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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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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现行无效婚姻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正式确立了无效婚姻制度。从而填补了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立法上的空白,是我国婚姻法制建设的一大进步。但不容忽视的是,《婚姻法》修正案在无效婚姻制度的具体规定上存在严重不足,因此我们有必要完善我国的无效婚姻制度,本文具体分析了我国现行无效婚姻制度的不足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  相似文献   

2.
无效婚姻制度是我国修订后的《婚姻法》新增设的一项制度,它填补了我国婚姻立法的一个空白,是对我国婚姻立法的重大发展,也是我国婚姻法制建设的一大进步。它不仅完善了我国婚姻法理论,有利于婚姻法向民法典的回归,而且为人民法院审理违法婚姻案件提供了审判依据。但是,新婚姻法对于无效婚姻制度立法方面的设计还存在一些缺陷,所以对无效婚姻制度的内容、无效婚姻的确认、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进行深入的剖析,对于当前的司法实践及其婚姻立法相关内容的完善有着很强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3.
论无效婚姻制度及其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顾慧莉 《梧州学院学报》2007,17(4):47-49,54
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增加了无效婚姻制度,填补了以往婚姻法律规范中关于无效婚姻制度的空白.与无效婚姻有关的各种法律制度,是保证结婚的各种条件和程序付诸实施的必要手段,是结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各国大多将无效婚姻制度作为婚姻成立制度的一部分加以明确规定.我国现存无效婚姻制度虽然对我国的婚姻法律制度起到很重要的补充作用,但仍然有不足之处需要完善.该文就无效婚姻制度的现行规定以及其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4.
海峡两岸无效婚姻制度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无效婚姻制度是结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大陆新婚姻法首次规定的制度。本文作者主要从确认婚姻无效的理由和无效婚姻的处置上对海峡两岸的无效婚姻制度作了比较 ,意在两岸相互借鉴各自立法的优点 ,相互取长补短 ,从而进一步完善两岸的婚姻家庭法规。  相似文献   

5.
我国现阶段无效婚姻仍然存在,对当事人、家庭和社会都产生了极其不利的负面影响。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增加了无效婚姻制度,填补了以往婚姻法律制度中无效婚姻制度的空白。与无效婚姻有关的各种法律制度,是保证结婚的各种条件和程序付诸实施的必要手段。  相似文献   

6.
我国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中设立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两种制度在我国立法上是首次出现,但其具体内容还存在一些不妥之处,有待于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相似文献   

7.
吴国平 《商洛学院学报》2010,24(1):18-22,56
我国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制度的相关立法还存在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过于单一、对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没有进行区分等不足。需要通过扩大可撤销婚姻的范围、规定无效婚姻宣告制度、细化行使请求权的主体和期限、区分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强化对善意相对人的保护等来进一步加以完善,以适应新时期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需要。  相似文献   

8.
新婚姻法增设了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规定 ,使我国的婚姻制度更加完善 ,为调整婚姻家庭关系提供了新的依据。深入研究和正确理解此项制度 ,对在司法实践中正确解决和处理实际问题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9.
我国新《婚姻法》增加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填补了我国婚姻立法的空白。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既有共性又有区别;两的法律后果有三个方面的内容。  相似文献   

10.
无效婚姻制度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承认和规定的制度。它作为婚姻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与婚姻的各项要件相辅相成,是结婚制度的重要内容。2001年我国新修订的《婚姻法》中增设了无效婚姻制度,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历史进步,弥补了法律的空白,但这一制度的规定仍然存在着不足之处,应进一步完善,为创造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11.
由于立法观念和价值取向的影响,<婚姻法>在无效与可撤销婚姻制度的具体设计上存在严重缺陷,在实践中带来了很多弊端.尤其是在婚姻被宣告无效与撤销的法律效力上,只突出了惩罚性,却忽略了对无过错方、弱势方的法律保护和权利救济,与<婚姻法>保障私权利和保护弱者的立法目的背道而驰.文章主要针对上述不足之处提出了几点粗浅看法,以期进一步完善我国现行的无效与可撤销婚姻制度.  相似文献   

12.
无效婚姻制度是修改后的婚姻法中新增设的一项制度,该制度的确立,填补了婚姻立法的一项空白,其作为保障合法婚姻的有效手段,是婚姻制度中不可缺少的内容,也是婚姻法中必不可少的部分。但婚姻法中关于无效婚姻制度的规定仍有许多不足之处,尚需完善。  相似文献   

13.
<正> 结婚,不仅是男女当事人之间的个人行为,更是涉及到对他人责任的社会活动。世界各国都十分注意对结婚进行引导、调整和监督,在法律上明文规定结婚应具备的要件。很多国家的法律还规定了无效婚姻制度,以保证法定结婚要件付诸实施。无效婚姻指欠缺法定的婚姻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无效婚姻制度,是规定无效  相似文献   

14.
无效婚姻是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中新增加的内容。本从分析无效婚姻的概念、事由入手,阐述了确认婚姻无效的有关问题,论述了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及增没无效婚姻制度的意义。  相似文献   

15.
要消除我国现实生活中出现的非法同居、重婚纳妾等不良婚姻家庭现象,必须从立法层面完善无效婚姻制度、结婚登记制度、夫妻财产制度、离婚制度以及加快少数民族婚姻立法进程等,以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16.
文章根据我国现行无效婚姻制度的内容和立法状况,以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和相关的司法解释为基础,探讨了我国无效婚姻制度存在的优点和不足之处,并且针对以上所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一些个人的设想和立法建议,以期使我国现行的无效婚姻制度更加完善。  相似文献   

17.
法律必须尊重人的价值,以人为本,体现人文主义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是实现无效婚姻制度实效性的要求。我国的无效婚姻制度在内容、财产处理、子女权益以及宣告无效制度等很多方面体现了人文主义精神,但在婚姻无效的溯及力、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以及子女权益的保护等问题上,人文主义精神的体现程度还远远不够。文章对此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以期使法律的人文精神得以更好地彰显。  相似文献   

18.
所谓违法婚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结婚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而缔结的婚姻,其具体形态为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事实婚姻。除可撤销婚姻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为婚姻关系外,其他违法婚姻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应为名义夫妻关系。我国将来的婚姻立法应该明确这一点,同时还应消除我国现有违法婚姻制度中存在的其他缺陷。  相似文献   

19.
近现代意义的无效婚姻制度的发展经历了漫长的历程。无效婚姻制度的确立,填补了婚姻法中的一项空白,也为执法部门处理违法婚姻提供了法律依据,是婚姻法制建设的一大进步。随着社会的开放人们的道德标准和观念也在发生改变,对于这种牵扯到伦理道德的问题我们似乎不应该以一个标准一概肯定或否定。  相似文献   

20.
无效婚姻制度是结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规范公民的结婚行为,保护当事人及子女利益,促使公民建立合法婚姻关系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文章分析了我国大陆地区关于无效婚姻的法律规定,借鉴外国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的立法经验,结合我国大陆地区的实际,提出了一些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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