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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96 毫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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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集装箱     
国务院纠风办、教育部要求进一步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6月12日,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 作的意见》出台。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意见要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收费要做到:2001年农村中小学收费标准稳定在2000年的水平上,不再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 费、住宿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会同物价、财政部门统一制定,地、县两 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不准自行制定标准,已制定的一律取消。试行“一费制”的国家和省级贫困县农村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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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读一费制(一)一费制的内涵。根据2003年3月17日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出的《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意见》,我们可以用表列出一费制的有关规定:从上表可知,严格限定收费项目,但各地的标准可以因地制宜。标准由省级政府制定,下级政府无权确定。所有的行政性教育收费要一次性公布,一次性收取。要将收费办法和标准公布于众,接受监督。(二)实施一费制的意义。首先,实施一费制具有现实的政治意义。教育乱收费一直是社会的热门话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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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13日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坚决治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01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农村中小学实际,在贫困地区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具体内容是,在全面清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严格核定杂费和课本费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两项收费,核定一个最高收费标准,只向学生收取一项费用,不再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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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根据基础教育司《关于安排2001年教学仪器产品检测的通知》(敦基司函[2001]74号文)的安排,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检测室于2001年8月至9月对大屏幕数字显示测试仪等8种教学仪器产品进行了质量检测,并对教学电源等41种教学仪器产品进行了补检。现将2001年教学仪器产品质量检测结果(附件一)及参检产品质量状况分析(附件二)印发给你们。凡检测不合格及未参加检测的产品,一律不准出厂销售,不得参加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产品订货会、展示会,不得参加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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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晋短讯     
我省不允许高校跨学年预收学费省教育厅下发紧急通知规范高校收费行为。省教育厅明确表示,高校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学费、住宿费和考试费三项。学费和住宿费高校必须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此外,高校必须将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学生、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监督,未经公示,不得收费。高校在招生简章中必须注明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程洁)省教育厅等部门公布评定教育收费示范县的9条标准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近日正式出台了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的《实施意见》,制定了评定教育收费示范县的9条标准。这9条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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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费制"对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影响与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何谓“一费制”2001年2月13日,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坚决治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01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农村中小学实际,在贫困地区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具体内容是,在全面清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严格核定杂费和课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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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三乱”出重招———《关于坚决遏制中小学乱收费、乱补课、乱办班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各项收费政策国家和自治区政府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小学、初级中学、初级职业中学和属于这一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不收取学费。这些学校的收费项目统一规范为杂费、住宿费和借读费,书本费属代收,其他收费项目均属违规收费。杂费、住宿费、借读费的收取标准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盟市、旗县、苏木乡镇教育主管部门无权制定收费项目和标准。杂费和住宿费由学校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收费。国贫、区贫旗县农村牧区中小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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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曦 《教育探索》2004,(9):59-60
一、实行“一费制”的背景及现状 为了治理教育腐败和农村中小学乱收费现象,减轻农民负担,2001年由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坚决治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从2001年起,在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试行“一费制”收费办法。所谓“一费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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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日前发出关于 2 0 0 1年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认真执行。  通知要求 ,2 0 0 1年高等学校招生收费的总体工作要继续执行《通知》的各项规定 ,并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 2 0 0 1年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一律稳定在 2 0 0 0年的水平 ,不得提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不再审批出台任何新的高等学校收费项目。对师范、农林、民族、体育、航海等享受国家专业奖学金的高校学生 ,继续实行免收学费制度。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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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日前 ,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对新学年中小学入学注册缴费制定了具体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新学年 ,我区 2 8个国家级贫困县、2 2个自治区级贫困县 (含防城区 )实施义务教育的农村中小学实行“一费制”。这些地方的农村小学每学年每生最高限额为 12 0元 ,农村初中每学年每生最高限额为 2 30元。其中实施义务教育的农村中小学 (5 0个贫困县除外 )取消课本费以外的代收费 ,即取消练习本费、水电费、微机使用费、内宿内膳生工友费、校园安全管理费、自行车管理费、体检费 ,适当调高杂费的收费标准 ,小学由原来的 2 6 5 6元 /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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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幼儿园成本收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事业发展与管理幼儿园收费的问题牵涉到千家万户,是老百姓关心的热点。收费问题解决好了,对各类幼儿园的建设和发展、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尤其是对于杜绝招生中的腐败,在社会上营造一个幼儿园之间公平竞争的环境,有着极大的现实意义。《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2003年元月27日由国家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卫生部等部委联合发文;下文简称《意见》)中明确指出: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根据生均培养成本、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承受能力等情况,提出对本地区公办幼儿园(班)最高和最低收费标准的意见,经同级财政部门和价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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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物价局、农业局日前联合发文,公布了我省农村中小学收费和涉农项目的收费标准,以提高涉农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实行“一费制”地区(35个国家级扶贫工作重点县和17个省级扶贫工作重点县)的农村小学和初中除“一费制”和住宿费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一费制”的收费标准:小学每生每年最高176元,初中每生每年最高276元。住宿费的标准:小学每生每月2元,初中每生每月3元。农村普通高中收取的学费、择校费、住宿费、电教教材费以及由学校统一订购课本代收的课本费和练习本费,均按我省1999年和2001年的标准执行。我省公布农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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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0月7日电为了取缔农村中小学不合理收费项目,严格控制收费标准,我国农村义务教育从2004年开始将全面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这是记者日前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的。“一费制”收费办法是从2001年开始,仅在贫困地区农村小学和初中试行,即对学杂费、书本费由中央有关部门规定一个最高收费限额,除此之外,不再向学生收取任何其他费用。2002年“一费制”收费标准为:每个学生每学年农村小学160元,农村初中260元;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浮动收费标准,上浮范围不得超过20%。目前,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中小学,已普遍推行了“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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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教育》2007,(7B):8-8
陕西省最近对高校、职校的收费标准进行确定,要求5年内各类学校不得擅自提高学费、住宿费标准,以确保贫困学生正常就学。陕西省即将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要求,按照国家政策,今后5年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严格收费立项和审批,规范学校收费行为。绝不允许一边加大助学力度,[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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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经国务院批准 ,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日前发出关于坚决治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问题的通知 ,要求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通知强调 ,要严格控制农村中小学收费标准 ,结合农村贫困地区实际试行“一费制”。今年 ,农村中小学收费标准不再提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也不再出台新的农村中小学收费项目。“一费制”的具体内容是 ,在全面清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 ,严格核定杂费、课本费标准的基础上 ,综合考虑两项收费 ,核定一个最高收费标准 ,只向学生收取一项费用 ,不再向学生收取任何其他费用。“一费制”最高限额标准由教育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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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201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继续实施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以下统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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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育》2012,(Z1):11-12
发改价格〔2011〕320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为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特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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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专递     
为了取缔农村中小学不合理收费项目,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一费制”收费方法。严格控制收费标准,我国农村义务教育从2004年开始将全面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2003年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实行“一费制”,使广大贫困地区的上百万农民子女受益。据悉,根据规定,实行“一费制”后,因收费降低造成的经费缺口,将由各地方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解决。有关部委明确规定,实行“一费制”的地区,除按规定标准收取一费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收取的学生费用,必须全部用于学校公用经费的开支,不得挪作他用。这里辑发一组有关“一费制”讨论文章,希望广大关注农村教育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对“一费制”能有一个客观的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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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广大中小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和水平,促进教师专业能力的发展,2004年12月23日,教育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印发了《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04]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有关精神,为贯彻落实《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意见》(教师[2004]4号)有关要求,教育部制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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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胜 《中国教师》2005,(4):24-26
1990 年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教育收费政策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早在1990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就下发《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随后进行了多次专项治理工作。2001年5月,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强调: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等农村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实行由中央有关部门规定杂费、书本费标准的“一费制”收费制度。到2003 年底,已有17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面实行了“一费制”,另有五个省区部分实行。那么, “一费制”的执行情况如何?我们不妨先看看一些事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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