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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刊稿约     
一、来稿必须未曾在任何出版物或互联网发表,切勿一稿多投。请附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电话和电子邮箱。限于人力,来稿一律不退。三个月内未收到采用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二、来稿注释一律采用尾注形式,务必核对无误。本刊对采用稿有权删改,对所载文章有权使用。三、来稿一经采用,即寄样刊和稿酬。特别声明:本刊不收取任何版面费。四、本刊已加入电子期刊网络,凡所载文字、图片均纳入网络。本刊所付稿酬已包含电子版稿酬。  相似文献   

2.
启事     
《档案天地》2016,(4):65
一、投稿1、作者向本刊投稿,即意味着作者将作品的发表权、删改权授予本刊,不同意删改者敬请说明。2、来稿有抄袭、剽窃及其他侵权行为的,其责任由作者自负。3、稿件从发表之日起,其专有出版权和网络传播权即授予本刊。同时许可本刊转授第三方使用。4、本刊文章欢迎转载,但必须按国家版权局的有关规定支付稿酬和寄样刊,违者本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5、本刊个别转载文章及图片等作品,如作者未收到样刊及稿酬,请直接与本  相似文献   

3.
正作者向本刊投稿,即意味着作者将作品的发表权、删改权授予本刊、不同意删改者敬请说明。来稿(包括文字作品、美术和摄影作品等)有抄袭、剽窃及其他侵权行为的,其责任由作者自负。稿件从发表之日起,其专有出版权和网络传播权即授予本刊,同时许可本刊转授第三方使用。本刊未有特殊注明的所有文章欢迎转载,但必须按国家版权局的有关规定支付稿酬和寄样报(刊),违者本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本刊个别转载文章及图片等作品,如作者未收到样刊及稿酬,请径与本刊编辑部联系。  相似文献   

4.
《中国博物馆》2007,(2):104-104
根据本刊主办、协办单位财务部门的要求,本刊从今年起,刊用的稿件在支付稿酬时要求作者提供本人身份证号码。如为联合署名,请提供第一作者身份证号码,或负责接收稿酬的其中一位作者的身份证号码。  相似文献   

5.
本刊启事     
《出版发行研究》2007,(1):79-79
1.凡向本刊投稿者,稿件一经录用,本刊即视为获得该稿件在本刊及其网络版和光盘版的使用权,稿酬也将一次性支付给作者。作者如有异议,请在投稿时特别说明。请作者在投稿时于稿件上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及电子信箱等,以便联系、寄送样刊和稿酬。2.本刊已加  相似文献   

6.
本刊启事     
正本刊未特别注明的文章欢迎各媒体转载,但必须注明出处,并向本刊邮寄样报(刊),同时按国家版权局的有关规定向作者支付稿酬,如有违者,本刊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本刊已加入"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万方数据期刊网"、"龙源期刊网"和"蜘蛛网"等网站。同时,本刊对所发表文章将视情选编、合订出版,作者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次性给付。如作者不同意将文章续入以  相似文献   

7.
本刊启事     
本刊未特别注明的文章欢迎各媒体转载,但必须注明出处.并向本刊邮寄样报(刊),同时按国家版权局的有关规定向作者支付稿酬,如有违者,本刊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本刊已加入"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万方数据期刊网"、"龙源期刊网"和"蜘蛛网"等网站。同时,本刊对所发表文章将视情选编、合订出版,作者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次性给付。如作者不同意将文章编入以  相似文献   

8.
正作者向本刊投稿,即意味着作者将作品的发表权、删改权授予本刊、不同意删改者敬请说明。来稿(包括文字作品、美术和摄影作品等)有抄袭、剽窃及其他侵权行为的,其责任由作者自负。稿件从发表之日起,其专有出版权和网络传播权即授予本刊,同时许可本刊转授第三方使用。本刊未有特殊注明的所有文章欢迎转载,但必须按国家版权局的有关规定支付稿酬和寄样  相似文献   

9.
《档案时空》2015,(3):3
作者向本刊投稿,即意味着作者将作品的发表权、删改权授予本刊、不同意删改者敬请说明。来稿(包括文字作品、美术和摄影作品等)有抄袭、剽窃及其他侵权行为的,其责任由作者自负。稿件从发表之日起,其专有出版权和网络传播权即授予本刊,同时许可本刊转授第三方使用。本刊未有特殊注明的所有文章欢迎转载,但必须按国家版权局的有关规定支付稿酬和寄样报(刊),违者本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0.
《档案时空》2015,(2):3
作者向本刊投稿,即意味着作者将作品的发表权、删改权授予本刊、不同意删改者敬请说明。来稿(包括文字作品、美术和摄影作品等)有抄袭、剽窃及其他侵权行为的,其责任由作者自负。稿件从发表之日起,其专有出版权和网络传播权即授予本刊,同时许可本刊转授第三方使用。本刊未有特殊注明的所有文章欢迎转载,但必须按国家版权局的有关规定支付稿酬和寄样报(刊),违者本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1.
本刊启事     
正本刊未特别注明的文章欢迎各媒体转载,但必须注明出处,并向本刊邮寄样报(刊),同时按国家版权局的有关规定向作者支付稿酬,如有违者,本刊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刊对所发表文章、照片和图片将择优在"档案春秋"微信公众号及相关网络新媒体合作方摘编发布或视情选编、合订出版,作者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次性给付。如不同意,请在来稿时申明,本刊将另行处理。  相似文献   

12.
本刊稿约     
正一、来稿必须未曾在任何出版物或互联网发表,切勿一稿多投。请附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电话和电子邮箱。限于人力,来稿一律不退。三个月内未收到采用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二、来稿注释一律采用尾注形式,务必核对无误。本刊对采用稿有权删改,对所载文章有权使用。三、来稿一经采用,即寄样刊和稿酬。特别声明:本刊不收取任何版面费。  相似文献   

13.
本刊启事     
本刊已被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及CNKI系列数据库收录,其作者文章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次性给付。如作者不同意文章被收录,请来稿时向本刊声明,本刊将做适当处理。  相似文献   

14.
本刊启事     
《历史档案》2012,(3):139
为适应我国信息化建设需要,扩大作者学术交流渠道,本刊已加入《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和"中国期刊网",其作者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次性给付。如作者不同意将文章编入该数据库,请在来稿时声明,本刊将做适当处理。  相似文献   

15.
本刊声明     
本刊系学术研究期刊,倡导原创,注重首发,拒绝一稿多投。凡赐稿本刊,请注明专投《新闻与传播研究》。如发现所赐稿件为一稿多投,本刊三年内将不再选用其作者的任何来稿。凡赐稿本刊,请遵循《本刊来稿格式及引文注释规范》,详见本刊封三。本刊为国家社科基金资助期刊,实行匿名评审制度,编辑流程较长,半年内未接到用稿通知,作者可对稿件自行处理。凡经本刊采用的稿件,即视为作者同意授权本刊对其图文作品行使网络传播、图书出版等再使用的  相似文献   

16.
本刊声明     
正为适应期刊信息化建设,扩大本刊及作者知识信息交流渠道,本刊已被国际"DOI"学术期刊库、CNKI中国知网、科技部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台湾华艺数位股份有限公司等收录并电子网络出版。其作者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次性给付。  相似文献   

17.
本刊声明     
《出版科学》2013,(2):3
为适应我国信息化建设,扩大本刊及作者知识信息交流渠道,本刊已分别被CNKI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万方数据一数字化期刊群、龙源期刊网、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华艺线上图书馆和教育阅读网收录,其作者文章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次性给付。免费提供作者文章引用统计分析资料。如作者不同意文章被收录,请在来稿时向本刊声明,本刊将做适当处理。  相似文献   

18.
声明     
本刊已许可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在中国知网及其系列数据库产品中,以数字化方式复制、汇编、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本刊全文。该社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并支付。作者向本刊提交文章发表的行为即视为同意我社上述声明。  相似文献   

19.
声明     
正本刊已许可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在中国知网及其系列数据库产品中,以数字化方式复制、汇编、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本刊全文。该社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并支付。作者向本刊提交文章发表的行为即视为同意我社上述声明。  相似文献   

20.
声明     
正本刊已许可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在中国知网及其系列数据库产品中,以数字化方式复制、汇编、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本刊全文。该社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并支付。作者向本刊提交文章发表的行为即视为同意我社上述声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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