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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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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提单是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最重要的单据。在履行提单的权利义务方面 ,主要的法律问题集中在承运人的责任方面。从本世纪 2 0年代到现在 ,承运人的责任制度发生过并正在发生着重大变化 ,而这些发展变化主要是通过《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与《汉堡规则》三个国际公约表现出来的。我国不是三大国际公约的缔约国 ,但我国的《海商法》吸收并反映了公约对提单的法律调整的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2.
铁路承运人的责任范围以承运人接受货物为开始,而至货物交付为止的全部期间。最后总结出国际铁路运输与《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中的责任期间在衔接上存在着问题,与《汉堡规则》中的责任期间衔接的比较紧密。  相似文献   

3.
适货义务是承运人在海上货物运输中对货物承担的重要义务,但该义务在学术和实践中较少受到关注。在比较《海牙规则》、《汉堡规则》、《鹿特丹规则》以及《海商法》相关条文的基础上,通过具体案件对承运人的适货义务及责任期间进行分析和论证。  相似文献   

4.
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中最重要的单据,在国际贸易所涉及的货物买卖、货物运输、货物支付及货物保险等环节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提单法律性质和作用的认识和掌握,是对提单正确运用的必要前提。然而,对于提单的法律性质至今仍未有统一的观点。本文拟对“提单是所有权的凭证”和“提单是物权凭证”两种观点进行评析,略谈浅见。 一、“提单是所有权凭证”观点评析 长期以来,人们普遍认为提单是所有权凭证,持有提单就拥有了提单项下货物的所有权,转移了提单也就转移了所有权。在海事审判中这种观点得到了相当广泛的应用,法院往往根据提单的持有来判断所有权的归属,根据提单的转让判断所有权的转移。然而,这种观点这种作法在理论上和实践中不断地受到冲击,人们不得不重新审视这一观点。 众所周知,《关于统一提单的某些法律规定的国际运输公约》(即《海牙规则》)、《关于修订统一提单某些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议定书》(即《海牙威斯比规则》)均未对提单下过明确的定义,各国的国内立法中也少有给提单下明确定义的。直到《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公约》(即《汉堡规则》)才给提单下了一个明确的定义,这个定义已为一些国家所接受,我国  相似文献   

5.
无单放货是长期困扰海上货物运输实践的重要问题。无单放货保函没有改变无单放货的违法性,承运人应对正本提单持有人承担第一性责任;《鹿特丹规则》下凭指示放货的规定将一定条件下的无单放货行为合法化并为承运人创设了新的诉权,但承运人对无单放货承担第一性责任的法律地位没有变化。  相似文献   

6.
海上承运人的责任制度中,最为引人注目的内容当属海上承运人责任的归责原则。《海牙规则》所确定的承运人的过失责任原则是不完全过失责任制。从法理学角度来看,不完全过失责任制是违反公平原则的。而从法律经济学的角度来看,维持不完全过失责任制仍是当前海上运输业水平还不够发达的情况下,一种比较有效率的做法。我国海商立法在优先考虑效率价值目标的同时,应兼顾公平价值,在当前基本保持现状的同时,对承运人的不完全过失责任制进行一种渐进式的修改和完善,以推动我国海运业和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  相似文献   

7.
承运人的责任基础在海上货物运输法中处于核心地位,适航义务是承运人三项基本义务中最基础、最重要的部分。讨论适航义务须以船舶为依托,关于船舶适航与否应从客观标准与主观标准两方面着手判断。船舶适航与适航义务是密切联系又本质不同的两个概念,《海牙规则》对适航义务给出了定义。《鹿特丹规则》通过后,承运人适航义务被提升到关键位置,在一些具体问题上与传统公约相比有了新的变化,其主体范围扩展至海运履约方,履行期间也不再受“开航前和开航当时”的限制,并且取消了航海过失免责。《鹿特丹规则》对承运人责任基础的变革将对我国船货双方利益产生影响,世界各国对《鹿特丹规则》也有不同的评价。《鹿特丹规则》的问世代表了未来海商法的发展趋势,我国有理由适时更新《海商法》当中的适航义务制度构造,对适航义务作出更加清晰与合理的定位,理清适航义务与免责事项之间的逻辑关系,同时适当提高适航义务的标准,延长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相似文献   

8.
提单是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文件。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提单的风险无处不在,比如提单在签发时,提单在流转时,提单在提货时都有可能存在风险。为了发挥提单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各方当事人应充分认识提单风险,提高防范意识,积极采取防范措施。  相似文献   

9.
在合同相对性原则下,履行辅助人就货损承担赔偿责任时面临不确定的风险,不利于国际航运的发展,有必要引入合同相对性原则突破理论。《鹿特丹规则》创设的"海运履约方"制度是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但与《海牙———维斯比规则》和《汉堡规则》中的相关规定有所不同。我国作为航运大国应顺应国际航运的总体发展趋势,在未来修改《海商法》时借鉴《鹿特丹规则》中海运履约方制度的合理规定,完善实际承运人的概念及其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10.
凭单交货是承运人的一项法律义务,FCR不同于提单但正被日益频繁地应用于海上运输实践,因此从法律上正确理解FCR的性质对实践中如何使用FCR具有重要意义。就法律性质而言,作为货物收据的FCR是承运人签发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初步证明,但不是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凭证;基于国际货运代理的多重身份,FCR下国际货运代理与FOB卖方的法律关系在不同的运输阶段表现为内陆运输货运代理合同法律关系、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法律关系以及海上货运代理合同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11.
世界上百余种提单中半数以上印有“不知条款”,表示承运人对提单上有关货物的包数、件数、重量或体积等记载不负责任。“不知条款”是否有效,直接影响提单的价值。同为《海牙规则》缔约国的英美两国,在其国内司法实践中对“不知务款”效力的态度迥然不一,体现了他们分别保护承运人和货方利益的精神,对此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  相似文献   

12.
1990年6月,国际海事委员会第34届大会制定了《国际海事委员会电子提单规则》。1992年5月,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RAL)第25届年会审议通过了国际商会(ICC)提请核可的《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1990)。显然,它们都承认了电子资料交换系统[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EDI)]在国际海上运输及国际贸易中的存在,也导向性地肯定了电子提单在国际海运和国际贸易实务中的应用。然而,笔者认为,仅就目前的技术和立法而言,电子提单的作用是相当有限的。因为,电子提单在国际贸易中尚有不少的法律障碍。  相似文献   

13.
陈海峰 《培训与研究》2006,23(10):83-84
随着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海运业的迅速崛起,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运人的责任制度正在向更加公平的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14.
德国《商法》第5编"海商"的修订于2013年生效。中德两国航运经济形势以及对《鹿特丹规则》所持态度存在相似性,因而德国海商法改革对我国海上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具有借鉴价值。我国《海商法》修改时应当借鉴德国海商法改革的部分内容,将承运人责任期间统一规定为从接收货物时起至交付货物时止,维持目前关于货物灭失或损坏赔偿限额的规定,同时构建更为完善的举证责任体系。但是,我国不应参考德国海商法改革中关于废除航海过失免责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15.
实际承运人的识别及其责任的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实际承运人制度的确立解决了海上货物运输中的许多问题,对于规范海上运输关系,更有效的保障货方的利益具有重大意义。但是该制度在实践中的运用还存在许多问题。本文根据"汉堡规则"和我国《海商法》对实际承运人的定义,系统分析了其构成要件和识别方法,在此基础上以定期租船运输为例,提出不同情况下实际承运人的识别问题以及责任认定的初步建议。  相似文献   

16.
赵莹 《教师》2015,(14)
在法律学设置的“国际贸易法”课程中,需要掌握的重点内容是国际贸易法律制度.很多学生在学习中常常会遇到国际贸易实务的问题,例如,共同海损、倒签提单与预借提单、保险人和承运人责任承担等.本文在实际的教育教学中,探讨课程课时安排、案例分析、教学内容相关性,并补充关于国际贸易事务的知识.  相似文献   

17.
一、名词解释:(20分) 1.国际贸易术语;2.发价;3.提单;4.信用证; 二、填空:(10分) 1.国际贸易统一法的两个渊源是( )和( )。 2.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是( )。 3.买方的义务是( )和( )。 4.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分为两大类,即( )和( )。 5.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举行有关关税减让谈判,其名称叫( )。  相似文献   

18.
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正本提单是卖方凭以付款,买方凭以提货,承运人凭以交货的依据。海运提单在国际贸易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然而,在国际贸易中,提单的使用中存在种种风险。本文对提单的风险作出分析,并提出了几点防范措施。  相似文献   

19.
电子及数据交换(EDI)系统在国际贸易和运输方面的应用促成了电子提单的产生。电子提单有其独特的产生背景,在许多方面也有其独立的特点和相关国际规则,是以对我国海商法的影响和借鉴。  相似文献   

20.
在指示提单和空白提单运输中,承运人交付货物的方式上存在一定的国际惯例,但这些国际惯例规则在我国没有适用的路径。关于记名提单下承运人如何交付货物问题,目前并不存在国际惯例,各国之间的法律差异只能依靠国际私法规则,通过援引准据法加以解决。在我国无单放货的审判实践中,存在对国际惯例适用泛化、工具化的倾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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