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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技论坛》2021,(3)
科研人员与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分离的权利格局造成了消极权利冲突,是促进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制度障碍之一。《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提出的共有权模式为科研人员与单位共同行使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和具体的操作指引。在制度路径方面:其一,科研人员共有权的法定原始取得方式有利于防止单位的不当限制,平衡单位与科研人员的利益;其二,基于职务科技成果的特殊性赋予单位享有控制性处置权比例体现了公平原则,而双方协商基础上的限制性收益分配机制则有利于促进成果转化,体现了效率原则;其三,科研人员的长期使用权是共有权制度的必然延伸,是以科研人员为核心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理念的最终体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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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技论坛》2019,(4)
高校存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问题的症结之一,在于立法在赋予高校成果转化权利时缺乏对其转化义务的规定。高校承担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义务既是权利义务对等的要求,也是高校履行国有资产管理义务的必然选择;同时,"拜杜法案"也明确规定了高校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义务。据此,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应当明确规定高校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义务,并在此基础上对该义务进行细化,具体设置及时披露研发成果、申请专利、报告实施情况等义务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为了促使高校及时履行这些义务,立法应完善政府监督机制,设置完成人催告权和转化权;同时,高校也可参考美国斯坦福大学经验,充实其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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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来实施产权激励,对于增强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动力和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有重要作用,但赋权试点后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依旧面临诸多阻碍因素,导致科研人员积极性和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仍不高。在梳理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政策实施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了赋权后科研人员职务成果转化面临的政策难点与现实困境。研究发现,政策体系顶层设计冲突、转移转化审批程序繁琐、评估定价有风险焦虑、转化收益兑现难和成果转化动力不足是阻碍赋权后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因素。基于此,提出了强化政策协同机制、简化职务科技成果确权程序、完善科技成果评估定价机制、健全成果转化收益保障机制、提高成果转化机构和转化人才收益分配比例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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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发明人的权益在职务科技成果技术许可中受到损害日益严重,而缺乏有效的救济手段,因为我国法律对于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的优先受让权的规定不明确。文章从文义解释、目的解释等多种解释途径试图明确该优先权的范围。然而答案是不明确的。但是在目前科技创新的环境下,我国有必要赋予职务发明人技术许可的优先受让权。技术许可的优先受让权,是完成人基于自己的发明创造享有的其它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构成了对职务科技成果实施权的限制和有益的补充,有利于促进科技创新和社会进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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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分析我国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职务科技成果收益权和处置权政策方面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八条改革对策:一是把职务科技成果与有形资产区别开来,实行特殊的资产管理政策;二是对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实行重奖;三是高校等事业单位无需上缴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收益;四是职务科技成果奖励的金额不纳入职务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五是改事前审批为事后备案;六是改强制评估为自愿评估;七是改强制进场交易为自愿进场交易;八是设立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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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我国高校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主要以转让或许可方式进行,导致成果实际价值被严重低估的现状,分析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对提升高校科研人员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性、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和收益的激励作用。在梳理国家和地方层面出台的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激励政策的基础上,总结得出目前我国高校职务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普遍采用“先投后奖”和“先奖后投”两种模式,并分别以上海理工大学的“太赫兹”项目以及景德镇陶瓷大学的“陶瓷膜”专利技术作价投资作为典型案例,分析两种模式下高校职务科技成果作价入股转化实操中存在的问题,即“先投后奖”模式下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现金奖励机制、资产管理公司自主经营决策机制不够完善,“先奖后投”模式下科技成果的所有权分割机制、转化对象遴选机制和成果完成人(团队)内部收益分配机制够不完善;进一步针对完善上述机制提出具体对策思路和建议,为推动创新和优化高校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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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发明人科技转化中权益保障的对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职务发明人的权益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中受到的损害日益严重,有必要赋予职务发明人科技转化的参与权。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参与权是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参与技术转化的权利。科技成果转化参与权,是完成人基于自己的发明创造享有的其它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它构成了对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持有权的限制和有益的补充,有利于促进科技创新和社会进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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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直接影响着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和成功率,目前正在全国多地试点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创新的需求、解决职务科技成果的转化、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上下互动、内外结合,形成了具有“四边形”结构的四轮动力机制。同时,在目标、历史、制度和实践4个层面,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体现出特定的运作逻辑和内在规律。针对当前改革存在的问题和困境,未来应该以提高合法性、提升效率性、保障公平性、防范风险性和解决外部性为导向,寻求创新路径和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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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发明人的权益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中受到的损害日益严重,有必要赋予职务发明人科技转化的参与权.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参与权是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参与技术转化的权利.科技成果转化参与权,是完成人基于自己的发明创造享有的其它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它构成了对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持有权的限制和有益的补充,有利于促进科技创新和社会进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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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科技成果转化法的修订,从不同的维度和视角,进行针对性科技立法的认知研究。结果表明,科技立法不同于科技政策制定,不能忽视法律所具有的普遍性要求,以及规范性、意志性和程序性等法律特征;科技成果及其转化复杂性,直接导致科技成果转化法立法的难度增加。在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建议方面,提出一是可以考虑删除立法名称中"促进"之前置词;二是应当同步着手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或实施条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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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我国科研院所的实际情况实证评估“三权”下放的改革效果。选择参与“三权”下放试点改革的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和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以下简称“上海药物所”)作为实验组,选取中国科学院在国内东部地区的54家科研院所合成对照组,利用合成控制法,基于2009—2018年的相关面板数据,研究“三权”下放改革试点政策对科研院所专利技术转移的影响。研究发现:(1)“三权”下放改革试点政策实施提高了科研院所专利技术转移绩效,且相较于专利出售数,试点政策对专利出售收入的促进作用更大;(2)在试点政策实施期间,“三权”下放改革使上海药物所比对应合成控制院所的专利出售数增加近20项、增幅达67%,专利出售收入增加近8 000万元、增幅达93%。根据研究结论,为进一步深化“三权”下放改革提出相应政策建议:探索科技成果混合所有权改革,建立尽职免责机制;健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建立重质量重转化的激励机制;明确界定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的公私界限,建立专业化的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办公室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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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残辅具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成果转化体系的重要内容,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主要由政府、大学、企业和中介机构四大主体相互协作才能共同实现。因此,创新性提出了"一轴三螺旋"创新模式,并以此为理论基础推动助残辅具科技成果转化。"一轴三螺旋"创新模式,即"中介"这一轴和"大学、政府、企业"3个螺旋主体在科技成果应用于助残辅具的转化过程中发挥各自优势,各有侧重又相互协助与融合,实现科技成果在助残辅具应用方面精准转化。政府:完善政策法律保障体系,营造良好环境;高校:转变科研评价机制,完善科研激励体系;企业:强化主动创新能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介: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丰富中介服务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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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人员参与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的激励机制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科技人员参与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是技术创新激励机制的关键。提出"知识光谱"作为科技人员分配激励的理论基础。总结了我国及陕西省关于科技人员参与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的政策法规,以陕西省企业、科研院所、高校与转制院所的科技人员参与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为例,说明了现行政策法规的落实情况,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我国科技人员参与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科技人员参与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激励机制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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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背景下,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比例下限不断提高,出现了省(市)间的政策竞争。本文基于委托-代理理论视角,构建了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比例与科研人员激励模型。通过模型分析发现: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比例与科研人员激励力度并非简单的正相关关系;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比例受到显性知识与隐性知识比重衡量的科技成果转化难易程度的影响,与科研人员努力成本和风险规避意愿等个人特征有关,与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完善程度等影响信息不对称水平的因素有关。并利用MATLAB对以上结果进行了数据仿真,根据以上结论提出具体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