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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技术的发展运用,使打破现有的非遗信息传播模式、提高非遗信息传播效果和增强受众感官体验成为可能.但当前数字媒体科技在非遗传播尤其是技艺类非遗传播领域的运用,存在的负面影响不能忽视.数字媒体技术在技艺类非遗传播中作用的发挥,将直接影响数字媒体技术的积极作用以及非遗传承的本真性、完整性和可持续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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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川 《荆州师范学院学报》2014,(11):25-27
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具有可以创新非遗项目传承人制度、创新非遗文化传播途径和实现非遗资源的整合利用等价值;目前荆州非遗数字化保护面临传承危机、受众危机和保存危机等问题;荆州要通过建立并完善非遗资源库、构建非遗数字化博物馆、形成立体化数字传播渠道等形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有效保护和利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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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数字化成果关涉公共利益,其是否有必要采取私法保护的路径、是否能够作为财产权的客体,亟待澄清。为纾此困,通过“Encoding/Decoding”理论窥探非遗数字化成果受财产权保护的理据,从而明确非遗数字化成果作为财产权客体的法律地位。值此,既与非遗的生产性保护内在契合,又形成了对利益相关者的激励效用。依据非遗数字化成果生成与传播过程中所承载的不同私益品性,可将非遗数字化成果财产权界分为创作者的财产权与传播者的财产权,二者虽然在具体客体上有所差别,但权利内容均以控制权、利用权和处分权为核心。同时应当看到,拘囿于非遗的数字化系以非遗的保护传承为旨归,且其亦是对非遗利用方式的延展,非遗数字化成果财产权主体的权利须受到非遗权利人的制约,并应当以非遗的保护传承作为权利保护的边界,藉此消解非遗数字化成果的确权保护与非遗保护传承的表面张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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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5)
皖北非遗文化空间在城镇化进程中面临许多变迁,加强非遗文化空间保护显得极为重要迫切。要提升皖北非遗文化空间保护意识,维护其原生态;建设文化生态保护区,推进整体性保护;重构非遗文化空间,使非遗在坚守中有效调适;"文化+"与经济社会融合创新,彰显非遗文化空间活力,从而有效实现非遗的活态传承与整体性保护,切实推进皖北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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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教育学院学报》2020,(4):72-73
大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非遗保护意识;加强完善非遗的法律法规建设,做到依法保护;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规律,建立非遗人才培养体系;积极推进基于传承非遗的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利用数字化、信息化的现代科技手段广泛真实地传承非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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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翔 《安徽科技学院学报》2021,35(3):121-124
非遗概念中的传统节日文化是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之为文化遗产的民俗文化形式.近些年来,受外来文化冲击等现实境况影响,我国的传统节日文化保护与传承正面临着严峻挑战.本文从非遗保护视角出发,以传承节日文化的技术应用为切入点,介绍虚拟现实技术在我国传统节日文化传承中发挥的作用.并以端午节为例,列举了虚拟现实技术在传统节日文化传承、创新与可持续发展中的具体应用途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