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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现阶段,电信诈骗已成为发案最多和上升最快的犯罪类型,对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造成巨大的威胁。为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公安机关已成为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主力军,但电信诈骗犯罪隐蔽性强而变化快,公安机关面临着巨大的挑战。针对当前打击电信诈骗犯罪面临的技术困境,文章研究了基于大数据、声纹识别和自然语言处理等新技术的电信诈骗治理手段,为公安机关提供破解思路。  相似文献   

2.
本文以近年来日益猖獗的电信诈骗犯罪为分析对象,第一部分对电信诈骗隐蔽性、行为主体的集团化和专业化、行为对象的广泛性以及手段的科技性和及时性四个特点进行说明,由此说明电信诈骗犯罪的严重性以及对其查处的困难。第二部分则深入分析电信诈骗犯罪的主要犯罪手法,按照不同的类型予以分类,包括利益诱惑型诈骗手法、针对避害心理的诈骗手法、情义救助型诈骗手法以及其他类型的诈骗手法。第三部分先从我国现行有关电信诈骗犯罪的司法解释出发,对其解读并分析其中的不足,并由此提出对电信诈骗犯罪单独设立罪名的法律建议。  相似文献   

3.
电信网络诈骗帮助取款行为掩盖诈骗行为人身份,使得司法机关调查的难度大大增加,助长了诈骗行为人的犯罪气焰.现阶段电信网络诈骗刑事责任认定仍存在不同程度的同案不同判之现象,司法机关相继出台了一些司法解释,但仍有矛盾和模糊之处.基于理论与实践的双重考量,围绕电信网络诈骗帮助取款行为刑事责任评价要点,对认定既遂标准、事前通谋判定、主观"明知"认定进行探讨.结合承继共犯理论,根据是否存在事前通谋和加入犯罪时的犯罪形态将帮助取款行为划分为三种,结合实践中帮助取款行为刑事责任认定,将帮助取款行为的评价司法类型化,以期一定程度上减少同案不同判现象.  相似文献   

4.
《大连大学学报》2017,(1):109-113
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使人们充分享受到了以微信为代表的新型社交软件的便利,推动了网络应用技术的发展。然而,犯罪分子利用微信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也屡有发生,特别是利用微信实施的电信诈骗犯罪更是屡禁不绝。微信犯罪具有发案范围广、数量大,作案手段隐蔽、犯罪成本低等特点,存在微信本身强社交、非实名制,外部监管缺乏等成因。公安机关应当充分运用信息化侦查手段,发掘微信在案件侦查领域的价值,总结案件技战法以有效打击微信犯罪,同时与各监管部门密切配合,制定合理的防控措施,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的信息化侦查能力。  相似文献   

5.
在互联网络高速发展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手段层出不穷。其中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帮助取款人的行为认定为诈骗罪共同犯罪还是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这个问题在理论和实务中产生很大争议。对此,应当先从对诈骗罪既遂判断标准的选择上进行分析,再对行为人在不同时间节点介入到电信诈骗犯罪活动进行分析,以及对行为人主观要素的分析,这其中包括对行为人主观“明知”内容的认定,还有对“事前通谋”的界定。准确对以上问题进行分析和论述之后再对帮助取款行为的性质进行认定。  相似文献   

6.
《宜宾学院学报》2017,(9):36-41
利用网络关键词实施诈骗是一种新型诈骗手段,整个诈骗过程呈现接触性和非接触性特征,欺骗性强。这种诈骗不同于合同纠纷,也不同于合同诈骗和网络诈骗,应认定为普通诈骗罪。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应重点通过对资金账户和电话详单的分析,证实其虚构的"买家"身份,并对各类宣传资料、诈骗剧本、合同等证据及时进行固定;同时还要主动加强与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沟通,统一对此类新诈骗犯罪手段的认识,为顺利诉讼打下基础。  相似文献   

7.
随着网络科学技术的发展,网络犯罪案件数量逐年上升.网络犯罪案件具有的犯罪行为无形性、跨区域性以及犯罪方法的智能性等特点,使得刑事侦查产生取证难、固定证据难、侦查协作效率低、侦查工作监督难等问题.现阶段,区块链技术已经应用于刑事侦查领域.区块链技术能够有效地帮助侦查部门解决司法实践中的侦查难题,但是区块链技术在侦查领域的应用,也给侦查工作带来挑战.区块链侦查存在缺乏程序规范、缺乏权利保障制度等问题,应当通过完善刑事侦查中区块链运用程序和权利保障制度,规范区块链技术在刑事侦查中的运用.  相似文献   

8.
电信诈骗犯罪兼具了集团犯罪和诈骗犯罪的双重特征,呈现出集团化、异地、非接触性作案等特点,集团内部分工明确、相互之间直接接触少。因而要将犯罪团伙一网打尽,就需要寻找到集团各工种之间相互联系的证据。只有这样才能将整个犯罪集团成员尤其是对犯罪集团主要成员犯罪定罪。  相似文献   

9.
当前,电信诈骗犯罪十分猖獗,诈骗手段升级加快,以至于有大学生因为受骗而猝死的悲剧产生。很明显,开展学校的预防电信诈骗的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有利于减少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  相似文献   

10.
伴随网络电商的蓬勃发展,“刷单”一词逐渐走进人们的视野并为人所熟知。随之而来的,以“兼职刷单”为名实施的网络诈骗也不断变化增长,衍生出骗取货款、骗取货物、骗取相关费用三种类型。由于此类犯罪对犯罪主体要求不高,公众防范意识也有所不足,案件侦办仍存在一定难点,使其呈现出高发多发态势。针对兼职刷单类网络诈骗犯罪的治理,可以从优化反诈宣传、完善侦查协作以及加强警企合作三个方面展开。  相似文献   

11.
《柳州师专学报》2017,(4):118-121
"互联网+"时代,网络电信诈骗呈现出新的特点。基于对大学生遭受网络电信诈骗的主客观原因分析,提出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的几条有效路径:国家有关部门联合打击网络电信诈骗行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治理社会风气;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大学生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和识骗能力。  相似文献   

12.
近期,高校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频频发生,屡有学生上当受骗。以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为例,对高校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对策,以期提高大学生对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相似文献   

13.
论网络犯罪及预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我国计算机网络现状及网络犯罪进行研究,采用计算机信息安全技术和法学的理论,分析了网络犯罪的表现形式、特点及规律,针对目前我国在网络立法上的滞后和侦查技术的落后,从素质教育、网络立法、侦查技术等几方面提出了预防网络犯罪的措施和方法。  相似文献   

14.
在大数据时代,当前我国反贪侦查模式具备演变必要性和必然性。其演变必要性包括大数据时代信息的海量化、难甄别性、难整合性,分别同目前我国反贪侦查模式的运作理念、运作结构、具体运行存有差异;演变必然性包括大数据时代进一步促成了反贪侦查决策的有机一体化,凸显了反贪侦查措施的技术化,加速了反贪侦查程序的法制化。通过对运作理念、运作结构、具体运行三方面路径依托进行调整,它便能完成演变,充分发挥出遏制犯罪功能。  相似文献   

15.
网络传销犯罪严重危害社会经济秩序,侦查机关可以通过获取犯罪线索,提取和固定电子证据,确认和抓捕犯罪嫌疑人,追缴涉案资金,加强各地区和部门协作等侦查手段打击网络传销犯罪。  相似文献   

16.
如何快速、有效地发现犯罪团伙是公安机关侦查办案中的关键问题之一。针对通信网络特点,改进社区发现的Louvain算法,并根据电信诈骗犯罪团伙利用通信网络实施诈骗的特点,提出基于相似度的犯罪团伙发现算法,以及基于属性的犯罪团伙发现算法。初步实验结果表明,改进后的Louvain算法可以提高通信网络社区划分效率。然后在社区中利用结构特征进行相似度判断,并结合属性特征进行聚类分析,从而为公安机关发现可疑犯罪团伙提供有效的理论与技术支撑。  相似文献   

17.
中国网络犯罪治理大转型的“波兰尼时刻”已经到来。电信网络诈骗治理实践由直接的国家管控到间接的平台治理、由控制数字技术到净化数字生态、由单一的刑罚制裁到多元的部门法合作,驱动着网络犯罪治理从事后治理迈入数字治理阶段。刑法介入网络犯罪治理的核心问题也由规制范围的选择转变为与数字治理的不匹配,这一问题难以通过积极、消极抑或折中的法律内部视角解决,而是要在法律与治理的互动关系中探索更具数字化、更具想象力的答案:刑法应以间接治理的介入思维取代对网络平台犯罪预防义务的直接审查,重点评价网络平台作为市场主体对公共义务的实质性履行;突破一律从严或一概从宽的泛化惩处思路,根据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的数字化特征,确立更富针对性的评价尺度;超越刑法规制抑或行政规制的部门法分立视角,以部门法合作规制的新思维探索刑事法律责任与行政法律责任的协同作业模式。  相似文献   

18.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人们的生活越来越便利,但随之而来的网络诈骗也在悄然升起,尤其是在高校中这类事件屡屡发生,甚至有些学生因此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电信诈骗对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产生了不可忽略的影响,本文就电信诈骗在高校频发的原因进行相关的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研究。  相似文献   

19.
田丰 《时代教育》2008,(2):42-43
网络犯罪具有广地域性、隐蔽性、智能性、连续性等特征,其危害后果之大和侦查难度之高超过常规犯罪,为确保信息安全与社会稳定,必须积极采取措施对网络犯罪实行有效的防控.本文在深入研究网络犯罪的成因、特点等基础上提出防范和治理网络犯罪的对策.  相似文献   

20.
电信诈骗犯罪与传统诈骗犯罪相比,受害者更多,社会影响力更大。因此,对于一些犯罪团伙,可以认定为犯罪集团从重处罚;诈骗罪既遂的标准应采取"失控说",在财产所有人对财产失去控制之前参与犯罪的,构成共同犯罪,之后参与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认定中立帮助行为构成帮助犯应结合主观、客观方面同时考虑,而网络平台和电信运营商有能力监控可疑信息而不作为的,应认定为帮助犯;明知的范围应为"明知他人实施犯罪",而不必知道具体的犯罪种类或细节,再结合证据及行为人自身情况综合考虑主观是否明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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