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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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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羁押在我国刑事诉讼中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而是拘留和逮捕的持续性后果。由于立法的“羁捕合一”,导致实践中审前羁押率一直居高不下。事实上,96年刑诉法已经规定人民检察院的批捕权和对侦查机关申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的批准权,而12年刑诉法也增加羁押必要性审查的规定,可见我国的羁押审查制度已初见雏形。但由于立法及实践的不足,此项制度仍然存在一定疏漏,应当借鉴域外国家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国情,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的羁押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2.
长期以来,我国在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方面一直存在程序空白.此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体现了国家对捕后羁押程序的重视,也是我国刑事诉讼程序法的进步,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然而,新法的规定过于简单,并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程序体系.文章通过阐述审查程序适用的主体和案件范围、审查程序的时间和方式、审查程序的内容和审查后的处理原则等方面,意在增强捕后羁押必要性制度的可操作性,有效减少错捕、滥捕现象的发生,进一步促进我国捕后羁押必要性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3.
2016年《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一经出台,引起学术界对"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关注与审视。该制度虽然符合我国司法生态,但功能相对有限,并未根本改变"一押到底"的现状。应尊重和按照诉讼规律和我国司法生态,采取逮捕审查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双管齐下方式,进一步完善逮捕措施,建立健全办案绩效考评机制。  相似文献   

4.
修改后刑诉法对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作出规定,并明确了检察机关的审查职责,这一规定具有重大意义。为有效发挥这一法律规定的进步作用,需对该概括规定加以思考研究,以细化运用于司法实践。本文选取侦查阶段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为探讨对象,点明了加强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重要立法意义。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提出该项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尝试思考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5.
作为检务公开的重要方式,听证近年来在司法领域中被广泛运用。羁押必要性审查作为检察机关的新增职能,其行政化色彩浓重亟需改进。举行听证是推进检察权实现准司法化的重要途径,也是赋予羁押必要性审查司法化特征、平衡诉讼效率与人权保障的有效手段。本文以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为例,对履行羁押必要性审查这一职能时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揭示在羁押必要性审查中引入听证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进而提出构建和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制度的一系列制度设计,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6.
新《刑事诉讼法》第93条设立了逮捕后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新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616至621条对这一制度进行了细化,赋予了其可操作性。认定是否具有羁押的"必要性",应当遵守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变更性原则、比例性原则和全面性原则。具体操作时,首先需要确定审查的主体,然后认定审查的内容,进而从证明责任分配、审查的方式、审查的效力、与《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文的关系几个方面来综合认定是否具有羁押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7.
201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更加注重人权司法保障,其中一个重要内容是该法第93条规定的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其目的也直指我国长期高居不下的羁押率。然而目前立法并未对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进行细化。对审查案件的范围是如何确定的,实践中对法院决定逮捕和公安报请批捕是如何处理的,对这些问题进行调研将有利于刑诉法的理论研究。  相似文献   

8.
新《刑事诉讼法》第93条设立了逮捕后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新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616至621条对这一制度进行了细化,赋予了其可操作性.认定是否具有羁押的“必要性”,应当遵守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变更性原则、比例性原则和全面性原则.具体操作时,首先需要确定审查的主体,然后认定审查的内容,进而从证明责任分配、审查的方式、审查的效力、与《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文的关系几个方面来综合认定是否具有羁押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9.
现行未决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存在执行力不足,缺乏独立审查机制,必要性证明困难和审查程序行政化等问题.新刑事诉讼法首次以立法形式赋予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职能,但并未明确履行该项职能的具体程序.为了增加制度可行性,确保未决羁押的准确恰当应用,应当建立相对诉讼化的审查模式,完善羁押必要性证明机制,完善司法机关业务考评体系和奖惩机制.  相似文献   

10.
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理性审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羁押必要性审查分为法律监督型、职权审查型、申请审查型这三种类型,不同于逮捕必要性审查,二者存在着本质、侧重点、标准、适用顺序、特质的不同。羁押必要性审查的范围只限定在逮捕后的羁押(即未决羁押),审查主体是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对羁押必要性的审查,应当贯穿于从逮捕后至判决生效前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大诉讼阶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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