学水平都存在着明显的差别。这种状况决非短时期内可以消除的。(3)由学校自身历史发展所积累的办学经验,社会的知名度、美誉度等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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