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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润昊 《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7(5):100-104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制度是我国《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确立的一项诉讼制度,有关它的程序理论问题理论界和实务界给于了密切关注。代位权诉讼不仅在于保全债权,还在于直接实现债权人的债权。通过对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成立要件、诉讼标的特殊性、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代位诉讼对当事人发生的效力以及代位诉讼的管辖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2.
霍冰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33(5):96-98
代位权作为我国合同法上规定的对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种权利救济方式,目前已越来越多地运用于市场经济民事活动中。本文从权利人行使代位权的角度出发,对诉讼的公平性和可操作性、诉讼管辖、诉讼标的,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诉讼地位等主要法律问题进行了阐述,以期能对代位权诉讼有一较为完整的认识。 相似文献
3.
试论代位权诉讼的条件、阻却事由和效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的保全制度之一,是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了债权人的代位权,这是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新手段。但是,并非每个具体的合同上都有代位权的存在,提起代位权诉讼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如遇阻却事由,则债权人将无权提起代位权诉讼。代位权诉讼还将对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产生不同的效力。 相似文献
4.
张文娟 《忻州师范学院学报》2011,27(6):48-50,125
我国代位权诉讼突破了传统民法理论界的"入库规则",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代位权诉讼制度。我国相关诉讼立法并未对既判力范围进行相关规定,结合传统既判力范围理论,具体分析我国代位权诉讼既判力的主观、客观及时间范围对立法完善有重大意义。我国代位权诉讼既判力的范围应当及于债务人并及于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 相似文献
5.
《合同法》代位权制度的确立,引起了理论界和实务界对该制度的密切关注。我国代位权诉讼不仅在于保全债权,还在于直接实现债权人的债权。本文在此对代位诉讼的成立条件、当事人的诉讼地位、诉讼效力等有关程序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6.
邓东方 《宿州教育学院学报》2008,11(1):38-40
代位权制度可谓合同保全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针对债务人消极地不行使权利而危及债权时,由法律赋予债权人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以保持债务人的责任财产的一种制度。代位权体现的是债的对外效力,其所对抗的是债权与债务关系之外的次债务人取得债务人的财产。法律赋予债权人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保持了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保障了债权人利益实现。符合了代位权立法精神和目的。 相似文献
7.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的保全制度之一,是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了债权人的代位权,这是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新手段。但是,并非每个具体的合同上都有代位权的存在,提起代位权诉讼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如遇阻却事由,则债权人将无权提起代位权诉讼。代位权诉讼还将对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产生不同的效力。 相似文献
8.
周洁 《湖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4,10(4):38-40
1999年颁布的《合同法》确立了债权人的代位权制度,然而作为这一制度载体的代位诉讼在民诉法中没有规定,因此有关债务人在代住诉讼中的诉讼地位在实践中、理论上都很混乱,实际上债务人应归为一种特殊的独立的诉讼参加人,有其特殊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相似文献
9.
王峰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26(1):27-30
我国立法虽对代位诉讼的相关问题做出了规定,但在民事诉讼法典中并没有直接规定债权人代位诉讼,有关代位诉讼制度的规定还存在诸多疑点与不足。本文紧密结合我国代位诉讼的司法实践,针对代位诉讼制度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债权人代位诉讼制度的立法设想。 相似文献
10.
宋晓丽 《河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8,10(1):116-117
税收代位权诉讼是民法的债权保全制度在税法领域的运用,有利于加强税款征收的力度。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是税收法定原则的进一步体现,是税收保全措施与强制执行措施的必要补充。税收代位权诉讼不仅要保护作为税收债权人的国家或地方政府的税收利益,还要维护作为税收债务人的纳税人和次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1.
债权人代位权制度是我国民事法律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作为合同法所确立的一项债权保全措施,对于保护债权人权益具有重要作用。我国的代位权制度与传统民法相比具有重大突破,但同时,我国现行的债权人代位权制度也存在一些弊端。通过对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法律性质和成立要件及效力进行分析,拟就对完善代位权制度作出初步探索。 相似文献
12.
代位权制度功能演变及对制度之影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债权人代位权制度自从产生以来,在不同国家间的移植继承过程中不断地发展演变,我们不得不对其重新探讨。代位权制度有一个产生、发展和演变的过程.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变化有其合理性。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及行使都需作出相应的调整。 相似文献
13.
论债权人代位权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肖可义 《河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5(1):45-47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本文对该现行制度进行了探讨,以使其更完善、更科学。 相似文献
14.
创设代位权制度是为了排除债务人、次债务人给债权人带来的不利后果。该制度虽然突破了合同相对性,赋予债权人越过债务人直接向次债务人主张债权之权利,但该制度在诉讼中依然存在局限,主要表现为代位权集合性权利属性仍需要凸显、各方权利需要再平衡、适用程序复杂繁琐等。明确代位权集合权利性质,扩展代位权适用范围;采取有力措施,平衡各方利益;简化诉讼程序,方便当事人等,是完善该制度在诉讼中局限的必要措施。这些措施可以充分发挥代位权制度维护债权人权利、保障交易安全之功能。 相似文献
15.
王秀英 《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4):17-21
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是保险人的一项法定权利。保险人为维护自己的利益,在满足实体法规定的条件取得代位求偿权后,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行使该项权利。在保险代位求偿诉讼中保险人处于原告的诉讼地位,且应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有无是保险代位求偿之诉的诉讼标的。保险人诉讼权利的范围应以其保险赔偿额为限。 相似文献
16.
张颂雅 《唐山师范学院学报》2013,(3):120-123
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并未完全理解保险代位求偿权制度。如何完善我国的保险代位求偿制度,使之既能为被保险人的利益提供双重保障,又能防止被保险人因保险赔偿过分受益导致不当得利的现象,是今后完善我国保险代位求偿权法律保护的一项重要任务。要从保险代位求偿权的基本理论以及各国立法实践入手,分析我国的保险代位求偿权在实践中的困境与问题,以期从立法、程序、实体保障多方面完善我国的保险代位求偿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