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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7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迁徙自由是现代法治国家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也是近代民主宪政条件下公民的一项重要的宪法权利。在我国宪法中恢复迁徙自由势在必行。而迁徙自由权的立法保障是一个渐进式逐步推进的过程.其关键在于宪法如何规定迁徙自由权以及如何建立相应的法律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2.
论迁徒自由   总被引:1,自引:1,他引:1  
迁徒自由是公民一项不可剥夺的基本人权,此项权利不仅为世界各国宪法所确认,也为《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所确认。宪法对公民迁徒自由的规定是指公民具有自由择居和自由出入国境的自由,国家为维持公共秩序和保障国家安全可以在不违背宪法自由精神的前提下制定法律对之加以必要的限制。我国现行宪法没有规定公民的迁徒自由有其历史和经济方面的因素,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宪法重新确认公民的这一权利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3.
文章界定了宪法地位和自由两概念之后,从宪法的制定、宪法文本、宪法制度及宪法运行等方面分析论证了宪法地位和自由的内在关系,指出宪法不仅要确认公民的自由和权利,而且还要切实地维护和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权利和自由保障得愈充分,宪法在人民心中的地位就愈高。  相似文献   

4.
反对宪法司法化的学主要有两点理由:一是可以通过宪政立法的方式将公民的宪法权利具体化,用这些具体法律去保障公民宪法权利的实现,因而从根本上看不需要宪法规范的直接司法适用;二是宪法规范只是行为规则,不是裁判规则,不具备可司法性。对这两点,我不表赞成。首先,公民的某些宪法权利不可能也不需要用宪政立法的方式具体化,因此宪政立法虽然重要,但不可能替代宪法司法化的价值;其次,宪法中虽然有一些纲领性权利规范不具有可司法性,但多数宪法规范既是行为规则,又是裁判规则,具有可司法性。当然,就宪法司法化的具体操作而言,在受案机关上,出于对法治成本的考虑,可以利用现行普通法院系统,而不必另行设立宪法法院专司违宪诉讼案件;在受案范围上,只宜受理具体行为违宪案件,而不应行使对立法的合宪性的审查权和对国家机关权力争议的审查权;在受案程序上,可以适用民事诉讼程序、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处罚前置等程序,而不必单独设立一套宪法案件的司法诉讼程序;在宪法解释上,应依据经验法则限制在常识范围内,不应作扩大或限制解释。  相似文献   

5.
略论中国宪法权利思想的缺失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公民宪法权利保护现状的不尽人意之根本原因不在于宪法本对权利的规定完善与否,而在于中国宪法权利思想的缺失,具体表现为:“限权”思想的缺失,简单的多数理论的失误,“公民享有反对国家的道德权利”思想的缺失。造成这一系列缺失的症结是权利哲学——“权利至上”的自然法理念的缺位。中国宪法必须在以上几个方面予以改革和完善,为将来的宪法诉讼做好准备。  相似文献   

6.
中小学教师侵犯学生权利现象的法律考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小学教师侵犯学生权利现象的法律考察安徽省安庆师范学院毛豪明王翠萍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然而,在一些中小学校,尤其是农村...  相似文献   

7.
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人权和基本自由,是一个国家公民的宪法权利,国家是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实现的义务主体,这是国际法有关受教育权立法的基本精神。而我国现行宪法对受教育权性质的规定则持权利与义务的统一观,其表述存在着语义与逻辑上的固有缺陷,其立法精神也与国际法不符,不利于我国公民受教育权利的实现,因而有必要对我国公民受教育权的法律基础进行重新审视,以便对现行宪法和法律法规做进一步的修改,使公民的受教育权利能够得到更好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8.
"门禁制度"本是以安全要素考虑为先而设立的,但针对政府大楼实行的"门禁制度",从政府的角度来说,或是为了公共安全利益着想,然而基于公民的角度来说,恐有违背平等和自由原则之嫌.文章试图通过宪法原则分析法、利益衡量法两种不同的宪法分析法,对政府大楼"门禁制度"进行分析,以探寻平衡其间价值冲突的合理路径.  相似文献   

9.
迁徙自由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不仅为世界各国宪法所确认,也为一系列国际性和区域性人权公约所确认,我国建国前和建国初的宪法及宪法性法律对迁徙自由也曾作出过规定,但从1975年宪法开始取消迁徒自由至今迁徒自由从我国宪法中悄然消失,这显然和我国现行宪法“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相悖。现行宪法恢复和重新确认公民迁徙自由权。既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我国法制统一和尊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同时还是完善我国人权立法、履行国际人权公约的需要。  相似文献   

10.
对自由主义而言,权利和自由是一枚硬币的两面。‘极利”是个人有“权”享受到的、“正当”的资格、利益、能力或主张,这种资格、利益、能力或主张得到政府的认可和保护。“权利”是“自由”的复数,“自由”体现为‘权利”。人们正是通过权利而逐步踏上自由之路的。所以说,通过权利实现自由,自由才能最终获得.自由主义者认为,通过权利来实现自由,首先要靠法治;其次,依靠权利自身;第三,依靠公民的政治参与。  相似文献   

11.
宪法典具有有限性,不能苛求宪法文本表述的完美而频繁修改宪法,宪政制度应该对于追求人权与自由具有宽容性。加强行政审判独立和加大对公民权益保护的力度这两个基本问题容纳了行政诉讼制度修改的主要内容,发挥行政诉讼对符合宪法精神的宪政制度的建设功能既可以促进宪政发展,又可以为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修改提供宪政空间。  相似文献   

12.
浅析宪法中的公民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多年来,宪法中的公民权一直被世人所关注,学术界对此问题也做了一些努力,但学者们对该问题的认识还有诸多的分歧。科学地界定宪法中的公民权,不仅有助于公民权利的实现.而且还有助于宪法中的公民权制度的完整性。通过对新中国宪政建设的历史回顾.思考宪法与宪政之间的关系,可根据目前的显示情况对完善宪法中公民权的必要性从多方面进行分析.可以看出对公民权的尊重与维护是宪政精神的精髓。  相似文献   

13.
宪法与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宪法最本质的内容是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为了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才对国家权力实施控制 ,才有所谓“限权政府”。在历史上 ,宪法产生于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需要。宪法的发展和成熟意味着公民基本权利保障的完善 ,而公民权利的保障质量是宪法发展程度的标志。在逻辑上 ,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也是衡量一切宪法价值包括自由、效率、秩序的基本尺度。依宪治国 ,进一步推进中国社会主义法治 ,应将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作为基本的出发点  相似文献   

14.
宪法修改即修宪是国家回应社会情势变迁需要,解决宪法与社会生活之间冲突而由有权机关或其他特定主体依据特定程序对宪法加以变更的活动.是协调、解决宪法与社会生活的关系和冲突的一种基本形式和手段。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使修改宪法具有理论和现实上的的双重价值。我国今后修宪的重点应放在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上,具体包括:进一步拓展公民基本权利的范围:完善关于财产权的宪法保护:增加关于迁徙自由权的宪法保护。  相似文献   

15.
迁徙自由是一项不可剥夺的公民基本权利,它是人身自由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今世界,许多国家的宪法、国际组织的法律都直接或间接承认并规定了公民的迁徙自由。在我国,建国初期的《共同纲领》和1954年宪法确认了公民的迁徙自由,其后三部宪法均未作出规定,而目前迫切需要恢复迁徙自由基本权利的面目。公民迁徙自由宪法保障不仅是人权本身以及我国缔结的国际人权公约的要求,也是加快城镇化建设进程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所以,它具有必要性;同时,现行户籍制度的改革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和谐社会的建设以及宪法监督制度的日益完善,又为公民迁徙自由宪法保障提供了可行性。  相似文献   

16.
近代基本法确认出版自由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可是,清末政府、北洋政府、南京国民政府却是施行“管制”+“侵犯”的行政管理模式,不是“消极不作为”而是“积极进取”到公民自由权的范畴,致使公民的出版自由变迁为出版不自由.由此可见,公民的基本权利仅有基本法的确认是不够的,应警惕行政权的滥用并构建有效的制约体制,以便形成行政权对基本权利的良性效力.  相似文献   

17.
宪法化的人权:公民基本权利的本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公民享有的最根本、最重要的权利,从本质上讲,基本权利是人权在宪法中的表现。近代以来,人权理论逐渐生成,但其道德性使之具有内容模糊、保障乏力的缺陷。对人权缺陷进行补救的成果就是将人权载入宪法,使其具有内容的确定性和效力的最高性。近现代宪政实践充分证明,基本权利就是宪法化的人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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