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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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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公民迁徙自由的保障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迁徙自由权是一项基本人权,我国1954年宪法第十九条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居住和迁徙自由。但由于受种种因素的影响,迁徙自由没有再写进后来的三部宪法当中。大多数学者认为后来没有规定迁徙自由主要是受我国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在计划经济仍占主导地位的时代,没有必要规定迁徙自由。我国先后签署了《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公约》,而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权保护的需要,我国需要明确迁徙自由的权利属性,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保障。  相似文献   

2.
迁徙自由是现代法治国家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也是近代民主宪政条件下公民的一项重要的宪法权利。在我国宪法中恢复迁徙自由势在必行。而迁徙自由权的立法保障是一个渐进式逐步推进的过程.其关键在于宪法如何规定迁徙自由权以及如何建立相应的法律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3.
迁徙自由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不仅为世界各国宪法所确认,也为一系列国际性和区域性人权公约所确认,我国建国前和建国初的宪法及宪法性法律对迁徙自由也曾作出过规定,但从1975年宪法开始取消迁徒自由至今迁徒自由从我国宪法中悄然消失,这显然和我国现行宪法“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相悖。现行宪法恢复和重新确认公民迁徙自由权。既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我国法制统一和尊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同时还是完善我国人权立法、履行国际人权公约的需要。  相似文献   

4.
迁徙自由是人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国际人权法的重要内容。广义的迁徙自由包括国内迁徙自由和国际迁徙自由。迁徙自由有着多方面的重要价值。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确立公民的迁徙自由已成为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大势,这也是中国履行国际义务的要求。目前我国可以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及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为契机,在宪法上恢复公民的迁徙自由权,并逐渐采取相应措施,使这一权利得到落实和保障。  相似文献   

5.
迁徙自由是一项不可剥夺的公民基本权利,它是人身自由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今世界,许多国家的宪法、国际组织的法律都直接或间接承认并规定了公民的迁徙自由。在我国,建国初期的《共同纲领》和1954年宪法确认了公民的迁徙自由,其后三部宪法均未作出规定,而目前迫切需要恢复迁徙自由基本权利的面目。公民迁徙自由宪法保障不仅是人权本身以及我国缔结的国际人权公约的要求,也是加快城镇化建设进程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所以,它具有必要性;同时,现行户籍制度的改革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和谐社会的建设以及宪法监督制度的日益完善,又为公民迁徙自由宪法保障提供了可行性。  相似文献   

6.
迁徙自由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所规定的一项基本人权,是现代社会公民应当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实现迁徙自由也是宪法的使命。我国应加快户籍制度和劳动人事制度的改革,以逐步实现公民的迁徙自由。  相似文献   

7.
论迁徒自由   总被引:1,自引:1,他引:1  
迁徒自由是公民一项不可剥夺的基本人权,此项权利不仅为世界各国宪法所确认,也为《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所确认。宪法对公民迁徒自由的规定是指公民具有自由择居和自由出入国境的自由,国家为维持公共秩序和保障国家安全可以在不违背宪法自由精神的前提下制定法律对之加以必要的限制。我国现行宪法没有规定公民的迁徒自由有其历史和经济方面的因素,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宪法重新确认公民的这一权利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8.
迁徙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在国际公约、各国宪法和其他法律中都有着广泛的规定。我国已经加入W TO,并先后签署了两个国际人权公约。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迁徙自由越来越为我国社会各界所关注。因此,无论从国内社会发展的需要还是从履行国际条约的要求来看,我国都应当尽快在宪法中对迁徙自由加以确立和保障。  相似文献   

9.
迁徙自由与市民社会--兼评我国对迁徙自由权立法的考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迁徙自由是现代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已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同。长期以来,我国除了在个别历史阶段,法律对迁徙自由基本上采取了限制的态度。这与我国的经济体制及市民社会的缺失有关,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及市民社会的发育,要求迁徙自由入宪的呼声日益高涨,但是在宪法上承认迁徙自由与现实中完全实现迁徙自由是有区别的。从应有权利到法定权利的转变不是一时就能实现的。迁徙自由的实现有赖于相关制度的完善及市场经济的成熟。基于目前的情况,我国现行宪法中没有规定迁徙自由。  相似文献   

10.
迁徙自由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已经获得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同,许多国家将其作为公民基本权利在宪法中明确予以规定和保障。我国已经加入了WTO,先后签署了两个国际人权公约。对此我们应重新理解迁徙自由的涵义,结合我国国情,我们应在创立有利的社会环境、法制环境、通过寻求公民迁徙自由权的法权基础从而在宪法中确立公民迁徙自由权,同时建立相应的救济制度,以真正实现我国公民迁徙自由权的宪法保障。  相似文献   

11.
《宜宾学院学报》2019,(3):41-46
虽然科研自由权作为文化权利的子权利在我国《宪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但它应当受到限制。对科研自由权进行限制是为了维护人类生存、人的尊严和保证科研的良性发展与规范科研秩序的需要。科研自由权应当接受我国《宪法》中人格尊严条款、人权条款、公共利益与他人合法权利、公共秩序和公共道德的限制。为了维护人类尊严,宪法学必须谨慎处理好科研自由权与其他权利的关系,既要保证科研自由权得到充分地行使,又要保证科研自由权不会侵犯到人类的尊严和自由。  相似文献   

12.
知情权应是一项宪法权利 ,这可从它在国际人权法文件和各国法律制度对知情权的规定、知情权与表达自由的关系等几个方面得到论证。我国宪法应明确规定知情权 ,这是人权保障的要求 ;也是宪法实施的需要。  相似文献   

13.
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人权和基本自由,是一个国家公民的宪法权利,国家是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实现的义务主体,这是国际法有关受教育权立法的基本精神。而我国现行宪法对受教育权性质的规定则持权利与义务的统一观,其表述存在着语义与逻辑上的固有缺陷,其立法精神也与国际法不符,不利于我国公民受教育权利的实现,因而有必要对我国公民受教育权的法律基础进行重新审视,以便对现行宪法和法律法规做进一步的修改,使公民的受教育权利能够得到更好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14.
知情权应是一项宪法权利,这可从它在国际人权法文件和各国法律制度对知情权的规定、知情权与表达自由的关系等几个方面得到论证。我国宪法应明确规定知情权,这是人权保障的要求;也是宪法实施的需要。  相似文献   

15.
改革开放以来,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城乡二元制成为公民的自由迁徙的主要障碍,引发了政府管理、行业分布、医疗、教育等方面的矛盾。迁徙自由权作为体现人权基本内容的权利应该通过宪法修正案的方式成为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迁徙自由权入宪是我国宪法落实保障人权原则和履行国际条约义务的共同要求。  相似文献   

16.
公民的迁徙自由权又称迁徙权,是基本人权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的宪法中并没有规定公民的迁徙权,并且我国现行的户籍制度限制了公民迁徙自由权的实现,因此有必要将迁徙自由权纳入到我国的法律保障范围内,完善我国的基本人权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17.
劳动权是一项基本人权,也是公民的宪法权利,国家有承认并采取适当步骤和必要措施以全面实现劳动权的义务。1949年前,历部宪法都对劳动权作出了规定。1949年后,我国对劳动权的保护主要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计划经济体制下,公民劳动更多是对国家的一种"义务"和"责任",择业自由并没有得到宪法的承认和保障;第二个阶段,随着1982年宪法的制定及其历次修正,我国对劳动权的宪法保障已形成了一个较完整的体系,但平等就业、自由择业、组织工会权以及劳动安全等问题依然未能在宪法层面得到明确。在未来的修宪中,建议取消劳动作为宪法义务的规定,进一步扩大对劳动权的保障范围,并从立法、行政、司法各个环节完善我国劳动权利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18.
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有两个不同价值思路:一种是基于主权原则而产生的国内法治途径,根据此种分析方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所确认的普遍人权在中国国内法上只具有与公约批准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所保护的权利相同的效力,为此,批准公约时就必须考虑宪法所规定的各种宪法权利、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中所保护的权利如何在法律效力上优越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所确认的普遍人权,并以此来对不一致的规定在批准公约时实行必要的保留或者是做出解释性声明;另一种思路是基于“人权入宪”的契机,承认《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所规定的普遍人权已经被宪法所肯定,成为中国宪法所保护的个人所享有的宪法权利的一部分,由此产生的问题就是在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后如何制定一部整合国际人权公约中的普遍人权和宪法所保护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以及其他法律、法规所保护的个人权利的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权保障法》。  相似文献   

19.
流动儿童受义务教育权是一项兼具自由权和社会权的基本权利,并具有可诉性。我国流动儿童受义务教育权在入学机会和受教育过程方面存在不平等,同时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宪法诉讼制度,而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在保护流动儿童受义务教育权方面存在缺陷,因而其权利存在缺损。为了有效保护流动儿童受义务教育权的实现,我国宪法应增加迁徙自由条款,实行宪法的司法化,完善违宪审查制度,并在行政诉讼中增加能够保障流动儿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相关规定等。  相似文献   

20.
迁徙权是公民的基本人权和宪法权,也是国际人权宪章重点保护的内容之一。公民迁徙权的缺失,导致公民权利的不平衡。我国目前的户籍制度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与市场经济和国际人权宪章存在着诸多冲突。改户籍制度为公民身份证制度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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