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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周凡森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1,(2):33-34
必要共同诉讼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制度,既提高了共同诉讼制度立法的科学性,又扩大了共同诉讼制度排解纠纷的机能,能够有效的使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司法制度更加的完善.本文简单的就这个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2.
张珉 《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6):19-22
新修改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环境公益诉讼的规定有利于保护环境,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但在起诉主体范围、举证责任分配、是否应先行调解等方面留下缺憾,可以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从扩大环境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调整举证责任、将环境公益案件明确纳入立案先行调解制度的适用范围等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3.
当事人的诉讼地位独立是民事诉讼的一个基本规则。但是,由于诉讼标的同一,必要共同诉讼人有共同诉讼的必要,并且只有一同起诉、一同应诉、当事人才适格。必要共同诉讼人之间表现出较强的关联性,所以,必要共同诉讼人内部相互之间的独立性如何体现,是保障共同诉讼人的整体利益和个体诉讼利益的平衡、保障多数人一方与对方当事人的诉讼利益平衡的关键,必要共同诉讼人中一人的行为对内、对外生效的要件有自己的特点,通过分析必要共同诉讼行为的独立性的牵连性,本为我国共同诉讼立法完善提供了有益的理论框架。 相似文献
4.
张培 《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4,(3):77-79
群体性劳动争议争议主体人数多、处理困难和社会影响大,针对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法院可选择适用共同诉讼和代表人诉讼。但共同诉讼适用范围有局限,代表人诉讼制度也存在诸多缺陷。鉴于我国群体性劳动争议诉讼机制的适用困境,建议改进代表人诉讼制度的同时,引进团体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5.
贾丽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11,27(11):73-75
随着社会的日益发展,特别是经济生活复杂性的增加,群体性纠纷会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人们对共同诉讼社会功能的期待也会随之增强。作为与单一诉讼:形态相对应的特殊诉讼形态,共同诉讼制度在民事诉讼制度中具有重要地位,学界对此虽有论及,但在广度和深度上尚显不足,而且共同诉讼的复杂性导致了司法实践的困境,因而对该项制度的理论研究亟待深入。从共同诉讼制度的内涵界定和历史渊源出发,分析我国共同诉讼制度的法理价值,探析共同诉讼制度的功能意义,对我国民事共同诉讼制度基本理论的探究完善有一定的意义。 相似文献
6.
文章对大陆法系国家类似必要共同诉讼进行研究,通过分析德国、日本类似必要共同诉讼的理论,反对我国主流观点把有客观牵连性的案件纳入类似必要共同诉讼的范畴之内,主张限制类似必要共同诉讼乃至所有必要共同诉讼的范围。 相似文献
7.
孔繁娜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0,15(3):42-44
司法解散制度作为股东权利救济方式的一种,虽然我国新《公司法》明确赋予了立法上的肯定,特定主体可以在特定情况下请求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及时救济自己的合法权益。但由于目前我国立法规定并不完善,存在过于粗糙、可诉性不强等缺陷,尤其是对司法解散诉讼当事人资格认定方面,不仅原告的资格确定不甚明确,对于被告更是完全没有规定。由此,深入研究司法解散诉讼当事人资格认定对我国司法解散制度的适用和完善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8.
公益诉讼通常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的诉讼。教育作为一项公益性事业,关系到每一位社会成员的利益和国家的整体利益,特别是当诉讼原告适格理论遭遇现实困境时,公益诉讼显得尤为必要。我国司法实践领域出现的学校和乡政府状告辍学学生家长案例表明教育公益诉讼已经成为现实,是儿童受教育权利司法保障的新进展。应现实的需求,有必要明确提起教育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教育公益诉讼的范围、诉讼请求中具有明确的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设立诉讼前置程序等,以构建完善的教育公益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9.
兰仁迅 《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4):64-71
学理上,我国民事诉讼法上的必要共同诉讼,被划分为“权利义务共同型”和“原因共同型”两类。这两类必要共同诉讼的区分标准模糊,造成两者之间既存遗漏又存重叠现象,且误导人们对该制度认识。因此,我们有必要从法理上重新反思必要共同诉讼类型。 相似文献
10.
卜开明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5,26(2):43-46
代表人诉讼,是指具有共同或者同类法律利益的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无法共同进行诉讼,而由当事人推选或人民法院与其商定代表人进行诉讼的一种法律制度。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代表人诉讼制度,是群体诉讼制度在我国的表现形式,为处理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群体纠纷案件提供了一种较为简便、经济的诉讼模式。本文结合国外有关群体诉讼制度,通过对我国现行代表人诉讼制度分析、比较,针对有关问题提出若干完善意见。 相似文献
11.
曹晓谦 《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8,17(6):51-55
我国民事诉讼简易程序无论在立法层面还是在司法层面上,均存在着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界限不清、适用范围不明确、适用范围过于狭窄、简易程序的设计不够科学合理等问题。本文根据我国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外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立法经验,提出了完善我国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具体建议,以期推动相关制度的完善,从而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和提高诉讼效率。 相似文献
12.
民事诉讼承担是一项学理上承认且理论成熟,司法实践中被普遍运用的重要民事诉讼制度,我国民事诉讼法却没有正面对其作出明确规定,诉讼承担的适用范围过于狭窄,且程序性规则完全缺失,导致司法适用鱼龙混杂,于法无据。而与我国立法渊源十分相似的日本,在其《新民事诉讼法》中对诉讼承担制度作了详细的规定,制度科学,实操性强,有很多值得我国借鉴的地方。我国应该吸收日本的宝贵立法经验,从诉讼承担的适用范围厘定及程序规则构建两大方面去完善我国的诉讼承担制度。 相似文献
13.
我国反垄断私人诉讼制度中的问题及其解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继峰 《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41(2):52-56
反垄断实施体制包括私人诉讼,反垄断私人诉讼又被称为“第二防护网”。私人诉讼在主体、目标和激励等方面都具有特殊性,这些特殊性决定了其作用也是特殊的。我国反垄断法在实施体制上是行政加有限的司法控制模式,私人诉讼范围的狭小将削弱反垄断法实施的效果,有必要扩大反垄断私人诉讼制度的范围。 相似文献
14.
法官释明权是民事诉讼中的重要制度。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并未对法官释明权制度作出明确规定,仅在一些司法解释中出现了个别类似规定,且这些粗线条的规定对释明权的主体、范围、行使时间等均未加以明确。建立我国完善的法官释明权制度,应当对释明权的适用范围、行使时间、行使方式、后果救济等方面进行规范,确保司法实践中法官的权力行使有法可依。 相似文献
15.
梁文莉 《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2,21(5):55-60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是保护环境的一项重要司法救济制度。与传统的环境侵权诉讼相比,环境公益诉讼在原告资格、诉讼目的、救济内容、诉讼价值等方面均有很大的不同。我国在司法实践中虽有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不断涌现,但相关的法律条文还很不完善。目前,在世界各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中,与我国一样同为发展中人口大国的印度已发展形成较为成熟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我国应辩证借鉴国外经验,修改相关立法,完善司法工作机制,尽快建立我国完善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6.
沈珍珍 《廊坊师范学院学报》2012,(4):104-107
关于经济公益诉讼制度的研究是近年来法学理论界探讨的一大热点,而经济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问题一直是经济公益诉讼制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传统诉讼法"直接利害关系人"理论阻碍并限制了经济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的确定。在司法实践中,扩大原告主体资格的范围,赋予检察院、社会团体、受害者及其家属原告资格,才能扩大经济公益诉讼的适用范围,更有力地保障公共利益。国外主要国家对于经济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界定经历了一个历史过程,对我国经济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构建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7.
凌高锦 《贵州教育学院学报》2014,(5)
公益诉讼制度符合对社会正义的现实渴求。我国《民事诉讼法》首次立法明文规定该制度,但制度实施和具体操作中仍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公益诉讼起诉主体的规定较为笼统,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较为模糊,现有法律规定并未设计合理的配套措施与保障机制等。域外各国规定的公益诉讼制度,虽在制度设置模式上存有差别,然其制度功能具有本质一致性。我国的公益诉讼制度仍需在主体、适用范围、诉讼前置程序、保障制度上加以完善,以彰显其制度价值。 相似文献
18.
汪跃平 《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38(3):66-69
为股东提供完善的司法救济途径,切实保护股东尤其是小股东的合法权利,这在当前显得尤其紧迫。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对股东权益司法救济的手段,但很不完善。为了全面保障股权司法救济之实现,必须增加集团诉讼模式,完善个人诉讼,引入派生诉讼制度等。 相似文献
19.
闫庆霞 《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39(3):55-59
建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的关键在于司法权的优化配置。司法权对于诉讼外调解的意义主要在于:调解标准的确立、调解组织的权威化和调解效力的强化。因此,我国的诉讼外调解制度,应当明确:改革我国诉讼外调解制度的突破口在于建立司法审核制,提升诉讼外调解协议的效力;通过设置附设于法院的诉讼外调解机构在组织上进一步融合诉讼外调解与司法权力的关系;而最重要的还应是完善诉讼机制,在更深层次上确立诉讼外调解的规范化背景。 相似文献
20.
我国《行政处罚法》中所规定的听证制度主要指听证会。其功能主要是查明事实真相.提高行政活动的透明度,保证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公正行使。行政听证制度已经成为现代行政程序法中的核心制度。建立并完善这一制度对于保障公民权利,实现社会公正,保证依法行政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完善我国现行的听证制度应从扩大其适用范围。扩大参加人的范围及做好与复议、诉讼的衔接工作等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