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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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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城市建设速度的加快、商品房开发的不断增多,物业管理已成为我国大中城市住宅小区的主要管理模式,而物业管理纠纷也日益增多.实践中,业主委员会的地位问题仍模糊不清,国家相关法律的空白以及相关法学理论的晦涩,造成人们对物业管理的种种误解,使业主委员会处于尴尬的处境,也不利于保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长此以往,容易造成社会的不稳定.本文从业主委员会的定义、性质出发,对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进行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2.
完善“物业管理自治机构”的法学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物业管理法律制度中的自治管理机构应设计为 :物业区域内的业主组成一个非法人性质的社会团体—业主团体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团体的执行和代表机关。决策权应归属于权力机关 ,即通过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形式以多数决规则对待决事项予以议决。决议形成之后的具体实施 ,则交由业主委员会完成。业主团体对外实施具体行为时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进行。  相似文献   

3.
试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定位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的一个重大核心问题,是业主管理组织即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定位。准确科学地为业主管理组织定位,明确业主管理组织的法律地位,是我国建立业主自治自律与物业管理企业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物业管理体制必不可少的基础,也是培育和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的首要前提和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4.
观念滞后,制度上先天不足,以及立法中的不完善,构成了中国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目前在中国物业管理中面临困惑的几大成因,由此造成了业主、物管公司、业主委员会之间争议纠纷的频繁发生。明确中国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性质,并确立其法律地位,是寻求解决纠纷的司法途径基础。  相似文献   

5.
业主委员会是随着我国城镇住宅区建设的迅猛发展而出现的新生事物。《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初步构建了我国业主委员会制度。但由于我国业主委员会制度发展较晚,立法不完善,实践中尚存在许多问题。文章对现行业主委员会制度的完善提出了一些法律建议。  相似文献   

6.
业主委员会诉讼主体地位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业主委员会是随着我国城镇住宅区建设的迅猛发展而出现的新生事物。在物业管理纠纷中,业主委员会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存有争议。基于业主委员会的实体法的法律地位,文章突破传统的民事诉讼理论,从业主委员会存在的现实合理性和现代诉权理论出发人为应赋予业主委员会诉讼主体地位。  相似文献   

7.
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程序及法律地位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物业管理关系中,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2003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如何成立、何时成立及其主体资格都缺乏明确的规定。应进一步明确物业管理是自治管理,一个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的业主团体才是物业集体权利的主体,业主大会是业主团体的意思机关,业主委员会是其执行机构,他们都是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自治组织,不是独立的民事主体。我国法律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赋予业主团体民事主体资格,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是其组织机构,业主委员会在发生诉讼或民事行为时可以以业主团体代理人的身份参加民事活动。  相似文献   

8.
物业管理法律关系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物业管理中涉及业主(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开发建筑公司等法律关系主体,其中既有民事法律关系,又有行政法律关系,但其本质上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物业管理反映出的各种问题是由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派生出来的。  相似文献   

9.
城市住宅小区业主自主管理小区物业的法律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城市住宅小区的业主选择自主管理小区物业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进行物业管理有其自身的优势和顽强的生命力,但由于缺乏法律上的制度设计同时也存在许多法律问题需要思考和解决。  相似文献   

10.
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是全体业主实现物业管理自治的重要途径,一般须依法组建,有关法律也应对其组建作全面、具体的规定。然而,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却存在明显缺陷,既忽视了未组建业主委员会时的救济方法,也未考虑到业主委员会不必存在或因故不能履职时的替代措施。为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完全可以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在组建业主委员会时,应该对其委员的选任条件作较严格规定,设法防止有人利用其委员身份损人利己。业主委员会组建后,其运作也应遵守一定规则,以便进行有效管理;同时,要从法律上承认业主委员会的当事人能力,允许其以自己名义为全体业主谋利益。在我国,业主委员会运作时还会涉及到如何协调与居民委员会的关系,结合实际并参考国际先进经验,宜将居民委员会定位为业主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咨询性机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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