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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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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校学位授予权和自主管理权的冲突与平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因学位授予而引发的大学生与母校的纠纷案件不断进入人们的视野。法院在受理的过程中,除了对高校授予学位的程序依法进行审查外,对于因学术原因等实体性内容,往往以高校具有自主管理权为由,判定原告学生败诉。本文在对高校学位授予权和自主管理权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认为二者具有契合点并对如何平衡二者的矛盾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2.
程序正当是对我国高校行使学生处分权所要求的一条重要原则。这一原则性的规定应该被高等学校的学生管理办法具体化。但在实践中,因程序的正当性而引发的纠纷依然很多。借鉴正当程序原则在美国司法实践中的审查要素和审查标准及其在教育纠纷中的适用,对于减少处在司法学术节制传统下的高校纠纷至关重要。同时,适用正当程序原则应注意适用标准,避免程序泛化的误区。  相似文献   

3.
通过对学位的本质、功能和我国学位法规的分析,认为高校不应将剥夺学生依法被授予学位资格的权利作为其处罚学生、强化学校管理的手段,并从完善我国学位制度方面提出改变这种状况的设想.  相似文献   

4.
遵守学术规范是学位授予中的重要行为规范,高等学校学生因学术失范问题而被撤销学位的纠纷案件屡有发生,这显示了法治对高校治理的介入趋势.由于现行《学位条例》对学术规范的法律效力位阶定位不清,如何确定高校学术规范的法律效力成为了高校治理和教育法治实践的难点,这就需要立法的跟进.学位条例的修改应与高校依法治理结合起来,通过将学术规范入法,明晰学位授予中学术规范的法律效力渊源与位阶,将高校教育管理和学术自由结合起来,形成法治与高校自主办学的共治形态,促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相似文献   

5.
介绍了英国高校为防范学生抄袭剽窃论文而采取的措施,包括通过明确告知学生学校关于抄袭剽窃的有关规则、教授学生正确的学术规范,使学生不致因不了解学术规范而犯规;通过教师严格把关、使用学术不端检测系统、严惩抄袭剽窃者所产生的威慑作用来防范学生抄袭剽窃论文;不将发表论文作为获得学位的必要条件,使学生不至于为获得学位而抄袭剽窃文章发表.认为我国高校应借鉴英国高校的这些经验,特别是其多种方式的学术规范训练,以防范学生抄袭剽窃行为的发生.  相似文献   

6.
我国高校学位授予标准的正当逻辑众多纷纭,司法领域普遍采用立法授权范围内的学术自治说,但既有理论皆存在显著逻辑缺陷。高校学位授予标准的正当逻辑应进行理论重构,确立“双重正当逻辑”:学术标准的正当逻辑,即高校的学术自治,高校可自主设定学术标准,国家对此应表示尊重;非学术标准的正当逻辑,即国家因肩负教育监管职责而实施立法授权,高校对此不享有自由增设权。立法即是通过赋予高校公法人地位来实现此类纠纷的行政可诉性。高校学位授予学术标准的设置应遵循学术自治固有的以及公法人内在的限制性原则,法院适用适度的实质审理;非学术标准的设置应遵循法律保留原则,法院适用彻底的实质审理。  相似文献   

7.
科研诚信是学术研究的基本原则和底线,惩治学术不端行为、加强学风和作风建设是高等教育内涵建设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围绕高校学术不端的纠纷经常诉诸法律,司法裁判已经成为解决高校学术不端纠纷的重要途径.本研究以中国裁判文书网30份判决文书为样本,对高校学术不端行为进行内容分析.研究结果显示,高校学术不端行为的特征主要体现在涉案类型主要为民事案件或行政案件,涉案主体主要包括教师、学生和学校,起诉原因主要涉及合法权益纠纷和学位纠纷,且形式多样,涉事人员覆盖范围广,案件纠纷比较复杂等.高校学术不端的治理面临诸多困境:法制环境建设不足,主动治理环境建设不足,主体对学术不端认识不足,举报人员隐私权益保障缺失.因而,需要重视高校法制环境建设,强化各主体主动治理意识,重视主体对学术不端的认识,构建举报人保护机制,以解决高校学术不端的治理困境,进而构建学术不端行为问责体系,加快提升高校学术治理能力,推动高校科研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8.
近日,国务院学位办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如果学生申请学位时,论文存在抄袭、舞弊等学术失范行为,相关导师将面临停止招生或被取消导师资格的处罚。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我州学生和学校之间因纠纷而引发的案例时有发生,特别是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问题引起了大家的诸多思考与争议。面对学生与学校之间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以及如何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解决机制成为我们面临的重要问题。对学生与学校之间纠纷的法律关系进行深入分析,以便学校和家长及时有效地解决纠纷,保证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0.
作弊现象目前在大学生中相当常见,其主要包括考场违纪和考试作弊两种类型。为惩罚考试作弊行为,校方采取的最严厉的措施就是取消考试作弊学生的学位证(毕业时不授予该考试作弊学生相关学位证书),但是此种措施却引起被处分学生的异议。因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文件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学校有权直接取消作弊学生的学位证。而学校方面取消作弊学生学位证时的依据一般是援引该校校规中的具体条款。被取消获得学士学位证资格的学生与学校的争议也就集中在这里。文章主要对此相关法律问题和争议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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