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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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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有限合伙企业的本质分析(一)有限合伙企业的本质。有限合伙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合伙企业。从本质上讲,有限合伙企业仍然是合伙企业,具有合伙企业的特征,突出表现为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以自己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  相似文献   

2.
美国法上的有限合伙制度及几点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从有限合伙的概念入手,分析有限合伙相对于普通合伙的6项特征;明确美国法上有限合伙设立的条件和程序;指出各类合伙人、特别是有限合伙人对合伙组织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情形,对各类合伙人退伙及其法律后果加以说明。在此基础上,提出在我国企业组织法律制度中应该引入有限合伙法中予以规定的建议。本文对于完善我国企业组织形式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3.
美国有限合伙法中的控制权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有限合伙指的是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共同组成的合伙,前者承担有限责任,后者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是如果有限合伙人参与了合伙的经营管理,很有可能要承担和普通合伙人一样的无限责任.  相似文献   

4.
《合伙企业法》明令禁止的国有独资公司、上市公司等不能成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之外,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能否成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是《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分别修改生效后引起的争议。本文认为普通公司应当具备普通合伙人资格以及可以以公司的全部财产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无限连带责任的承担并不否认公司普通合伙人资格。  相似文献   

5.
现行的合伙企业法自1997年8月1日起施行以来,对于确立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规范合伙企业的设立与经营,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经济社会中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需要在法律中有所体现;同时,国外合伙立法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动向。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修订的新《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是指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合伙,其中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相似文献   

6.
有限合伙制中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并存,有利于资本与智力的结合,成为越来越多风险投资企业选择的法律形态。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构成风险投资企业的资本,但由于信息不对称和专业技能欠缺等原因,有限合伙企业往往操控于普通合伙人手中,有限合伙人的权利难以得到充分保障,如有限合伙人投票表决权欠缺、管理权与建议权权限不明确、知情权范围狭窄等。针对这些问题,在借鉴美国立法经验基础上,我国应完善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保障,以激励其投资积极性,促进风险投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7.
《合伙企业法》中合伙企业财产构成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合伙企业财产来源于合伙人的出资和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所得收益两部分。本通过对这两部分财产的法律性质进行分析,认为合伙企业财产既有共有关系,又有共用关系:在合伙债务与合伙人个人债务并存的情况下,根据双重优先权原则,构成合伙企业共有财产部分的出资和所得收益应优先用于偿还合伙债务,构成合伙企业共用财产部分的出资和用于分配的所得收益则应优先用于偿还合伙人个人债务。  相似文献   

8.
有限合伙是相对于普通合伙而言的一种合伙形态。它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其中至少一人作为普通合伙人,至少一人作为有限合伙人而组成的合伙。有限合伙人对合伙债务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一制度于中世纪发祥于欧洲大陆,至今在许多国家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在我国,有限合伙制度终于随着新合伙企业法的出台而得到建立。本文将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参考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对我国有限合伙制度构建中存在的问题,比如立法模式,法律地位等,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9.
由于有限合伙制度对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在权责利益上各有特殊的规定,因而它作为一种制度安排,非常适合以风险投资为投资和管理模式的高科技产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10.
试析合伙的破产程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破产法不承认合伙的破产能力,这无疑是一处急待弥补的法律空白.赋予合伙企业破产能力已是当今法律发展的趋势,也是完善我国经济立法,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加有序发展的要求.本文探讨各国立法中对合伙破产的有关规定,提出对中国合伙破产立法的建议.其中着重探讨了合伙债务和合伙人个人债务在破产清偿时的顺序,及其地位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因身份不同而享受不同的权利、承担不同的义务。因此,对二者进行身份识别有着极为重要的法律意义。有限合伙人身份识别的一般方式主要有三种。笔者认为有必要在实践中引进有限合伙人身份识别的特殊方式,即"推定识别方式"和"否定识别方式"。  相似文献   

12.
公司是否具备普通合伙人资格是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争议问题之一.综合解读相关法条,可以发现《合伙企业法》第2、3条应构成《公司法》第15条规定之"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的情形.公司独立的法律人格以及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定,使得公司能够承担连带责任.而公司成为普通合伙人会危害债权人和股东利益的担心并不合理.为此,立法应肯认公司的普通合伙人资格.  相似文献   

13.
有限合伙起源于康曼达契约,这种企业组织形态具有独特的价值,它可以完善企业的责任形式;有利于风险投资企业的发展,其形式上是风险投资企业的一种组织方式,但实质上是企业治理制度的创新,是完善风险投资企业治理结构的必然要求。我国立法虽然规定了有限合伙企业形式,但在具体立法模式、合伙人的数量、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义务等方面,仍有进一步完善的余地。  相似文献   

14.
企业法人的财产责任是有限的还是无限的,法学界没有统一的说法和理解。事实上,法人创立人(股东)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并不表明企业对自己的债务也承担有限责任;企业法人的独立责任也不同于有限责任;企业法人破产时的有限债务,更不能说明企业法人在正常情况下的财产责任就是有限责任,同为企业法人的资产有限并不等于责任也有限。因此,企业法人的对外财产责任应为无限责任。  相似文献   

15.
新颁行的《合伙企业法》在立法中区分子合伙财产、合伙人出资以及合伙人出资以外其他财产的不同构成,对全部合伙财产的管理、运作及各合伙人对其出资的处分作了较为具体的规定;但未对合伙人处分具合伙出资以外其他财产作限制性规定,这将使合伙企业及合伙人对外无限连带责任的承但无章可循,不利于保护合伙企业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相似文献   

16.
风险投资的快速发展可以推进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对一国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限合伙具有适合风险投资基金运营的创新机制,它将普通合伙人的无限责任与有限合伙人的有限责任相结合,将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相结合,是风险投资运行的有效组织模式。本文在分析我国现行公司制风险投资存在的问题基础上,着重对有限合伙制在我国风险投资领域中运用的可行性进行研究,进而提出发展我国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7.
浅论我国有限合伙制度的不足及其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6年修定的我国《合伙企业法》首次确立了有限合伙制度。由于有限合伙具有普通合伙与公司所不具备的独特魅力,弥补了公司制度和合伙制度的不足,丰富了我国企业的组织形式,而且还为实现多种组织形式的市场主体自由竞争创造了条件。有限合伙的组织结构也较简单,不像公司那样需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因此合伙事务的决策程序也简单、灵活,有限合伙的经营管理权相对集中、灵活、高效,容易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要求。但在我国作为一个新建立的制度,还有很多方面存在着不足,主要有:合伙人数上的限制;出资制度的缺陷;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转换制度的缺陷;有限合伙人责任制度的缺陷。  相似文献   

18.
法人能否作为合伙人,世界各国法律有不同的规定,理论界也有很大的分歧,无非有赞同法人可以作为合伙人和反对两种。持赞同观点的学者在立论时多从各个方面批驳持反对观点的学者的理论,如针对法人承担有限责任的观点,提出法人和自然人一样承担无限责任等。但仔细考察这些批驳意见,我们会发现有很多值得商榷之处。本文的观点是反对法人成为合伙人,并在此基础上对批驳意见进行反驳。  相似文献   

19.
新《合伙企业法》的出台,顺应了时代发展的需要,使我国的市场主体得以丰富和多元化,尤其是其中新增加的有限合伙的规定体现出了我国商事法律与理论的进步和深入。有限合伙兼具资合性与人合性的特点,既能实现有限合伙人的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又能发挥普通合伙人施展才华、控制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的目的,弥补了公司制度和普通合伙制度的缺陷,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本”与“知本”的作用。  相似文献   

20.
法人可以为合伙人是2006年《合伙企业法》的主要特色之一。法人为合伙人顺应了时代发展的趋势,具有进步意义,但在目前的立法环境下,也需要关注其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尤其是法人为合伙人后,法人投资者的法律风险、合伙企业债权人的法律风险以及国家税收流失的法律风险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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