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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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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法基本原则含效力贯穿于民法始终的根本准则及具有一定宣示价值的特别规则.公平原则是民法基本原则中的核心原则.近、现代民法价值取向的特征分别是安定性和妥当性,它们的主要价值取向都是公平和秩序.民法本位是民法的根本指归.近、现民法本位未变,即都是权利本位、个人本位.个人本位比权利本位更为本原,称其为民为本位,则更确切.可在广义社会法下的经济法等和其它行政法中确定社会本位乃至国家本位.民法本位是民法的出发点,民法价值是民法的归结点,均蕴含并体现在民法基本原则中.  相似文献   

2.
市场经济是并非来自理性的制度,它是自生自发地通过社会演进而形成的社会秩序.而民法作为市民社会交往的规则,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正是这种自生自发社会秩序的主要法律体现.在自由主义的自由观中,自由是一种免于强制的个人自由,这是一种消极自由,是法律下的自由.在市民社会,市民以追求私益为根本,为达至此目的,自由是市民社会交往必不可少的前提和基础.民法的基本理念的基础性价值或内在价值均为自由,其中,私法自治是民法的精髓,是自由的集中体现.民法是权利本位法,民法中的绝大多数制度和规则无不折射出市民社会对自由的内在要求.民法的终极目的是维护私权,而维护私权就是维护人的自由.  相似文献   

3.
民法主要是调整私人利益的实体规范,它以关心人、保护人的精神安宁为最高准则.民法的本质就是权利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应体现权利本位,权利是民法的出发点和归宿.民法应赋予民事主体一系列的权利而不是主要规定强制性的义务.在一个公权利发达而私权利相对滞后的社会,应积极培植私权利,提倡以人为本,把权利本位作为民法的价值基础.  相似文献   

4.
诺齐克坚持个人本位的方法论原则,主张把个人权利至上的原则贯彻到社会和经济利益的分配领域,提出了持有的正义原则(资格理论)以批判罗尔斯的正义论。但其个人权利逻辑在先的理论预设本身就是站不住脚的,因之而来的自由至上论也不能成立。  相似文献   

5.
从形式正义到实质正义的转变是现代民事立法的趋势,这是由社会经济条件所决定的.民法的形式正义阶段产生了私权至上、主体地位平等、契约自由、意思自治等原则,在法学思想方面占主导地位的是概念法学;而实质正义表现为对民事主体权利和私法自治、契约自由等原则的限制,并且强调民事主体的社会责任,在法学思想界盛行自由法运动.我国的民事和经济立法对上述趋势的成果进行了大量的吸收和借鉴,了解其内容并把握其精神实质对于我们更好地学习相关法律大有裨益.  相似文献   

6.
民法典源于古罗马《民法大全》.后世民法典编制体例及民法本位多有移易.民法本位是民法典编制的灵魂.对民法本位的界定,学界陈说多很模糊,对我国民法本位的取向亦多有偏颇.本文提出,民法本位即民法的指归,指民法的指导思想和根本任务,即其出发点和归结点.我国民法本位应坚持人的本位,即民的本位,市民的本位,个人本位.对梁慧星的我国民法应兼社会本位说提出质疑,认为社会本位应在社会法和经济行政法的份内.我国制定民法典应坚持民为本位,吸纳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乃至世界各国民法优秀遗产,不盲目套模、克隆.  相似文献   

7.
一般人格权是以人的自由、尊严和安全为标的的,具有高度概括性的权利。它的发展不仅是现代民法的进步,更体现了人作为社会主体的价值所在。人格利益的多样化不仅丰富了它的内容,而且作为具有一般条款性质的权利,在司法实践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8.
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简称诚信原则。其作为法律所吸收的道德观念肇端于罗马法,意为诚实、一善意、正当、守信等,是贯穿于私法的实体和诉讼两部分的概括性原则。后《法国民法典》将其作为契约自由原则的补充予以规定(《法国民法典》第1134条)。19世纪末,伴随社会的发展变迁,法律思想之主流由个人本位走向社会本位,由只注重个人利益转向对多重利益的兼顾。1900年的《德国民法典》使诚实信用原则摆脱了以往的从属地位,而上升为债法的基本原则(《德国民法典》第242条),1911年的《瑞士民法典》其立法思想推崇法的切实可行。  相似文献   

9.
道德以其自律性要求维持社会的稳定,但其局限性极大.在商品经济社会,法律已成为调节人们之间各种利益关系,处理社会冲突,营造和巩固稳定的社会秩序的决定性力量.民法基本原则在坚持法律的他律性的同时,吸收了道德的自律性规范,通过在平等主体之间构筑公平、诚信、平等、自愿的社会基础,夯实社会的稳定秩序,实现其构建和谐社会的功能和社会价值,体现了民法基本原则追求和谐的社会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10.
私人权利与公共权力的冲突永恒地贯穿于人类政治文明发展历程中。国家权力来源于个人权利,并在终极意义上应当服务于个人权利。公共权力的活动空间在于社会公共事务而不可侵犯私人领域。否则,将对个人自由形成重大威胁,阻碍社会自主性因素的成长。转型中国公共权力建设需要确立"权利本位"、"以人为本"的价值导向和根本原则,积极推进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完善权力运行监督与制约机制,培育成熟公民意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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