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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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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凤鸣 《世界发明》2002,25(9):34-35
考虑到专利保护的地域性,当申请人在外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如果要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以在国外提出的在先申请为基础,要求外国优先权。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  相似文献   

2.
二、申请国外专利的一般程序与手续依照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一般应当依下列程序办理有关手续。1.先申请中国专利我国单位和个人如拟申请外国专利,根据专利法第二十条规定,必须首先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这主要是便于专利局作保密审查,以维护国家利益,这对申请人也是有益的。因为,如果是向巴黎公约成员国申请,可按规定享受优先权。至于中国公民在外国作出的发明创造,可按照《关于我国学者在国外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规定》,先办理居住国专利申请手续。凡属于专利法第四条规定,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  相似文献   

3.
一、什么是专利申请优先权 所谓"优先权"是指申请人在一个缔约国第一次提出申请后,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就同一主题向其他缔约国申请保护,其在后申请在某些方面被视为是在第一次申请的申请日提出的.换句话说,申请人提出的在后申请与其他人在其第一次申请的申请日之后就同一主题所提出的申请相比,享有优先的地位.  相似文献   

4.
优先权原则作为巴黎公约的三大原则之一是所有巴黎公约成员国所必须接受的,但是巴黎公约的优先权原则主要是针对在不同国家递交专利申请而设立的,也就是说主要是为了外国申请人的利益而设立的,因此,为了使得本国申请人也能够享有与外国申请人同样的甚至是更优的利益,许多国家在制定本国法时设立了本国优先权制度。日本作为建立专利制度较早的国家之一,其专利法中同样设立了本国优先权制度,并且在实践中对于本国优先权制度的利用也积累了大量经验。为此,本文将从日本本国优先权制度的基本内涵、形式要求、实体判断标准以及PCT相关规定等方面作一个介绍,并对日本与我国审查指南中关于优先权规定的主要区别作简单分析,希望能够给我国专利申请人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一定的启示。  相似文献   

5.
问:什么是优先权?答:专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专利申请人自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在国外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专利在国外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据该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据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也称为外国优先权)。  相似文献   

6.
针对外国在华专利申请持续激增这一现象,基于知识生产函数和专利申请成本,构建了代表性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不完善国家进行跨国专利申请的理论模型,分析跨国专利申请的驱动因素。并运用1990—2015年的面板数据,采用随机效应模型对主要国家在华申请进行实证检验。结果表明:作为专利申请目的国,我国的市场规模、专利保护强度、专利申请成本均与外国在华专利申请存在密切关系,现阶段我国市场有效规模的持续增加能够解释约34%的外国在华专利数量增长,是首要驱动因素;我国专利保护强度的提升和第2次专利法的修订也正向促进了外国申请人在华专利申请,但第3次专利修订则表现为负向影响关系;专利申请费用与外国在华专利申请数量显著负相关,申请费每增加1%,外国在华申请数量会减少0.53%。  相似文献   

7.
优先权是申请人在专利申请中所享有的重要权利之一,对于专利申请能否顺利授权也起着一定的重要作用。无论作为代理机构还是申请人,如何运用专利法中对优先权的规定,使专利最大程度地受到保护是专利申请中的一个关键点。笔者从实践经验出发,对专利申请中涉及优先权方面的相关规定做了总结归纳,以期对申请人或者代理机构有所参考和帮助。  相似文献   

8.
一、优先权的意义优先权原则起源於《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目的是便利申请人在不同国家申请专利和商标。优先权原则是指:申请人在巴黎公约成员国首次提出申请後的一定期限内,再向其他成员国提出同一主题的申请时,能以首次申请的申请日作为在後申请的申请日(称之为优先权日)。外国优先权确立的基础在於绝大多数国家对专利的授予均采用先申请原则,即法律推定最先提出申请的人为最早完成发明创造的人,对於同样内容的发明创造,只授权给最先提出申请的人。优先权的法律意义在於“将优先权日视为申请日”,所享有的是在先申请文件的公开内容的优先权,而不是在先申请所请求的保护范围的优先权。  相似文献   

9.
首先,由于美国是巴黎公约成员国,同时也是PCT成员国,因此,申请人既可以通过巴黎公约途径提交美国申请,要求享有在先申请的优先权,也可以通过提交PCT国际申请进入美国国家阶段;其次,美国专利法中规定的专利申请类型较多,  相似文献   

10.
优先权日是优先权制度中一个重要概念,是专利申请中一些关键期限的起算点。本文从典型案例入手,梳理了PCT申请国际阶段优先权规定、程序,列举说明了不同优先权法律状态对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效力审查的影响,剖析了常见的误区和盲点,同时为申请人提供了参考建议,帮助申请人及时补救错误,避免权利损失,保障申请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11.
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一件专利申请应当符合单一性的要求,否则,申请人需要对该申请进行分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对分案申请的提出时机给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常会出现不按照规范填写或者工作疏忽而导致分案申请被视为未提出的情况,由此给申请人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本文结合三个特殊案例,从保护创新的角度出发,谈我国分案制度可以改进的方面,并提出针对性的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12.
本文依据我国民法通则及相关法规,现行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专利审查指南》的相关规定,对我国的专利申请主体资格进行了分类,将本国申请专利的主体资格分为三类: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成立、有一定组织机构和财产,但不具备法人资格)。同时对外国个人、单位在我国作为专利申请主体的情况作了阐述。通过归类确定了在我国具有专利申请人资格的申请主体,以帮助申请人在我国申请专利时进行自我判定。  相似文献   

13.
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中规定了本国优先权的享受条件,审查指南中对于本国优先权的享受条件进行进一步解释时使用了"中国首次申请"一词,而在实际审查过程中,围绕"中国首次申请"一词在文字上存在一定的歧义,对这一概念的理解方式出现了两种观点。本文结合两个实际案例对于"中国首次申请"的含义进行了分析,并对审查指南的修改做出了一些建议。此外,本文探讨了中国台湾地区的专利申请在优先权中的地位,并对中国台湾地区的申请人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相似文献   

14.
探讨医药生物领域的专利申请人合理利用优先权的方式,并引发专利审查中对判断优先权是否成立的思考;通过实例分析总结了可利用优先权制度克服首次申请中的某些缺陷,并完善在后申请的情况;可利用优先权制度对在先申请中的明显失误进行补救,进一步完善技术方案,或对在先申请的数据进行补强;尝试合理利用优先权制度能够充分保护申请人的利益,争取权利的最大化。  相似文献   

15.
2000年欧洲专利公约进行了一次较大的修订,其中涉及很多程序性条款,包括降低确定申请日的条件要求、放宽专利申请文本语言要求、设置超期优先权恢复制度等。本文通过对比相关条款修订前后的具体规定,介绍此次欧洲专利公约的修订情况,进而分析修订对我国申请人的影响。  相似文献   

16.
本文通过对现行专利法对于分案申请的相关规定、我国分案制度立法的发展以及与分案申请相关的优先权、生物保藏及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等一些特殊情形等的立法本意进行了分析,以期能够对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解决分案申请审查中的疑难问题和完善我国分案制度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17.
我国《专利法》规定在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发明创造内容的,该专利申请不丧失新颖性。如果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提交专利申请并导致发明创造内容公开的,申请人是否仍然可以享有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呢?目前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此没有明确规定。本文结合审查工作中遇到的实际案例,就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提出专利申请并导致发明创造内容公开是否适用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的规定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8.
专利权是一种独占权.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若有两个同样的专利存在,就会发生冲突,准也不能有效行使。对这一点,现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荣作了明确规定。那么,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分别提出专利申请,专利权授予谁呢?根据世界各国专利法的规定,有两个处理办法:一是采用先申请原则,即专利权授予先申请人;二是采用先发明原则,即专利权授予先发明人。我国采用的是先申请原则。一、先申请原则的概念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相似文献   

19.
优先权制度的利用已由最初的方便申请人向另外的缔约国提出申请,演变成了有助于申请人于一定期限内进行专利完善、改进、价值评估并合并申请,以降低专利维持成本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但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优先权的提出时存在投机性,在审查中又存在一定程度的主观随意性。本文基于实用新型优先权审查的原则,探讨了"主题明显不相关"的审查标准,并对优先权在实用新型专利保护中的法律效力进行了探析,对实用新型优先权要求是否正确进行了思考和建议,为申请人今后合理要求优先权给出了方向。  相似文献   

20.
所谓专利申请的分案是指把一件专利申请分成两件或两件以上的专利申请。只要专利申请的分案理由符合专利法的规定,申请人可以主动或者应专利局的要求对原申请进行分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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