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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王夫之认识到法律在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性,试图以法律来保障民众的生活,并要求官吏依法行事,追求严明法制与贤人政治相结合。王夫之的法制思想基本上是为了建立清廉吏治,保障人民利益。然而,他并没有意识到法律最终仍是由统治者来制定的,而且君主首先应该守法,因此其法制思想的目的仍是维护封建统治。  相似文献   

2.
秦律在中国法制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 ,所谓“明法度、定律令、皆以始皇起”① 。长期以来 ,对于秦律的认识与评价似乎已成定论 ,即秦律是一部条目繁杂琐细、刑罚极其苛酷的法律。笔者认为 ,从刑罚角度来看 ,秦律之严酷毋庸争辩 ,但从秦律产生的历史背景和法治理念等方面考察 ,秦律严苛的背后 ,蕴涵着不少值得推崇的法治精神和法制原则 ,其影响之深远可谓光照后世。一、《秦律》中的依法行政理念秦朝十分重视法律、法规的实施 ,强调官吏在司法实践中的责任 ,要求官吏熟悉法律 ,忠于职守。对执法不力、玩忽职守者科以重刑。秦律规定 :“凡…  相似文献   

3.
张文安 《红领巾》2005,(3):104-106
商鞅认为,预防和治理官吏犯罪是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原有的监察制度存在很大的缺陷和法律漏洞,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官吏犯罪的问题.他强调“法“的规范性、公正性、公开性和平等性,提出重刑治理官吏犯罪,采取整饬官僚体制,建立新的检举、揭发机制,建立透明的法律体系,强化官吏的办事效率等措施.经过商鞅的治理,秦国“百吏肃然“,但是,他的预防和治理官吏犯罪思想也存在着明显的缺失.  相似文献   

4.
唐代法律严惩官吏职守有阙、违制违纪以及贪赃枉法等罪行,对各级官吏形成了严密而有效的法律约束。《文苑英华》所载唐代判文便有数篇关于官吏经济犯罪和司法犯罪的作品,可以看出唐代严于治吏,法网严密,有效制约了各级官吏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唐代初期的吏治比较清明,与此有着密切关系,正是这些因素保障了整个唐王朝国家机器的顺利运转。  相似文献   

5.
明太祖朱元璋在其统治期间,强调"法贵简当",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并通过立申明亭、颁布<大诰>等方式进行普 法宣传,提高了各级官吏的法律素质,增强了百姓的法律意识,对政权的稳定和百姓的生活,影响深远,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6.
秦朝在人们心目中一直是一个严酷的法制社会,实际上,秦朝时期在法制政治之下,涌动着儒家伦理的潜流。儒家的忠、孝等道德标准仍然是重要价值尺度,是行为选择的是非标准。政治上,秦王朝常以法律为工具在民间推行儒家伦理,实行“教化”;要求官吏宽以待民,带有浓重的儒味;对周边少数民族国家实行怀柔政策。秦朝礼制中含有立社稷、修宗庙等儒家古制。秦朝,并不是一个失去了温情的时代。  相似文献   

7.
唐代法律严惩官吏职守有阙、违制违纪以及贪赃枉法等罪行,对各级官吏形成了严密而有效的法律约束.<文苑英华>所载唐代判文便有数篇关于官吏经济犯罪和司法犯罪的作品,可以看出唐代严于治吏,法网严密,有效制约各级官吏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唐代初期的吏治比较清明,与此有着密切关系,正是这些因素保障了整个唐王朝国家机器的顺利运转.  相似文献   

8.
二十一世纪的中国,是一个社会政治制度和法制制度多元化的国家,基于葡萄牙法制建立起来的澳门法制,作为其中的一元相对地存在于中国法律体系之中,本对中国大陆知识产权法与澳门现行知识产权法在法律构架、商标、专利及作权等方面进行了比较和评析,旨在抛砖引玉,请教于大方之家。  相似文献   

9.
我国古籍今文《尚书》中的《吕刑》,集中反映了西周时的法律制度,其中的很多内容涉及到现代司法特别是刑法中很多原则。本文通过它论述了西周如下的主要奴隶制法制:①五刑、五罚、五过、疑罪从赦等刑罚制度;②定罪重证据、合并论罪、比附论罪、诅盟等诉讼制度;③对司法官吏的特殊要求等  相似文献   

10.
唐代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形成时期,建立了比较完备的人事管理法制。有唐一代,先后制定了三十部主要法典,其中对人事管理的各个环节作了较为详尽的法律规定。定职明责,立法以督官,使人事管理制度化、法律化,对官吏的素质、积极性和行政管理效率的提高起到了  相似文献   

11.
张家山汉简《奏谳书》不仅仅是议罪案例的汇编,也是对汉初官吏的行政、司法和个人行为有极强约束作用的法律形式。其所辑内容重点反映了严厉惩处官吏的危害中央集权、杀人、盗窃、藏匿户籍、纵囚、治狱不直、欺世盗名、受贿、为伪书等的犯罪行为。这是汉初法制建设的重要特点,也充分体现了统治者澄清吏治,加强法治的决心。  相似文献   

12.
张家山汉简《奏谳书》揭示了汉初吏治的特点,就是严厉惩处官吏的犯罪行为;加强对司法官吏治狱活动的控制;鼓励司法官吏发挥主观能力性,因此,《奏谳书》可以说是汉初的一部治官之法。  相似文献   

13.
宋朝地方最重要的审判级别是州(府、军、监),州级属官是宋朝州级审判中的主体人员,针对宋朝州级属官群体的施政评价中,司法职能考奖是最主要的制度构成部分。宋代对属官群体的任职评价主要分为上、中、下三等,但中等评价成为实际考核的绝大多数,因难分优劣而成为普通级的司法评价,并对应着属官群体漫长的循资历级迁升模式;优秀级司法评价为雪活人命或修订国家法律,最高级司法评价为认定地方完成狱空治理,后两种方式才可以在资格体系中实现地位跳跃,但在宋代这样的机会实属难得因而可贵,所以宋代基层文官作为法官角色是缺少晋升空间的。  相似文献   

14.
北宋仁宗至和年间发生在潭州"分买珠子案"是一起地方官员因产生贪猥之心、违法分买客死商人珠子,却因法律对商人的合法权益加以保护而未能得逞的民事案件。这一个案,反映了商品与市场、交通发展、商业政策等经济史信息,体现了宋代财产所有权、继承权等法律制度方面的时代特色。  相似文献   

15.
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人与人的交往产生分歧与矛盾是难免的,这就必然出现纠纷与诉讼问题。宋代追求儒家的"无讼"理想,以客观公正、自愿平等为原则,调处的协约应有法律作为保障等加以解决。宋代政府积极妥善解决协调,化解矛盾,稳定社会秩序,推动了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至今值得我们借鉴。  相似文献   

16.
丁忧制度是官员在父母去世后,必须去官守孝的一种礼法制度。在极度提倡"孝"的宋代,丁忧制度对官员仕途有极大的影响。宋朝政府为确保丁忧制度的执行,在政策和法律方面都有相关的严格规定。在宋代,大多数官员能主动执行丁忧制度并完成3年守丧的期限,但政府在遇"金革之事"时对具有"捍卫封疆之能"的武官进行起复,对某些位高权重的大臣也会加以夺情、起复。对个别官员为了权位、利禄而"匿丧"或营求起复等有违孝道的行为,不仅社会舆论会进行谴责,而且朝廷也会给予处罚;而对于"孝感于天"的人朝廷则会授予官职或加官进爵。此外,在宋朝的党派政争中,丁忧制度还会成为打击政敌的利器。  相似文献   

17.
明代官史考核制度在中国官史考核制度发展史上具有很重要的地位。而官史考察制度又是明代官史考核制度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本文从考察制度的发展演变、外官考察制度、京官考察制度、考察奖惩制度以及考察救济制度等五个方面对明代官史考察制度进行了比较深入系统的研究,并对其中若干有争议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或见解。  相似文献   

18.
宋朝关于和亲的议论较多,却无和亲实例。宋朝君臣对于和亲的评论和反思,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和亲观。宋辽之间就和亲的外交谈判,充分体现了宋朝对和亲问题的认知程度。北宋拒绝辽和西夏的求亲,除宋朝君臣的民族偏见之外,辽和西夏的民族意识增强也是重要原因。  相似文献   

19.
大理寺作为宋朝中央最高审判机构,在宋代的司法运行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宋代大理寺除了最主要的审判职能外,还有诸多其他的法治职能,诸如立法职能、监督职能、考选法官职能、监狱管理职能以及大理寺官员奉命临时办理(差遣)事务,承担着与宋代法制建设相关的其他任务,为进一步完善宋朝法治环境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20.
张利  李晓娥 《唐山学院学报》2011,24(1):46-48,51
宋代的民事纠纷替代性解决机制,是一种以"人"为中心的纠纷解决机制。宋代的法官对兴讼之弊不厌其烦的进行说教,努力营造一种减少争讼的氛围,并遵循调解先置的原则,通过由官府主持的调处和民间自发的调解,力图将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宋代还设置了种种诉讼的障碍,以达到限制诉讼的目的。宋代纠纷解决机制的价值取向却是从诉讼双方的切身利益出发,努力减少诉讼成本,缓和社会矛盾,消除滥讼现象,以便赢得最大的诉求之利,维护社会的和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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