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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初中语文第五册《公输》一课有这样一句话:“公输盘诎,而曰:吾知所以距子矣,吾不言。”对这句话中的“所以”,各种资料的解释不尽相同。课本是这样注释的:“[所以]用什么(方法)。和现代汉语里用来表示因果关系的连词‘所以’的用法不同。”广西民族出版社出版的《中学古诗文对照注释》认为:“‘所以’:所[助词],以[介词,用]。‘所以距子’中的助词‘所’,先与介词‘以’相结合,然后再与动宾词组‘距子’组成名词性的‘所’字结构,这里表示公输盘将用来对墨子的方法,可译为‘……的方法’。”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中学文言文语言分析》:“‘所以距子’,用来抗拒您的方法,‘所’字词组,作‘知’的宾语。‘所以……’表示‘用来……的方法’。‘所’,特殊指示代词,加上介词‘以’,同后面的动宾词组‘距子’组成一个名词性词组。‘所’字指代介词‘以’所介绍的对象。‘所以……’,表示用来‘距子’的方法。古代汉语里的‘所以’,跟现代汉语的‘所以’用法不同。现代汉语里的‘所以’是一个因果连词。”  相似文献   

2.
王力先生在《汉语语法史》(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第47页)中论述人称代词时说:“在上古时代,领位不加‘之’字,不能说‘吾之’、‘我之’、‘予之’、‘汝之’、‘尔之’等。到了后代,才有加‘之’字的。”到本书第139页论述介词“之”时,又说,“人称代词用作定语,一般不用‘之’字为介。我们只看见有极少数例外:‘矧予之德言足闻,’(书·仲虺之诰)‘举能其官,惟尔之能。’(同上·周官)”但在下面的注释中指出:“注意:这两个例子都出于伪古文《尚书》。《庄子·大宗师》:‘浸假而化予之  相似文献   

3.
四 夬(kuài) ( ),《说文》释曰:“分决也。从又■,象决形。”徐锴曰:“‘■’物也。‘1’所以决之”。许氏释“夬”为“分决”意。徐氏从字形上作进一步说明:手持‘■’分决‘■’(物)。在《说文》中,凡以“夬”作构件组成的字皆言之以“形声”,失之笼统。实际上,大多数以“夬”为构件组成的字是“会意兼形声”字。“夬”为“分决”  相似文献   

4.
《捕蛇者说》之“说”字是一种文体的名称。这一义项是由“说”字的本义演变而来的。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说,释也。一曰谈说也,从言兑,会意。按兑亦声。《墨子·经上》‘说,所以明也。’(孙诒让注:谓谈说所以明其意义。毕云,解说)《广雅·释诂二》:‘说,论也。’《周礼·大祝》:‘六曰说’。注,以辞责之。《礼记·少仪》:‘游于说。’疏为论说。”从朱骏声的解释来看,“说”有解说、论说的意义。拿东汉许慎《说文解字》一书的取名来看,《说文解字》即为解释文字之书,其“说”字就是解  相似文献   

5.
一、“以啮人,无御之者”其中“以”字,有的当作介词,有的看成承接连词,而一般视为假设连词,廖序东《文言语法分析》(1980年)主张“解作假设连词‘若’”的同时又附带提到:“‘以’通‘已’,解作‘已啮人’也通。”于此,廖先生失之眉睫:贯通上下文来研究,此“以”字只应解作表已然之“已”。  相似文献   

6.
1《.鸿门宴》中的“先破秦入咸阳者王之”中的“王之”,课下注释⑧解释为:“做关中王。之,指以咸阳为中心的关中地带。”这句话,一般认为“王”应破读为“wàng”,作动词,解释为“称王”。《古汉语常用字字典》(2003年最新修订版,以下此书同此版本)中对此字的解释为“(二)wàng1.〈动〉称王;统治天下。《史记·高祖本纪》:‘吾与诸王约,先入关者王之。’”既然如此,那么应当在“王”和“之”之间加上“于”字,是“王(于)之”,这是一句省略了介词的倒装句,译成“在这里称王”,说成注释中所说的“做关中王”也可以。或者也可以不看作省略了“…  相似文献   

7.
第五册《公输》一文,共用了三个“请”字:“请献十金”、“请说之”、“吾请无攻宋矣”。课文对“请”的注释是这样的:“请(让我)奉送(给你)十金。请和下文‘请说之’、‘吾请无攻宋矣’的‘请’都是敬辞。“这三句中的“请”都释为敬辞,值得商榷。我以为本文中三个“请”,除“请说之”一句中的“请”可作敬辞用外,其余两个“请”都不能当敬辞用。特别是“吾请无攻宋矣”一句。我的浅见:“请献十金”和“吾请无攻宋矣”二句中的“请”,释为能愿动词“愿意”,比较妥贴。见《辞海》中“请”的第三义项:“犹言愿。”并列举了“《公输》‘请献十金’”一例。又见《中学语文教师手册》第383页“请”的第三义项:“愿意”,“《公输》:‘请献十金’。(我愿意送给你十金。)又:‘善战,吾请无攻宋矣’。(好啊! 我愿意不再攻打宋国了。)”  相似文献   

8.
柳宗元的《捕蛇者说》里的“故为之说”的“说”,不少参考书都当作动词解释。山东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评注译析古文百篇》里,把这句话解释为:(我)为这件事作了这篇“说”的文章。在注解里又说:“‘说’原是名词,一种文体。此作动词。为之说,为这件事作一篇‘说’。”宁夏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中学古文评注》,也持同样的看法。《初中语文教学参考书》这样解释:“‘之’字作介宾,‘说’字作动词,指写作(这篇文章)。或者‘之’字作指示代词,充当定语,‘说’字作名词,指一种文体。两说都说得通,就柳文而论,前者才是作者原意。”  相似文献   

9.
12、镳(“分道扬镳”)衔(“衔枚”、“衔恨、”“头衔”等) 《说文》云:“镳,马衔也。从金,(鹿灬)声。”段玉裁《注》曰:“马衔横贯口中,其两端外出者銮铃”。他们都认为“镳”是指“马嚼子”。实际上,具体指称“马嚼子”的是“衔”,而不是“镳”。“衔”,《说文》云:“马勒口中也,从金行。衔者,所以行马也。”段《注》曰:“会意。”又曰:“‘也’,当作‘者’。革部曰:勒马头落衔也。落,  相似文献   

10.
厝《汉语大词典》1·926(1册926页之省称,余同)下释为“磨刀石”,本无不可。大徐本《说文·厂部》:“厝,厉(砺)石也。从厂昔声。《诗》曰:‘他山之石,可以为厝’。”王筠《说文句读》在“厝,厉石也”下注:“《字林》同。”又注:“此字当与氐(砥)、厉、(厂佥)三字为伍。”《一切经音义》卷九引《说文》亦与大徐本同。诸家均砺石之义。但也有不同意见。段玉裁明确指出(1)“厉石”为厝(错)石”之讹,厝石为治玉之石,如金钢钻之类。(2)从许多体例看,义近词相次,但“厝”并没有和表示磨刀石的“(厂氐)、厉”为伍,说明为别一义。其文如下:“各本作‘厉石’,今正。《小雅·鹤鸣》曰:‘他山之石,可以为错’。传曰:错,错石也。今本少一错字……下章曰:‘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传曰:‘攻,错也’。错,古作厝。厝石,谓石之可以攻玉者。  相似文献   

11.
初中语文第一册在介绍形声字知识时说,“‘梁’、‘粱’这两个字形体相近,又都念1iang,但它们的形旁不同。‘粱’属于粮食一类,所以形旁是米,‘梁’与木头有关,所以形旁是‘木’”。粗看起来似乎很有道理,但过细推敲一下二字的声旁,便产生了疑问。我们知道,在汉字系统中,形声字是能产性最强的一种。《说文》所收九千多字,形声字就占百分之八十以上。《说文·序》曰“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意思是说这类  相似文献   

12.
试论“所……者”式中“者”字的作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所·动词(或动词性词组)·者”这一结构形式是古代汉语中常见的形式,我们姑且称之为“所……者”式。对这种格式中的“者”字的作用,一般的古代汉语语法论著和教材很少论及,虽有少数几家谈到它,但也只限于提出结论性的意见。吕叔湘先生所著《文言虚字》指出“者”字“具有称代作用”。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认为“‘者’字指代行为的对象,‘所’字起着指示行为对象的作用。”南开大学古代汉语教研室编辑的《古代汉语读本》认为:“如果‘所’字所指代的动作行为的对象不必明言或不可明言,可以用一个指示代词‘者’字代替,这时,‘所’字也只起指示作用。”尽管各家对为什么要加“者”  相似文献   

13.
三峡(郦道元) 自三峡七百里中,两岸连山,略无阙处。 自,初中第三册2001年版“自:从,由”。按此“自”表处所,宜训“在”;不表起点,不宜训“从”。《古书虚字集释》“‘自’犹‘在’也”,并云“‘自’‘在’一声之转”,即古音从母双声也;又“‘自’犹‘于’也”,例证在在。《广释词》亦“自犹‘於’,介词”。如:  相似文献   

14.
一“被”字句的主语是受事。——几乎所有的语法书都是这样说的。例如胡裕树先生主编的《现代汉语(增订本)》说:“以‘被……’作状语的句子,用介词‘被’引进施事(主动者),同时指明主语是受事(被动者)。”(见该书368页)黄伯荣、廖序  相似文献   

15.
大概是因为《语法修辞讲话》①中说了“‘所见’等于‘看见的’或‘看见的东西’”这一句话,所以,有的语法书就说“‘所”字结构相当于‘的’字结构,如:所见、所说”②,“我们可以把它看成是‘的’字结构”。③一、内部结构不同。组成“的”字结构的词类范围很宽。如:“我的(代词)”,“公社的(名词)”,“红的绿的(形容词)”,“吃的(动词)”,开车的(动宾词组)”,“孩子玩的(主谓词组)”,“来参观的(连动词组),“浅红色的”、“打得好的”(偏正词组),“使他感动的(兼语词组)”。组成“所”字结构的词类范围很窄,只有动词(或合成性动词)才能构成“所”字结构。如:  相似文献   

16.
给高中生上语文,有时讲点音韵知识是必要的.如:“时操军兼以饥疫,死者太半.”(《赤壁之战》,高中《语文》第一册P245)《教参》译为“当时曹操的军队再加饥饿和瘟疫,死了的(有)一大半.”课文注释:“太半,大半.”“太”为什么会变“大”?又《苟子·富国》:“天下大而富.”译为“天下安定富足.”“大”是“泰”(平安,安定).原来“大”通“太”、“泰”.《说文释例》:“古只作‘大’,不作‘太’,亦不作‘泰’.《易》之‘大极’,《春秋》之‘大子’,‘大上’,《尚书》之‘大誓’、‘大王王季’,《史》《汉》之‘大上皇’、‘大后’,后人皆读为太,或径改本书,作‘太’及‘泰’.”看来这三个字是初文(“大”)和后起字(“太”“泰”)的关系(古今字关系).这是从文字学角度的释义.  相似文献   

17.
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一九六二年版(以下简称“初版”)第345页,在注释《老子》第二章“音声相和”一句时说:“音,单音。声,和声。”第909页,在常用词“声”字下辨析“声”和“音”的词义时又说:“‘声’和‘音’是同义词,但是有相当大的差别:‘声’往往指一般的声音,‘音’则往往指乐音。……在音乐上,‘声’和‘音’也有分别:声指乐音的高低旋律,音指各种乐器的配合。所以老子说:‘音声相和’。”  相似文献   

18.
《唐阙史》载:“唐咸通中,俳优人李可及滑稽谐戏,独出辈流,虽不能托谊讽喻,然巧智敏捷,亦不可多得。尝因延庆节,缁黄讲论毕,次及倡优为戏。可及乃褒衣博带,摄斋以升座,自称三教论衡。偶坐者问曰:‘既言含博通三教,释迦如来是何人?’对曰:‘妇人。’问者惊曰:‘何也?’曰:‘金刚经云:“敷坐而坐。”有夫有儿,非妇人而何?’上为之启齿。又问曰:‘太上老君是何人?’曰:‘亦妇人也。’问者益所不谕,乃曰:‘道德经云:“吾有大患,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何有患?”若非妇人,何患于有娠乎?’上大悦。又问曰:‘文宣王(即孔子——笔者)何人也?’曰:‘妇人也。’问者曰:‘何以知之?’曰:‘论语云:“沽之哉!沽之哉!我待价者也。”若非妇人,待嫁奚何?’上意极欢,宠锡颇厚。”  相似文献   

19.
《语文报》第477号(1991年7月29日出版)上载有“说‘顶”一篇短文。该文写道:“《说文解字》:顶,‘巅也’。本义为山顶,属名词。山顶是山的最高部位。故引申为名词‘头顶’、‘头’。”笔者认为:该文正好把“顶”的本义和引申义弄颠倒了。正确的结论应该是:“顶”的本义是“人体的最高部位——头顶”,而“山的最高部位——山顶”则是“顶”的引申义,即它是由“头顶”之义引申而来的。其理由如下: 一、从字形结构分析来看:汉字是表意文字,一般来说,分析某字的形体结构,就能推知该字所代表的词的本义。“顶”字也应当如此。据《说文解字》(以下简称《说文》:“顶,颠也。从页,丁声。”由此可见,“顶”字属传统六书中的形声字,其形(意)符为“页”;形声字的形(意)符与该字的本义具有密切的关系。《说文》:“頁(页),头  相似文献   

20.
唐释怀仁集王羲之书《圣教序》碑(题简称《集王圣教序》,下简称《圣教序》),建于唐高宗咸亨三年(672),内容分三个部分:一是唐太宗李世民与皇太子李治(后为唐高宗)的序、记、答敕、笺答;二是玄奘所译《心经》;三是题款:署《心经》润色者、勒石者、镌字者的职官、姓名,建碑时间.原碑现存西安碑林,年代久远,剥蚀严重.清代梁(山献)《评书帖》早已指出:“宋拓怀仁《圣教》锋芒俱全……今石本模糊,锋芒俱无.”所以本文讨论问题,是以文物出版社1978年5月版《宋拓怀仁集王书圣教序》为依据.《宋拓怀仁集王书圣教序》后附出版说明:“关于怀仁集王书圣教序碑,过去曾有过不同的看法.周越《书苑》说:‘唐文皇制圣教序时,都城诸释诿弘福寺怀仁集右军行书勒石,累年方就,逸少真迹,咸萃其中.’宋代黄伯恩以碑中的字与王羲之帖中的字‘纤微克肖’(“微”原作“维”,据他本改),因此认为《书苑》的说法是可信的(见《东观余论》).而明代董其昌则认为圣教序是怀仁临仿王羲之字体写成,并说‘集’字应解为‘习’字.”(董说另见题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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