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刘德法 《黄河科技大学学报》2009,11(3)
古代中国的先贤圣哲极为重视道德教化与刑事惩罚的关系,儒家思想与古代中国刑法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是涉及如何确定道德与法律之间的界限问题.以"德主刑辅"为核心的儒家刑法思想,对中国古代刑法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儒家学者倡导的重道德教化、礼刑并用、德主刑辅、慎刑恤刑等一系列刑法思想,对当代中国预防惩治犯罪,构建和谐刑法,仍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
胡可涛 《常熟理工学院学报》2012,26(1):22-25
在《荀子》中,礼法不仅走向了高度的融合,而且获得了崭新的内涵。荀子吸收了法家狭义上的"法",即"刑",这是礼法融合的第一重内涵;礼法融合的第二重内涵是礼的"法"化,即礼的外在化、规范化、客观化;更为重要的第三重涵义是",礼法"被赋予儒家意义上的道德修养的内涵。通过对法家之"法"的道德化改造,荀子不仅克服了儒家之礼与法家之法的对立,而且也推动了"道德儒学"向"政治儒学"的过渡与转换。 相似文献
3.
4.
辛全洲 《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6):55-57
儒家约束之礼、礼让之礼、尊重之礼、和合之礼等“礼”的传统思想中蕴涵着丰富的治国之道和人生哲理,对中华民族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在提升人们的精神境界、规范人们的思想行为、调整人际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有着积极的作用,对我们今天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实际的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5.
王文东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30(6):33-39
本在先秦儒家礼论个案研究的基础上,比较分析孔孟荀礼论之差异,逻辑联系及其特点,孔子兼综“德”,“礼”,以“礼”释“仁”,孟子礼,义并论,统合情,理;荀子尊“礼”重“法”,综合“仁”,“义”,“礼”,孔孟荀礼论探究至善,重视内在的人性,人道和人的需要,注重人伦教养和理性规范的结合,体现了先秦儒家伦理精神的内在发展过程及其所具有的形上意义,它奠定了传统礼教或名教的主导精神。 相似文献
6.
儒家礼学精神对传统武术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余利斌 《黄冈师范学院学报》2010,30(6):83-87,105
儒家思想是我国传统文化思想的主流,它对我国社会的诸多领域都有着深远的影响,而等级精神、忠信精神、德孝精神是儒家思想重要内容之一——儒家礼学的核心。本文从儒家礼学的视角,就礼学的等级精神、忠信精神、德孝精神三个方面,探析了儒家礼学对传统武术的影响;分析了传统武术之所以经久不衰、成为独具民族特色的文化奇葩的儒家礼学原因。这对从高扬民族传统文化的新视角来弘扬民族传统武术有重要意义,对民族传统武术的继承与发展也有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7.
吴默闻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6):740-743
礼在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墨子熟悉儒家的礼乐传统典籍,对礼的态度与儒家有联系,更有明显区别。其联系在于他并不反对有益于治理社会的礼,其区别在于他主张节礼。他在反思西周礼乐传统的基础上,提出了包括"非乐""节葬"等主张在内的节礼思想。在社会剧烈变动的春秋时期,儒墨两家同样出于现实关怀而反思礼,却得出了不同的结论。儒家力主"克己复礼",回复西周礼乐之大统;墨家则反对一切繁文缛节,主张"背周从夏",走上了"节礼"的道路。 相似文献
8.
9.
10.
作为中华法系在中古时期的典型代表,西夏法律不可避免地受到儒家思想的影响。西夏刑事法律制度借鉴了儒家“德礼为刑罚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礼刑观,在罪名设置上严惩“十恶”及其他有损伦理纲常的犯罪,并通过限定亲属犯罪来维护家族伦理关系。在刑罚的适用上,强调“明德、慎刑”试图通过恰当的教化使民众服从;在处理统治阶级内部关系上,亦遵循儒家一贯的“士庶有别”的等级观念制定特权法。西夏法律制度在其漫长的发展中,吸收借鉴以“礼”为核心的法律文化与自身法律文化相融合,从而成为中国法制史上一颗璀璨的明珠。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