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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亚飞 《周口师范学院学报》2012,29(3):112-114
假想防卫主观上是否有罪过,是否应追究刑事责任,这给理论界和司法界带来一定程度上的困扰。结合假想防卫的概念和范围论述了假想防卫在主观上可能存在犯罪过失,也可能无罪过,但不可能存在犯罪故意;并论述了假想防卫过当的责任认定。 相似文献
2.
李林 《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1):32-37
中国刑法学界在对行为的认定上由于误读了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在认定犯罪过程中的方法论作用,因而在讨论我国刑法中的行为时陷入了许多误区,形成了各种错误的行为概念。“主客观相统一原则”意在提醒我们,在认识犯罪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注意行为的主观侧面与客观侧面,主观与客观只是我们在认识犯罪时一种人为的剥离。行为在本体上不能被绝对地分离为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对我国刑法中行为的界定必须结合行为人的主观罪过。 相似文献
3.
严格责任是英美刑法所特有的一种归责原则,仅适用于针对侵犯刑法所保护的某种特殊社会关系(法益)或对某些行为要素的罪过状态难以证明的犯罪,主要集中于危害公共福利以及道德犯罪。严格责任的主要立法价值在于有效预防公共福利犯罪及道德犯罪,节约诉讼成本,满足诉讼的功利性要求。 相似文献
4.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主观方面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而排除故意.司法实践中,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和严重后果持故意的行为,不构成本罪而应当根据其行为的主客观要件等犯罪事实,依据刑法的其他规定如投放危险物质罪定罪处罚.英美法系的严格责任和我国民法的过错推定实质是一致的,它没有违背主客观相统一原则,没有否认罪过作为犯罪构成的必要构成要素,它仍然是过错责任的一部分.环境污染具有众多特殊性,为了应当对这种特殊性,更好地打击环境犯罪,维护公共利益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主观方面的认定中应当引进严格责任. 相似文献
5.
褚耿芳 《新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19(6):37-39
环境污染犯罪的本质及表现和传统犯罪有很大不同,具体体现在:污染环境犯罪行为人主观上往往不具有污染环境的直接故意,并且危害后果的产生和显现具有复杂性、潜伏性和长期性,因此,当环境污染犯罪的危害结果出现后,依据传统刑法理论来证明行为人的主观罪过和因果关系相当困难。为了加强刑法对环境的保护力度,便于司法实践中正确辨别与认定污染环境犯罪,有必要确立环境污染犯罪的过错推定原则和因果关系推定原则。 相似文献
6.
孟庆华 《聊城师范学院学报》2004,(2):9-12
刑法学界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主观构成要件存在无罪过、严格责任等诸种观点,但这些观点都有不尽完美之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与其他一般犯罪相比,其主观构成要件有其特殊性,即应由对非法获取巨额财产的直接故意与拒绝说明巨额财产来源的直接故意双重罪过形式构成。 相似文献
7.
持有型犯罪行为具有静态性特征,对其主观方面,刑法学界存有诸多争议。根据社会一般人通常应有的经验与常识,对特定物品或财产的持有当然应当出于故意,而且一般通过证明持有事实就可以证明持有故意。对于持有型犯罪来说,持有的核心意思是主体对特定物有意识的控制,而过失谈不上控制。加之我国刑法没有规定过失可以构成持有犯罪,因而过失不能构成该类犯罪的主观罪过。我国刑法犯罪构成理论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刑法中不存在“不问主观过错”的犯罪,由此决定了持有型犯罪不能适用严格责任。 相似文献
8.
程宗璋 《扬州职业大学学报》2000,4(3):18-23
程序上起诉机关对持有型犯罪主观罪过举证责任的免除并不意味着实体上主观罪过不再是该类犯罪的构成要件。只要坚持罪过责任原则,就必须承认主观罪过是持有型犯罪的主观构成要件。罪过此时最大的意义在于被告人可以此进行无罪辨护。该类犯罪的主观罪过既可以由直接故障构成,也可以由间接故障构成。该类犯罪故障的成立不必然以对持有物的“明知”为前提。 相似文献
9.
由于受传统刑法因果关系适用条件、食品卫生犯罪因果关系的特性所决定,传统刑法因果关系对食品卫生犯罪中的行为、食品与结果之间的联系在评价、判断时,存在着局限性。为了解决这一窘境,有必要在刑法上倡导疫学因果关系理论,并运用于公害犯罪案件对因果关系的认定上。但是,由于疫学因果关系是一种推定的因果关系理论,不同于传统刑法在因果关系的认定上必须依赖于人类已经掌握的科学经验,因此其具有独特的特征、适用原则以及证明方法。 相似文献
10.
英美刑法严格责任突破了"无罪过即无犯罪"的传统刑法原则,其适用的犯罪或因其犯罪意图的难以证明,或因其侵害的社会法益特殊而需要特殊保护。严格责任在实体法上体现为对那些所从事的活动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人提出比一般人更严格的责任要求和注意义务,在程序上则表现在严格的"举证责任"上。 相似文献
11.
徐启明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30-35
商业秘密在刑法中与在民商法、经济法中有着不同的定位,基于刑法谦抑性,应对刑法中的商业秘密做出合乎法理的严格解释。从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的双重视角比较研究,是认识侵犯商业秘密罪刑法定位的重要方法。损失额是本罪认定的决定因素之一,而刑法与民法是站在不同的立场,出于不同的目的看待损失的,在本罪中,应同时考虑侵权法与刑法中认定责任的逻辑。重大损失认定的依据应以侵权获利额为原则,特殊情况下可参考许可使用费。单位犯罪是侵犯商业秘密罪中常见的犯罪形态,在本罪的行为模式中,个人的侵权行为与单位的行为具有对向性,单位之外的个人也有构成单位犯罪的可能。 相似文献
12.
13.
毛灵军 《金陵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2(3)
发源于英美法系刑法中的严格责任制度是否应为我国所借鉴,国内学者对此存有不同的观点,由于该制度是对传统刑法“罪过原则”的一定程度的突破,使得不同的观点之间难以调和。从“奸淫幼女”的司法解释切入,对英美刑法中严格责任制度的涵义和各种学说之间的冲突展开讨论,最终得出严格责任制度不容于我国刑法体系。 相似文献
14.
环境犯罪作为我国刑法诸多犯罪类型中的一种,当然适用传统的犯罪构成理论,而刑事违法性是我国传统犯罪理论中犯罪构成最基本的要件。然而,环境犯罪作为一种新兴的犯罪类型,有其自身的特性。环境侵害的多元价值性使得传统的刑事违法性理论对于环境犯罪适应困难。"行为无价值"与"结果无价值"作为环境犯罪违法性的认定标准显得问题诸多。因此,提出"容许性危险犯"以弥补、更新环境犯罪刑事违法性理论。 相似文献
15.
我国环境公害犯罪刑事责任方式的现状是,立法规定单一薄弱、司法适用相对多元。基于环境公害犯罪特殊性、刑事责任目的、现有责任方式缺陷、中外立法对比以及司法实践探索考察,完善环境公害犯罪刑事责任方式必要且可行。立法方面,主要是改进财产刑和资格刑,配置非刑罚处理方法;司法方面,大胆适用以恢复和保护环境为目的的非刑罚处理方法。此外,应根据环境公害犯罪主体的不同,对自然人和单位规定和适用不同刑事责任方式。 相似文献
16.
我国刑法学界大多把严格责任与绝对责任(绝对严格责任)相混淆,把严格责任定义为不具有犯罪心态的犯罪,因而对其持否定态度,本文分析了这种理解的偏差,论证了刑法中的严格责任是具有合理性的,不仅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价值,还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并体现了刑罚目的. 相似文献
17.
李兰英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2)
严格责任犯罪,也称为刑法中的严格责任或刑法中的绝对责任。其理论和实践起源于英美法系国家。它属于刑法中的一些特定的犯罪类型,对英美法系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在我国,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在刑法中确立严格责任犯罪具有合理性和必然性。 相似文献
18.
无过错责任原则对于认定环境犯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当前,我国环境犯罪刑事立法中尚未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这是一个立法上的重大缺陷。 相似文献
19.
20.
目前我国的环境污染事故频频发生,给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破坏,虽然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保护环境,但司法实践中难以达到效果,所以需要从英美法系引进严格责任原则适用于司法实践来惩治和预防环境犯罪。严格责任是英美法系所特有的一项原则,对于犯罪可以有效控制。为了减弱其不良影响,严格责任在我国的适用受到严格的限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