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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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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土地征收法律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及公共性,是土地所有权与土地征收有着不解之缘。土地征收是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但又是对所有权的强制性剥夺。完善的土地征收法律制度既能保证土地利用的可持续发展、保障土地使用的公共利益需要,又能保障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生存利益和其他合法权益。在土地征收与所有权观念演进分析的基础上,对完善我国土地征收法律制度提出较为全面的立法对策,包括:土地征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土地征收的目的界定、土地征收程序的完善、土地征收公正补偿的标准等。  相似文献   

2.
伴随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农地征收规模膨胀,因征地性质模糊、"公共利益"范围泛化、补偿机制落后、被征地农民话语权缺失又缺乏权利救济机制等,征地引发的社会矛盾有激化趋势。针对这一问题,提出对策:严格界定"公共利益",探索非公益性用地制度;确认土地发展权,坚持完全补偿原则;完善土地征收制度和程序,保障征地过程中的农民话语权;建立健全征地补偿机制,长久保障失地农民基本生活;制定《土地征收法》,切实为征地提供从征收到救济的全套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3.
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是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是人类生存的根本。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农用地通过征收而转化为建设用地。我国现行农村土地征收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已很不适应,土地征收关系到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冲突和利益平衡,对社会影响深远,我国土地征收法律制度还存在着很多缺陷.迫切需要进行改革、完善。  相似文献   

4.
现有集体土地征收制度,过于向征地政府倾斜,使得在征地的公益属性认定、征地补偿等方面,没有很好地兼顾到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导致征收权的行使与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保护之间的利益平衡被打破,土地征收与补偿纠纷频发。突出农民的主体地位,健全农民利益表达的机制,在征地政府与被征地农民之间搭建起利益沟通、协商的平台,建立被征地农民利益影响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的约束机制,是完善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制度的关键。  相似文献   

5.
被征地农民参与土地增值利益分享的正当性基础是集体土地所有权中的土地利用方式变更权能。集体土地征收中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显失公平。我国目前的土地权利体系无法为被征地农民提供参与土地增值利益分配的权利基础。创设土地开发权并构建其实现机制,是保障被征地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利益的权利源泉。我国被征地农民土地开发权的实现,在区分公益性征地和经营性征地的基础上,实行国家购买土地开发权和土地开发权交易相结合的方式。  相似文献   

6.
合理界定公共利益是防止滥用征收权和保护土地权利人利益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对征地公共利益的界定尚处于真空状态,导致一系列尖锐问题。同时,土地征收中又缺乏合理公正的公共利益界定程序机制以规范政府行为,导致土地权利人的权益遭受严重侵害。为保护土地权利人、规范土地征收秩序和构建完善的土地征收法律体系,应该在土地征收立法中弥补现行公共利益界定的法律空白、明确公共利益的范围、制定正当程序,通过模式创新和程序设置来规范界定程序。  相似文献   

7.
土地征收是土地功能由耕地向建设用地转变的重要手段。土地征收过程中,涉及的利益多元复杂,法律规定存在诸多不足,政府职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农民利益被漠视。立法明确"公共利益"的含义成为解决土地征收中各种问题的关键。而征地权回归人大以及在征地程序中加入农民参与的环节,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建立多元补偿安置方案对于保护农民在土地征收中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8.
农村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实现公共利益,将集体土地强制征为国有,并依照法定程序对被征地集体或个人作出一定补偿的行为。我国现有的土地征收程序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如有关土地征收的法律和法规不够完善,政府对土地征收缺乏管理,在对被征地农民作出补偿的机制上也缺乏合理统一的标准,造成农民在被征地过程中利益得不到保障,诱发了大量的群体性事件,从而引起了司法和理论界的广泛关注。本文试图分析其中暴露的问题,并结合实践提出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9.
冯汝  张伟 《滨州学院学报》2012,28(2):115-118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城市房屋被征收,野蛮拆迁、暴力征收等矛盾冲突层出不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实施,进一步规范了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解决了城市房屋征收中出现的众多问题与矛盾,使得现在社会矛盾的焦点集中在了集体土地征收方面。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及相关土地征收法规中关于程序性的规定薄弱,存在很多问题,导致实践中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事件频发,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因此,分析研究现行土地征收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对其进行立法完善,以更好地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0.
国家征地补偿行为涉及政府、用地单位及农民集体等群体,由于《宪法修正案》中关于征地补偿立法规定的不明确,使得土地征收方、被征收方之间存在着土地权利与经济利益的纠纷。面对国土征地存在的法律缺陷、制度不完善问题,需要从博弈论、合作论视角下进行分析,通过制定更加明晰与规范的土地产权制度、征收补偿条款,规制与督促征地补偿主体行使义务,增强用地单位、农民集体的沟通合作与矛盾协调,从而推动征地补偿机制建设、利益分配的双赢。  相似文献   

11.
我国现行的集体土地征收收益分配制度极不合理,国家垄断土地所有权的流转,以补偿价格低价征收集体土地,再以高价出让,从中获取高额的土地利益,而农民集体及其成员难以参与土地利益的分配。这一分配制度据以存在的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是以政治手段强行推行的特殊制度,直接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严重受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当科学合理地评估土地价值,重塑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主体,明确农民集体成员的社员权,进而落实利益参与主体,改革土地征收产生收益的分配方式。  相似文献   

12.
在当前学界对土地征收的研究范式中,地方政府、村委会与被征地农民之间总是被视为利益对立的两端,然而基于实践发现,他们在土地征收中事实上还存在着利益一致性的一面。当前土地征收冲突的产生不只是"权力"对"权利"的单方面压制所造成,而且源于利益主体对土地增值收益——级差地租分配共识的未达成,每一方都想尽可能多地获取土地的利益分配。为此,为了从根本解决这一问题,地方政府、村委会、农民之间需要重新进行合法的、有效的权利配置,以压缩利益主体在实践中进行博弈的制度空间。  相似文献   

13.
当前我国土地征收制度中存在不少问题以及面临不少法律障碍,造成了一定的社会负面效应。我国应借鉴和吸收国外土地征收制度中的先进经验,规范集体土地向国有土地的转变,保护集体、农民的土地权益,缩小城乡差距,加速土地资源配置市场化进程,不断完善我国土地征收制度。  相似文献   

14.
"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国当前社会发展的主题,各项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均应符合这一主题的需要.我国土地征收制度从制度设计到具体实施都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对"公共利益"的限定不明确;土地征收程序过于简单,缺乏规范性;补偿机制不够完善等,严重损害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和谐社会的构建.应从公益目的的审批、严格全面的征收程序以及公正合理的补偿机制等方面对我国土地征收制度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5.
土地征收中的公益性问题并不仅仅局限于目的的公益性.土地征收法律关系中的公益性问题往往被忽视,然而这一问题恰恰是我国土地征收中诸多弊病的症结所在.本次修宪无疑将对科学合理解决目前土地征收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了最高法律依据,也对土地征收的研究提供了契机.  相似文献   

16.
论土地征收中的利益差序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土地征用利益分配严重失衡所带来的社会不公正,使土地征用法律制度的改革刻不容缓。我国现行土地征用法律制度中存在严重的利益差序格局,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对社会义务的过度负担和缺乏对国家土地征用权的有效制约是导致我国现行土地征用法律制度中利益差序格局的法律成因,必须改革土地征收征用法律制度、调整利益差序格局。  相似文献   

17.
土地征收法律关系中的公益性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土地征收中的公益性问题并不仅仅局限于目的的公益性。土地征收法律关系中的公益性问题往往被忽视,然而这一问题恰恰是我国土地征收中诸多弊病的症结所在。本次修宪无疑将对科学合理解决目前土地征收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了最高法律依据,也对土地征收的研究提供了契机。  相似文献   

18.
土地征收制度是世界各国为发展社会公共事业而设置的一种法律制度,是一个牵涉公权力与私权利如何平衡的重要社会问题,构建完善的土地征收制度应从界定公共利益、建立公平的征收补偿机制、健全和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建立被征地农民妥善的安置方式等方面予以发展和完善。实践中,正当的公共利益是土地征收的前提。因此,从实体法和程序法多层面对土地征收制度中的公共利益要件进行界定,明确公共利益的判定标准,践行公共利益在土地征收中的法律化,对于保证土地征收制度的正当性和公平性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9.
目前在我国,关于土地征收行为的性质,学界有不同的认识。实际上,土地征收是一种多阶段行为,它包括土地征收申请阶段、土地征收审批阶段和土地征收补偿阶段。我们应从土地法律制度的内部视角切入,区分不同的法律关系以作不同的界定。笼统地将土地征收的法律性质界定为单一行为或者综合性行为都是错误的。明确土地征收行为的法律性质,不仅有利于维护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平衡,关系到社会是否稳定和谐,涉及到社会整体利益与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且有利于规范政府部门的土地征收行为、明确被征收人权利救济机制和被征收人权利救济制度的改进。  相似文献   

20.
目前在我国,关于土地征收行为的性质,学界有不同的认识。实际上,土地征收是一种多阶段行为,它包括土地征收申请阶段、土地征收审批阶段和土地征收补偿阶段。我们应从土地法律制度的内部视角切入,区分不同的法律关系以作不同的界定。笼统地将土地征收的法律性质界定为单一行为或者综合性行为都是错误的。明确土地征收行为的法律性质,不仅有利于维护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平衡,关系到社会是否稳定和谐,涉及到社会整体利益与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且有利于规范政府部门的土地征收行为、明确被征收人权利救济机制和被征收人权利救济制度的改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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