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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编高级中学课本《语文》第三册在注释《冯谖客孟尝君》中“乃歌夫‘长铗归来’者也”的“夫”字时,认为“夫”是“句中助词,没有意义”(见372页)。在该册第八单元的知识短文中又举此句作例,说明“‘夫’用在句中动词之后,起辅助动词以舒缓语气的作用,可不译”。这显然也认为此句中的“夫”  相似文献   

2.
初中语文课本选了陶渊明的《桃花源记》,文中有一句话:“不知有汉,无论魏晋。”这个“有”字当作何解?有的选本采取回避态度,不注不译。语文教材对这句也不加注,大概编者认为这个“有”字的解释对初中学生来说是不成问题的。当然也有不少研究资料和注释本将这句译为“不知有汉朝,更不要说魏晋了”,  相似文献   

3.
《烛之武退秦师》中有这样一句话:“越国以鄙远,君知其难也。”句中的“鄙”字,课本注释为:“鄙,边,这里作动词用。”没有说明是怎么动法。但根据全句的注释“越过别国而把远地当作边邑”来看的话,“鄙”似乎应释为“把……当作边邑”,亦即“以……为鄙”,“鄙远”即“以远为鄙”,由此,许多参考书都把此“鄙”看成是意动用法。  相似文献   

4.
《陈涉世家》“失期当斩”中的“当”字,部编初中语文课本第五册未加注释,不少《史记》选本也不解释,也许因为这个词是习见的,用不着注释吧。有人把上述句子译成:“延误了期限就要斩首”“赶不上限期,大家都得砍脑袋”或“误了期限,应当杀头”③前两种译文中的“就要”、“都得”可以说是意译,都不能算是“当”字的解释;最末一种译文则把“当”字译为“应当”。正因为许多书籍都未把“当”字注释出来,所以不少教师在讲课时,一般都把“当”字解释为“应当”。这样一来,“当”在句子中的成份是助动词,“斩”是动词。把”当”训为“应当”,虽说可以勉强讲得通,但我总感到有些扦隔,不够准确。然则“当”字又作什么解释才妥贴呢?我的看法是:“当”字是个动词,不是助动词,作判罪讲。  相似文献   

5.
《愚公移山》中“而山不加增”一句,中学语文课本末作诠释,廖序东先生的《文言语法分折》把“加”作为副词,训为“更加”,作句子的状语,来修饰动词谓语“增”,不少同志在讲解这一句时也这样解释,把全句译为“可是山不更加增高”。笔者认为,这样训释是欠恰当的。从字义上看,单独一个“加”字,可作副词“更加”,但这不是它的本义。《说文》:  相似文献   

6.
的注译欠妥新编语文教材高中第二册《问说》一文第七段(283页)有“……贵可以问贱,贤可以问不肖,而老可以问幼,唯道之所成而已矣”一句.课本对“道之所成”注释为“学行方面的成就”,《教学参考书》也将“唯道之所成而已矣”一句译为“只要求学行方面能有成就便可以了”。课本的注释和《教学参考书》的翻译,笔者以为欠妥,现就句子结构与前后文意的联系两方面试述拙见。课本的注释显然把“成”解释为名词“成就”,并成为“道之所成”这个偏正词组的中心词,“所”字该作何解,却未谈及。《教参》的翻译也沿袭课本注释,把“成”译为名词“成就”,对“所”字同样避而不谈。这样的注释与翻译只能让人莫名其妙,实在难以令人信服.众所周知,“所”字是一个特指代词,通常用在动词前面,和  相似文献   

7.
新课标语文版八年级上册第七单元课文《干将莫邪》(别名《三王墓》)第二段有“莫邪子名赤,比后壮”句,课本在“赤”字后断句,将“比”字注释为“及,等到”;语文出版社《教师用书》将此句翻译为“莫邪的儿子名叫赤,等到后来长大了”。早在1990年上学期使用的人教版初中语文课本第五册就选有此文,其断句及注释与这次语文版课本相同,与之相配套的《教学参考书》(第五册)的译文没有将“比”(等到)的意思翻出,译成“莫邪(生了个儿子),叫做赤,赤长大成人后”。当年,笔者与各位同仁一样,按照课本和参考书来执教,因“比”字确有“等到”之意,故也能讲通。但这次教语文版新教材,备课时,总是感到此句中的“比”字多余,人教版参考书没有将“比”译出同样讲得通,说明“后”字已含有“比”(等到)的意思。这样看来,此句无“比”字语意照样很通畅,且还简练些。那么,作者为何要在句中多加一个“比”字?干宝是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大师,难道他就不讲究作品语言的简洁吗?带着以上疑惑,笔者查阅了有关资料,做了一番考察,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原来莫邪之子名“赤比”,而不是名“赤”。据有关文献《,干将莫邪》所叙故事在早于《搜神记》的曹丕的《列异传》(一作张华撰)一书中就有记...  相似文献   

8.
新编高中语文课本第二册的《劝学》中有这样一段话,“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课本注释“焉”为助词。我认为此注欠妥。“焉”作为一个文言虚词用法主要有四种,即作代词、语气助词、结构助词和合音字。(见《中学生手册》100页)根据以上分类,我认为  相似文献   

9.
初中语文第二册《弈喻》:“弈之优劣,有定也,一着之失,人皆见之,虽护前者不能讳也。”(着重号为笔者所加,下同)该句“护前”一词,课本注云:“回护以前的失误。《三国志·朱桓传》:“桓性护前,耻为人下。”(见课本第286页注释(?))课本注释虽有《辞海》等辞书作依据,然我以为此注失当。释训词义,关键在于能通文意。按课本对“护前”的释义看,验之于文意难通。纵  相似文献   

10.
<正> 《说文》:“今,是时也。”杨树达先生《词诠》进一步发挥说:今,时间副词,犹今语“现在”。 于是,注释古籍的几乎没有对“今”字作注的,统编语文课本文言文中的“今”字也无注释。似乎“现在”已是文言“今”字的唯一义项了。虽然,《词诠》在“今”字下列有四个义项,裴学海先生《古书虚字集释》列有九个义项。 事实上“今”在古籍中的用法绝不止“现在”一义,据我们考察,“今”的用法颇为复杂。下面以中学课本中的《孟子》二章、《赤壁之战》中的。“今”字为例,结合其他篇目,简要地剖析一下“今”字的用  相似文献   

11.
《鸿门宴》中有“道芷阳间行”一句,目前一些注本的解释,我觉得是欠妥贴的。《中等师范学校语文课本·文选和写作·第五册》和《五年制中学高中课本·语文·第二册》《鸿门宴》一课,对“道芷阳问行”的注释是:“[道]取道”。又师范课本“练习”三和中学课本“思考练习”五说:“古汉语中,名词还有一种特殊的用法,就是用来修饰动词,作动词的状语。如‘道芷阳间行’里的‘间’,原意是小道,这里却用作动词‘行’的状语,表示动作的处所。‘问行’就是‘从小道走’。”一些影响较大的著作如《古代汉语》(王力主编)、《古代散选》(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朱东润主编),对“道芷阳间行”句的注释,也大体如此,如:  相似文献   

12.
《伤仲永》有“或以钱币乞之’一句。“乞”课本注释为“求”,而“币”未加注解,参考书将这一句译为“有的人还送钱给他们”,“币”也未作解释。“币”,《新华字  相似文献   

13.
诸葛亮《出师表》,选入初中语文课本第六册。全文共用二十三个“以”字,其中“先帝不以臣卑鄙”句的“以”字怎样讲解?有些参考书解释为介词“为”,我们认为此解不尽妥当,宜解释为动词“认为(以为)”。首先,从词语的组合结构看,“以”作动词“认为”讲,充当句中的谓语动词,受否定副词“不”的修饰,构成一个否定型的谓语格式,“不”字否定动词“以”字,否  相似文献   

14.
《孔雀东南飞》小序末尾一句“时人伤之,为诗云尔”中之“云尔”,课本注释为“句末语气助词”。我认为这样解释虽能讲通,但太笼统,不如把“云尔”分开讲,作动宾词组,“云”可作动词“说”讲。《经传释词》有注:“云,言也,曰也。”“尔”,可作指代词。这(件事)”讲。(《词诠》注:“尔,指示代名词,此也。”因而  相似文献   

15.
初中语文课本第二册《口技》一篇中有这样一个文句: “妇抚儿乳,儿含乳啼,妇拍而呜之。” 对前一“乳”字,新编教材编者注云,“乳,作动词用,喂奶”。 薛儒章等编著的《中学语文课本文言文语言分析》在《口技》篇注释“说明”中亦云,“乳,喂奶,名词用如动词”。  相似文献   

16.
《童区寄传》“行牧且荛”一句,课本注为:“行,从事,做。且,连词,连接同时做的两个动作。”把“行”字解释为动词“从事,做”,我认为值得商榷。 首先,从这句话的结构形式看,既然课本注释承认“且”是连接谓语成分的连词,并承认它连接的前后两个成分“牧”和“荛”是“同时做的两个动作”,那么“牧”  相似文献   

17.
“长烟一空”是《岳阳楼记》中的一句。对这句话的注释,历来颇有分歧。中学语文课本的注释是“大片烟雾完全消散”。一,全。”沈啸寰对此说持有导议,他认为是“万缕炊烟,长长地布满了天空。”(见华东师大中文系《语文教学》1957年2月号:《对中学语文课本注释的一些意见》)。于在春在《文言散文的普通话翻译》中,则认为应是“那一派烟雾完全消散了。”以上三种说法,熟是熟非?  相似文献   

18.
《杜少府之任蜀州》的首联出句“城阙辅三秦”,不少唐诗选本把“城阙”注解为长安。如:喻守真编注的《唐诗三百首详析》、武汉大学中文系古典文学教研室选注的《新选唐诗三百首》、人教版初中语文课本注释等。我认为这注释不妥,此处的“城阙”并非指京城长安。唐诗中“城阙”一词出现较多,有的作京城解,有的并不作京城解。  相似文献   

19.
《六国论》中有一句:“至丹以荆卿为计,始速祸焉”,其中对“始速祸焉”中的“速”,课本注释为“招致,动词”,《教参》却译作“加速”,并将“速”具体解释为:“速,形容词作使动用法,意为使祸患更快地来临了”。究竟哪个正确?先比较“招致”、“加速”在原句所表达出的意义。把它们分别放在原句中,课本的观点则译作“等到燕太子丹用荆卿(行刺秦王)  相似文献   

20.
初中语文第六册文言部分选编了诸葛亮的《出师表》,该课对“五月渡泸,深入不毛”,一句中“不毛”的注释为“不长庄稼(的地方),意思是荒凉的地区。”认为“毛”同“苗”,意即生长庄稼。人教版的《初中语文教师教学用书第六册》的译文将“深入不毛”一句译为“深入到寸草不生的地方。”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了薛儒章、孔祥珍等知名学者编译的《中学语文课本文言语言分析》(初中五、六册)一书,该书也把“不毛”译为“不长庄稼的荒凉地区”,也认为“毛”“苗”同音,是个名化动词,为“生长庄稼”。于是乎许多中学语文教师在讲授《出师表》一课时,都把“不毛”译为“不长庄稼的地方”。或“寸草不生的地方”。对此诠释,笔者有不同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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