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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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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尹晓敏 《教育探索》2005,(12):97-98
学生合法隐私的保护是高校在开展心理咨询工作中亟待认真研究并加以有效解决的新问题。学生隐私信息的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个人生活问题的隐情及个体身心疾病的隐私等。保护学生的隐私权具有重要的价值意义,高校心理咨询中心必须制定一套规范的保护来访学生隐私的基本规则及其适用例外。  相似文献   

2.
档案工作中涉及大量的公民隐私权问题,文章论述了档案工作中的隐私权内容范围,分析了档案工作中隐私权的具体情形,提出了加强档案工作隐私保护的对策措施。对提高档案工作中隐私保护具有启发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3.
对侵犯初中生隐私权行为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方月丽 《班主任》2002,(12):18-19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往往认为初中生年龄尚小,无所谓隐私不隐私,更谈不到隐私权的侵犯问题,因此侵犯他们隐私权的事件时有发生。所谓隐私权就是公民隐瞒不危害社会的个人私事,未经本人允许不得将其公开的权利,是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之一。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我国诸多法律都有明文规定。对于青少年的个人隐私,我国法律有特殊保护。如《未成年人保护  相似文献   

4.
如何协调未成年学生隐私权与学校、教师管教权、知情权的冲突,是教育理论和实践亟待解决的问题。常见的学校、教师侵犯未成年学生隐私权的具体行为,主要表现在侵犯学生私人活动方面的隐私权、侵犯学生个人信息方面的隐私和侵犯学生个人领域的隐私权。  相似文献   

5.
我国法律对隐私权的保护未作具体的规定,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发生的侵犯隐私权的案件不能得到合理地解决。对隐私和隐私权进行界定,分析我国隐私权立法存在的不足,提出完善我国隐私权立法的建议。对隐私权的确认和保护,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实现个人之间的和谐、达到整个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6.
我国现行法律还没有提出明确的隐私权概念,但已经把隐私权作为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规定在《宪法》、《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之中。然而,到目前为止,几乎所有的学术研究和法律文件都只对应当保护隐私和隐私权问题予以关注,而对如何保护以及保护范围等重要问题,则没有实质性的突破。尤其是学生隐私权保护问题尚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学生隐私权被侵犯的事件时有发生,有的甚至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学生隐私权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不仅会影响学生的成长,也将不利于社会的进步。  相似文献   

7.
对于未成年人有没有隐私,需不需要保护,报刊上常有争论。一派观点认为,未成年人和成年人一样,应该享有隐私权;另一派观点则认为,未成年人毕竟是受父母监护的,如果过多地强调隐私权,不利于父母的教育;也有些教师认为,动不动就把隐私权抬出来,不利于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的教育。本人同意第一种观点,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成年人并不把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当回事,未成年学生也不知道自己还有个隐私权可以受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8.
档案利用与保护个人隐私是一对矛盾,在高校档案利用活动中如何处理好两者的关系,即做到最大限度地满足学校对档案信息的需求,又能有效地保护个人隐私不受侵犯,这是高校档案工作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新课题,也是档案工作法制化建设中必然涉及的.就高校档案利用中涉及个人隐私权保护的现状及其对策进行分析探讨,对搞好高校的档案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9.
学校心理咨询对预防、矫治学生心理问题,促进其健康、快乐成长,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具有独特意义。心理咨询是学校心育的主要形式和途径。但是,由于我国学校心理咨询起步较晚,心理咨询教师大都兼职,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训练,加之,心理咨询中需要涉及心理隐私,触及学生心灵深处的东西,而这些常为咨询对象所忌讳,特别是未成年学生对此十分敏感、多虑,一旦被有意或无意地张扬、泄露,势必侵犯学生的隐私权,造成不良影响,甚至带来严重后果。  相似文献   

10.
隐私在人类社会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其概念不尽相同,不同国家和民族的人们对隐私的认识也是不相同的。隐私和隐私权应当有一个明确的定义,隐私包括比较广泛的内容,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公民个人。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保护公民隐私权是多个法律部门的共同任务。本人试图从公民的隐私和隐私权概念和内容着手,来谈一谈保护公民隐私权的意义和途径。  相似文献   

11.
《现代教育技术》2019,(6):12-18
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在为教育变革提供诸多机遇的同时,也对学生数据隐私保护产生了新的威胁。文章从学生数据隐私的理解和相关研究入手,对学生隐私保护的动因进行了分析,提出学生数据隐私面临着智能技术与数据分析僭越隐私边界、互联网平台垄断风险骤增、传统"知情同意"数据保护架构不再适应等困境。随后,文章总结欧美国家的应对策略,具体包括设计隐私权及限制识别技术嵌入教育智能设备开发、社会组织协同设置教育行业自律条例、学生隐私制度建构辅以机构设立等。最后,文章提出学生数据隐私保护措施。文章的研究结论对于理清人工智能背景下学生数据隐私保护的潜在风险,并为我国建立系统可操作的学生隐私保护规制提供思路。  相似文献   

12.
我国的网络产业还刚起步,但侵犯隐私权的现象已极为突出。网民利益难以通过法律得到很好的保护,对我国的隐私权立法提出了新的要求,它要求对网络空间中产生的新的侵害隐私的行为加以制约。从隐私权涵义入手,阐述我国法律对隐私权保护的现状及网络空间中个人隐私权遭受侵害的内容,对我国网络隐私权的法律适用与法律保护进行了思考。  相似文献   

13.
信息时代的来临,个人信息隐私权面临被侵犯的可能,个人信息安全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文章从传统隐私权的概念出发,揭示网络时代隐私的主要表现形式——个人信息隐私权的内涵和主要内容,在分析我国个人信息隐私权被侵犯的现状的基础上,倡导遵循基本原则,明确具体规则,采取综合措施,以进一步加强对我国个人信息隐私权的保护。  相似文献   

14.
随着社会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在校学生隐私权的问题日渐突现。侵犯学生隐私权,包括乱搜、乱看、监视监听、公布披露、调查刺探等方面。侵犯学生隐私权行为有社会、法律、物质条件等原因。学校应从现存的法律中找到保护学生隐私权的依据和救济的途径。  相似文献   

15.
在学校中,未成年学生(以下简称学生)隐私权与教师知情权和教育权的冲突现象时有发生:教师为了管理和教育学生,需要对学生的一些隐私具有一定的知情权,而学生拒绝教师对其隐私的共享,教师不知学生隐私的一些内容,将无法确定问题的性质,进而影响教师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管理和教育学生。因此,研究学生隐私权与教师知情权和教育权的冲突及其对策,无论是在法律规  相似文献   

16.
论隐私权     
隐私权就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私人信息、私人活动、私人空间进行控制、支配和利用并禁止他人非法察知、涉入、公开和利用的权利。隐私权是自然人的一项独立人格权,在性质上是绝对权。它的核心价值在于保护个人私生活的安宁。隐私权的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三要素构成。隐私权的主体只限于自然人,其中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应受到特别关注。隐私权的主体也可能为二人以上,从而形成共有隐私权。隐私权客体是隐私,包括私人活动、私人信息和个私人空间。隐私权的内容包括隐私控制权、支配权和使用权及获酬权。我国宪法和许多其他法律、法规都有保护隐私权的内容,但在立法上仍有许多缺漏。个人隐私权受法律保护,这是文明社会的要求。为隐私权立法不仅是我国法制建设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加强隐私权的立法及司法保护,已成为大多数文明国家的共识。  相似文献   

17.
据《现代汉语词典》解释:“隐私,是指不愿告人或不愿公开的个人的事。”在我国民事法律中,隐私权是以名誉权的形式加以保护的。隐私,对学生而言,同样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它是学生唯一长久保留在心中谁也无权窥探的秘密,是学生精神家园的禁区。因此,大部分学生对自己的精神领地格  相似文献   

18.
网络和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使人类进入大数据时代。大数据虽然能够创造较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大数据也增加了隐私被侵犯的风险,对隐私权保护带来新的挑战。大数据使保护隐私权的基本原则功能弱化或无效,颠覆着隐私权保护的理念和模式。为此需要将隐私权保护的重心由个人许可转向要求数据控制者承担更多责任,并赋予个人新的权利以及采取完善隐私权救济机制等策略。  相似文献   

19.
隐私权的范围包括私人活动、个人信息和个人领域,但个人印鉴、在逃人员登记表不属于该范围。雇员和患者隐私权的扩张是隐私权发展的一个趋势,父母子女关系是否属于隐私权应分情况对待。违反道德的隐私、不受法律保护的观点并未获得相关法律的支持。隐私不一定为真,只要向特定的第三人披露隐私即构成侵犯隐私权。侵犯隐私权的抗辩事由包括公权力部门依法行使权力、公共利益、隐私权人同意、公开判决书、权利人正当行使权利、具有优位的权利及公众人物。  相似文献   

20.
隐私一般是指公民不愿让他人知道或不愿公开的个人的事。隐私权是指“不受他人干扰的权利或关于人的私生活不受侵犯或不得将人的私生活非法公开的权利”。在各国法律制度中,隐私权是未被完全承认的个人权利。《世界人权宣言》中规定,干扰人的隐私、家庭、住宅或通信的行为是侵犯人权的行为。在我国的法律中虽然没有直接提及“隐私权”这几个字,但很多法律法规却涉及隐私权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45条规定:“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6条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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