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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2009年2月12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民事裁定书,正式宣布石家庄市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这场涉及数额达数十亿人民币的三鹿破产案,不仅因其所引发的"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深受社会关注,而且对刚颁布三年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下称《破产法》)所确立的新的破产法律制度,也是一次严峻的考验。本文试图从我国新《破产法》的角度分析三鹿破产案中存在的相关法律问题,提出新《破产法》暴露的些许缺憾及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2.
现行《破产法》实施以来,对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及规范市场秩序,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但从破产实践来看,《破产法》在实际经济生活中所起作用的程度和范围却不尽如人意。分析破产法缺陷及原因,建立我国的破产重整制度,使破产清算程序逐步走市场化和职业化的道路,并赋予破产财团主体资格,是完善现行破产法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3.
新《破产法》构建重整制度后,上市公司成为了适用该制度的主要主体。破产重整虽以社会利益为首位,但仍应对债权人的利益加以平衡保护。本文以新《破产法》实施以来被法院裁定破产重整的26家上市公司为样本,通过实证分析指出,在买壳上市的模式下,债权人由于不能分享上市公司壳资源所带来的价值,其利益实际上是处于被忽视的地位。对此,应该修改现有的债权人重整利益是否合理的评价机制以实现对债权人利益的有效保护。  相似文献   

4.
吴多美 《铜仁学院学报》2010,12(5):13-17,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较多的创新之处,其中重整制度就是一种新设计的制度。但该制度的设计还存在诸多的不足。笔者试图比较该制度与他国或地区破产重整制度的区别,探讨律师在司法实践中可以对新《企业破产法》有关缺陷予以再认识等,从而促进新《企业破产法》的不断完善,并提高律师办案的水平和质量。  相似文献   

5.
我国新(企业破产法)的亮点之一就是引入了重整制度,它给予企业重生的机会,使破产法并不仅仅意味着企业的消亡,更意味着企业的重生。本文简要介绍了破产重整制度的优点、立法模式、适用范围等基本内容,着重分析了我国现行立法上的破产重整制度,体现了我国破产立法日益趋向国际化、成熟化。  相似文献   

6.
与正常经营状态下的公司相比,破产重整中的公司治理更趋复杂,关乎重整的成败,进而影响重整制度目标的实现。以重整计划为中心,探寻各利害关系人广泛参与的多边协商机制,是破产重整中公司治理研究的有效进路。通过分析重整计划提出、表决、批准、执行中的权利(力)配置与运行机制,评析我国《企业破产法》的成功与不足,提出了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7.
企业重整制度已成为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为防止企业破产 ,提高市场经济运作效率、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而我国的《企业破产法》中未规定有重整制度 ,仅对全民所有制企业提出可以整顿且相关规定极为简陋。本文从在破产立法界极具影响的郑百文重组事件谈起 ,结合美国破产法在重整方面的相关规定 ,探讨重整制度的理论根基 ,并就我国的立法现状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和制度构想。  相似文献   

8.
随着企业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于1988年颁布实施的破产法,在执行过程中,其不足与缺陷越来越明显地体现出来。表现在:立法的指导思想,破产的界限,破产的申请,请算组的组成,对债权人债务人的利益保护,破产责任等等。同时该法在实施中也存在着许多障碍,如文化心理环境、社会保障制度、产权交易市场、地方保护主义等。为此,必须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破产法律制度,建立早日预警系统,制定专门的企业重整法,制定有关产权交易法,设立专门审判机构审理破产案件,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从而使破产法更好地为市场经济服务  相似文献   

9.
破产法是市场经济社会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的新破产法草案即将通过审议、颁布实施。新破产法借鉴各国之立法经验,力图贯彻市场经济的理念,破除旧法存在的诸多计划经济体制的残余影响,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本文从破产立法宗旨、破产原因、政策性破产之利弊与存废、管理人制度、预防破产之重整制度、破产企业职工权益的保护、破产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新破产法立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分析与研究,希望能使读者对新破产法的创新与修改内容有一个较为全面的认识。其中新法设立的专业化、市场化的管理人制度,预防企业破产最为有力的重整制度,对职工权益的适当保护等问题,也是目前破产立法中争议最大的问题。望能抛砖引玉,使大家都能为新破产法的立法与完善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0.
近年,随着现行企业破产法的实施,与以前的法规既有着重大的创新和突破,又有着自身的不足之处。下面就对现行《企业破产法》的进步和不足进行一些尝试性的分析:一、现行《企业破产法》的进步(一)扩大了适用范围《企业破产法》颁布前整整20年间,只有全民所有制企业或企业法人,能依法通过破产程序进行清算,除此之外的经济实体,如个体、私营企业,它们都没有破产的规则可循,债权人利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而依据《企业破产法》第2条、第135条规定,企业法  相似文献   

11.
破产重整制度涉及多方利益主体的协调与博弈,立法理应对各利益主体的利益进行全面的权衡,但在实践中,我国现行《破产法》对债权人的利益保护机制并不健全,本文主要针对债权人在破产重整中的利益保护问题做一探究,并针对立法中的不足,提出完善的措施,以期对我国的破产立法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2.
王思 《华章》2007,(6):112-113
新破产法的出台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成果的彰显,其拥有诸多亮点,如扩大了破产主体适用范围引入了管理人制度、重整制度和跨境破产制度等.但是对亟需建立的合伙企业和自然人破产制度没有做出规定.  相似文献   

13.
破产重整既以实现债务人复兴为目标,也兼顾各利益相关者间之利益平衡。我国《企业破产法》初步建立了重整程序对担保物权的限制及其救济的规则,但应当在现行规则的基础上合理地加大对担保物权限制的力度,以确保债务人复兴之必要物质基础;同时确立对担保物权进行限制的一般适用条件以及对担保物权人利益保护的最低标准,并尽可能地给予担保物权人充分的救济,以避免对担保物权制度造成过大冲击。  相似文献   

14.
由于我国的《破产法》是早在1986年颁布实施的,所以,它受计划经济观念和体制的影响较大。无论是立法理念、制度设计方面,还是适用范围或与其他法律之间的相互协调方面,都存在着诸多方面的疏漏和不成熟。文章分析了我国现行的《破产法》在具体操作和实施当中,在保护债权人利益方面存在的缺陷,指出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措施。  相似文献   

15.
重整计划是重整程序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各国(地区)重整立法均予以充分重视。200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对之也加以重点规定。从拟定、通过、批准与执行等四个方面对重整计划制度进行比较研究,可以为我国将来的立法完善及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6.
破产保全是在现代破产立法理念指导下,为实现破产预防和破产债权最大化受偿而建立的一项重要制度。与美国《联邦破产法》第362条所规定的"自动冻结"制度相比,我国现行《企业破产法》在破产保全的生效时间、适用范围、违反破产保全的后果、破产保全的救济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缺陷,有必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7.
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统一立法是1986年12月2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1988年1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破产法),当时正值八十年代中期,尚未确立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企业破产法带有很大的局限性。其适用范围主要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因此,从我国宏观经济  相似文献   

18.
我国的企业破产制度已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颁布实施而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企业破产制度仍不健全,破产立法明显滞后,不利于发挥破产制度的特有功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9.
我国破产管理人制度的缺陷及对策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破产管理人制度是破产程序进行的必然要求。我国新《企业破产法》的管理人制度存在一定缺陷。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应增设临时管理人,建立破产管理人的市场准入资格管理制度,完善债权人委员会监督机制,明确破产管理人的报酬与责任。  相似文献   

20.
台湾地区《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作为台湾当局针对2005年金融风暴的对策之一,起到了清理消费者个人债务、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并建立起了台湾的个人破产制度。我国现行的《破产法》仍然将破产主体限制为企业。本文拟通过对《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中的程序及具体机关的研究,引出这一法令对我国大陆地区在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方面的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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