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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虚拟财产是伴随网络的出现而产生的概念。由于虚拟财产本身的特殊性及其法律性质是否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财产仍存在争议,因而对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仍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本文对虚拟财产的定义、特征及财产属性进行了论证分析,并通过对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刑法规制的具体做法进行考察和比较研究,探究我国对侵犯虚拟财产犯罪的刑法回应模式,确立对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2.
互联网高速发展的同时带动了网络经济产业的提升,赋予了网络世界中虚拟财产更多的现实价值,由此盗窃虚拟财产的犯罪也日益增加,严重侵害了网络运营商及游戏玩家的虚拟财产权。而我国法律特别是《刑法》对侵犯虚拟财产犯罪尚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当受害人虚拟财产受到侵犯时无法得到有效保护。为此本文分析了虚拟财产的概念和特征,在借鉴国内外有关虚拟财产保护的法律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明确盗窃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完善盗窃虚拟财产数额认定等立法思路与建议。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网络游戏产业日益繁荣,虚拟财产交易也已形成规模,利益的驱动也导致了盗窃虚拟财产行为的大量出现。行为人盗窃虚拟财产,不仅使被害人受到物质损失和精神伤害,还危及到了游戏产业的健康发展,严重侵犯了现实社会中刑法所保护的法益,理应受到刑罚的制裁,这既是保护公私财产的要求,也是推动刑事立法和刑法理论及时更新的迫切需要。盗窃虚拟财产的行为完全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应当构成盗窃罪。对虚拟财产价值数额的确定,不能采取单一的某种模式,比较合理的方法是以市场交易价格为基础,综合采纳其他的计算方法。  相似文献   

4.
随着网上娱乐业的繁荣与发展,我国网络虚拟财产盗窃案件也频频发生.我们期待法律的有效保护,特别是刑法这一保护合法利益的最后屏障.对盗窃虚拟财产行为进行简要分析,对如何认定其犯罪性质以及如何对虚拟财产实行刑法保护等一系列问题进行研究,从而更好地保护公民的虚拟财产,规范网络运营市场.  相似文献   

5.
通过刑法中的财产性犯罪解决侵犯网络虚拟财产的问题,则必须要面对虚拟财产对原有财产犯罪对象的冲击,侵犯财产罪的犯罪对象——"公私财产"是否能涵盖网络虚拟财产,我国刑法并无明确规定。在此有必要以刑法规范为视角,审视网络虚拟财产及财产性犯罪对象的定性问题,从而明确虚拟财产应该成为财产性犯罪的犯罪对象。  相似文献   

6.
《太原大学学报》2017,(4):38-42
司法实务中,将虚拟财产盗窃认定为侵犯通信自由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这显然不符合刑法罪责相适应原则。因为虚拟财产盗窃和一般的盗窃本质上并无不同,仅在对象上和行为方式上有些差别。虚拟财产作为一种新的财产形式,既具有债权特征,又具有物权特征。同时,虚拟财产盗窃罪既遂和未遂的标准采用的是控制说,以行为人实际控制虚拟财产为既遂标准。虚拟财产盗窃罪可以和侵犯通信自由罪构成想象竞合犯,也可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构成牵连犯。  相似文献   

7.
@@@@财产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正是因为如此,财产也成为法律,包括刑法,保护的重点。这在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国家都是一样的。在侵犯财产罪中,世界各国都不约而同的将盗窃罪和诈骗罪规定在其中,因为它们是侵犯财产的主要形式,也是常发的犯罪。  相似文献   

8.
随着网络的发展,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案件频发。该文针对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犯罪,讨论其法律规定的必要性,立法构想。希望我国刑法盗窃罪的立法及司法解释予以完善,更好的规范网络运行市场,保护合法的网络虚拟财产。  相似文献   

9.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互联网逐步兴盛并成日益发展成为独立的信息产业。在日趋的普及之下,互联网逐步渗透进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通过网络交易形成了新的经济体系,促使个体权利从现实向虚拟延伸,虚拟财产由此应运而生。但由于立法的滞后,我国有关虚拟财产的法律规制和法律保护仍处于空白,与虚拟财产的发展现状不相适应。本文从虚拟财产的概述入手,针对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现状进行分析,阐述当前对虚拟财产进行法律保护的必要性,进一步提出虚拟财产法律保护的立法建议,以期为弥补现行法律空白,规范对虚拟财产的管理和保护提出合理的借鉴。  相似文献   

10.
法律的规制是对社会关系发展的一种制度化的选择和认可,法律制度应在社会变革和重构中有所创新、发展。在技术迅猛发展的网络时代,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是法律对虚拟社会及其法律关系所必须做出的回应。回应的模式应力求在形式公正与实质公正之间寻求法律技术适用的最佳效果。  相似文献   

11.
盗窃罪与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均无法为盗窃虚拟财产行为规制提供一揽子方案。我国学者将虚拟财产分为三类。账号类虚拟财产可以作为计算机信息数据,盗窃货币类虚拟财产可以用盗窃罪进行处罚。盗窃物品类虚拟财产行为如何规制是问题解决的关键。物品类虚拟财产不是刑法认可的财产性利益,但针对其进行的盗窃行为损害了用户对网络服务的信赖利益,该利益受到了西方法治发达国家的认可,也符合网络空间运行的诉求,待时机成熟,可以制定专门刑事法律对此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12.
《物权法》视野下的虚拟财产二分法及其法律规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虚拟财产是指具有财产性的数字记录,且不以网络虚拟财产为限。按照《物权法》的规定,部分虚拟财产可以被认为是物,适用《物权法》规则,这些虚拟财产应被称为虚拟物。其他虚拟财产则应认定为合同债权性质的服务,适用《合同法》规则,侵害债权性虚拟财产适用侵害债权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3.
网络虚拟财产指存储在计算机网络服务器中的各种有价值的特定数据和信息,分为交易价值、不具备现实交易价值、转化型三类。网络虚拟财产具有独立性、可控性、经济价值。具有现实交易价值以及转化型的网络虚拟财产符合“物”的属性和特征,应当纳入刑法保护范围。司法实务中需要在分类的基础上确定其价值评估方法,为犯罪所得数额的界定提供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14.
随着科技的发展,网络产业在全球的蓬勃兴起,互联网的应用已经渗入到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对人类社会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并产生了具有财产外观的"存在"——虚拟财产,这种虚拟世界的"存在"所具备的财产性特征及其所包含的利益关系已经逐步被人们所接受。随之而来的是,与网络虚拟财产相关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凸显,并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但是,对于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问题,当前学界和司法实务界存在着很大的争议,相关立法也是一片空白,因此迫切需要研究网络虚拟财产属性等相关法律问题。本文通过对网络虚拟财产属性进行分析,进而得出结论,希望能为我国司法实务界提供相关参考。  相似文献   

15.
笔者认为网络游戏中所谓的“虚拟财产”是虚拟世界的财产,是虚拟世界中的虚拟人物所拥有的财产,是“虚拟”的财产,而不是现实世界的财产,这是它的本质属性;提出“虚拟财产”问题是个伪问题,虚拟与现实是截然区分的,虚拟世界中的纠纷要在虚拟世界解决,这应当是现实世界对待虚拟世界的一个态度,否则,用现实的法律去调整虚拟的财产,就会带来一系列严重的法律问题和社会问题。  相似文献   

16.
网络游戏虚拟财产是玩家通过个人劳动(练级)、真实财物付出(购买点卡)、市场交易(买卖装备)等手段创造和获得的,它具有效用,能够交换,具有财产的基本属性,是无形财产的一种,应予以法律保护。承认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有利于维护网络游戏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游戏经济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7.
作为科技发展的产物,虚拟财产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由其所引发的财产继承问题已成为学界探讨热点。明确虚拟财产的法律定性是将其列入法律保护范围的前提,其本身所具有的价值决定了它的可继承特性。因虚拟财产仅存于网络空间,在尝试建立虚拟财产继承制度的过程中,势必面临来自网络服务协议和用户隐私保护的挑战。法律除对该制度的基本构成做具体规定外,还应明确网络运营商对虚拟财产继承的协助义务,妥善处理虚拟财产无人继承的情况。  相似文献   

18.
重婚在客观表现上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法律上的重婚,另一种是事实上的重婚。事实上的重婚相对于法律上的重婚,隐秘性强,又不受婚姻登记机关审核的约束,因此它的数量要大于法律上的重婚,危害又不比法律上的重婚小,所以事实上的重婚应严厉打击。随着事实婚姻法律效力的取消,有关事实上的重婚问题就更突出了。  相似文献   

19.
虚拟办公室作为新生事物,在实践运作中利弊都很明显,学术界对其存废问题存在一定争议。分析其利弊,我们发现虚拟办公室与现行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注册登记及变更登记制度之间存在一定的法律冲突。因此,如果虚拟办公室要想继续存在、发展的话,那么必须对其进行以下改革和规制:改革现行的公司住所登记制度,明确规定经营者的法律义务,明确规定虚拟办公室使用者的法律义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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