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权益保护     
危险的试用期,你准备好了吗?试用期间有很多相关问题,包括试用期合同、试用期限、试用期担保、试用期离职等很多方面:第一,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这就是说,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而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  相似文献   

2.
顾问     
怎样让你的劳动合同“滴水不漏”在聘用合同中,一般都有附加条款,求职者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让企业拿出原文,仔细审看无异议后,还要盖章留存,作为依据。要认真检查有无遗漏的约定事项或者附加说明,需要立即补齐的绝对不可拖延。求职者拿到合同,应该让企业及其负责人同自己一起当面签字盖章,以防某些企业利用先后签字的时间差在合同上做手脚(更改数字、时间等)。同时,仔细鉴定单位所盖公章,看其是否与自己即将进入的单位一致。因为事后往往发现,在同一法人单位下,会存在许多分公司、下属单位或营业部门。合同签字后,有些企业会抓住时间空隙,将…  相似文献   

3.
劳动合同对于企业生存发展而言是至关重要的,因此现在企业在招聘前、合同执行过程中以及劳动关系解除时都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企业在进行招聘时,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向劳动者告知劳动纪律,明确合同的权利义务,保证合同约定事项的合法性.在履行劳动合同时,企业应当向劳动者公示有关的制度,积极为劳动者缴纳各项保险费用,并明确约定合同的期限.在解除劳动关系时,企业应当严格遵循处理员工的实体法以及程序法要件,尽快解决薪酬纠纷,谨慎处理非过失解除劳动合同的事件.  相似文献   

4.
张明 《教育与职业》2003,(10):39-40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权利与义务的明确约定,一份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应该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各自权益的“双赢”。这一双赢的结果在目前就业压力较大,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的情形下不可能靠企业“施舍”得来,相反得靠劳动者主动争取。聘用合同谈判,放大你的价值求职者应聘成功以后,接下来的就是和单位谈聘用合同了。了解以下几种情况,会让你在谈判中最大限度地争取自己的利益。了解你的需要和你未来雇主的需要聘用合同谈判需要权衡与协调,要在这类谈判中成功,你首先要权衡自己的能力。你想要什么?你是否自信能达到既定的标准…  相似文献   

5.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一般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的职工.目的是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相互考察,以决定是否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劳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可以特殊约定的内容之一.在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的今天,劳动者在就业时将不可避免地遇到试用期的问题.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在试用期问题上,存在着种种不规范现象.下面拟就有关合同试用期的法律规定来说明在司法实践中约定合同试用期时应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我于2008年7月1日经过招聘进入某公司从事会计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工资为每月2000元.2010年6月1日,公司通知我,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公司决定与我续订劳动合同,但因公司效益不好,要降低工资待遇.  相似文献   

7.
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三方协议即告终止,此时用人单位会与其签订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了劳动者在单位的试用期限、服务期限、工资待遇及其它各项福利等等事宜,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即正式确定了劳动关系。而在上述提到的各项约定内容中,试用期是最容易出现纠纷的阶段。因此,关于试用期的法律问题,提醒毕业生以下几点:试用期时限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  相似文献   

8.
实施《劳动合同法》背景下教师聘任合同的订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教师聘任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在遵循《劳动合同法》的前提下,订立教师聘用合同应体现教育的复杂性和特殊性。为此,订立教师聘用合同应遵循公开、民主,按照编制聘任等特有的原则;在教师聘任合同的期限、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法定内容和试用期、服务期等约定内容方面有特殊的要求;在合同的效力方面与一般劳动合同既有一致的地方,也有特殊的要求。  相似文献   

9.
近几年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中违约金条款而引发的劳动争议越来越多。违约金是合同法中违约责任的一种主要形式,劳动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但在劳动合同中,违约金是否作为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各国法律的规定不尽相同。有的国家按照合同法的原理认可违约金条款,有的国家则在法律上禁止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如日本的劳动标准法、韩国的劳动基准法等。[编者按]  相似文献   

10.
最近几年,由于法律意识的提高,求职者越来越重视劳动合同的签订.但即使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纠纷的案件还是有增无减,这是为什么呢?一些刚刚毕业急于找到工作的毕业生饥不择食,加之没有社会经验,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要么过于简单,要么对原本就存有瑕疵,甚至有猫腻的合同缺乏识别能力:一些在校生为了减轻家庭负担或为了锻炼自己,在暑期临时打工挣些学费和生活费,但由于没有社会经验,或图省事不重视劳动合同的签订,马马虎虎,不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1.
<正>齐名到连云港一家化工有限公司工作,当时双方口头约定,由公司为其提供食宿,缴纳社会保险费,订立劳动合同。齐名上班后,公司并没有按照当时的约定履行义务,其提出要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则回复每一位进入企业的员工都有3个月的试用期,要在试用合格后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齐名与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并作为用工合同的补充。后来,齐名离开公司,并诉请劳动仲裁,请求公司给  相似文献   

12.
国家劳动部门人才中心再次提醒正在找工作的大学生,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谨防五种”陷阱”合同。 1.口头合同 一些用人单位与求职者就责、权、利达成口头约定,并不签订书面正式文本。一有”风吹草动”,这些口头许诺就会化为泡影。 2.格式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劳动部门  相似文献   

13.
<正>劳动合同先不签,先试用一个月,干得好就留下,干不好就"退货"。惯用此伎俩的用人单位要注意了,《劳动法》中规定的试用期制度,是以劳动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为前提的。未签订劳动合同,就不存在所谓的试用期。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属违法解雇,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013年4月,阿辉在东莞常平镇某公司找到了一份操作员的工作。用人单位与他口头约定每月工资为2500  相似文献   

14.
浅析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劳动合同作为确立劳动关系、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但是在现实中存在用人单位通过劳务合同约定高额违约金限制劳动者合理流动的现象,因此对违约金制度进行理论分析,并探讨劳动合同法中违约金条款限制是否合理对理性地规范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5.
编辑同志:我的表妹三年前外出打工,与一家饭店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前不久,该饭店以合同已经期满为由,通知我表妹终止劳动合同。但是,在接到该饭店的通知之前,我表妹经医院检查已经怀孕两个月,她认为该饭店不应该在这个时候终止劳动合同。为此她与饭店发生了纠纷。请问,该企业能不能与她终止劳动合同?宁夏:李丽李丽同志: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的精神,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所以,一般情况下,在劳动合同期满之时,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也自然终止。双方要确立劳动合同关  相似文献   

16.
目前正是应届毕业生求职高峰期,有关签订劳动合同及试用期等问题又一次引起求职者的关注。在此,我们提醒大学毕业生,毕业前签订的就业协议不能替代劳动合同,就业后要及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17.
有些用人单位用以约束劳动者的所谓合同是无效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欠缺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不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无效劳动合同可分为受欺诈的劳动合同、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抵制性质的劳动合同等五类。无效劳动合同的认定要从原则、主体和依据三个方面展开讨论。劳动者对无效劳动合同首先要预防,如果遇上,要采取适当的救济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相似文献   

18.
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通过约定而预先确定的,如一方违约向另一方支付的一笔金钱,是一种违约责任形式。服务期是劳动合同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其他协议中约定的劳动者应当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服务期的劳动是劳动合同当事人根据约定享有特定权利义务的情况下,劳动者为特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以服务期作为设置违约金的条件,实际上是选择了以较为上层的员工作为适用违约金制度的对象。  相似文献   

19.
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三方协议即告终止,此时用人单位会与其签订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了劳动者在单位的试用期限、服务期限、工资待遇及其它各项福利等等事宜,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即正式确定了劳动关系。而在上述提到的各项约定内容中,试用期是最容易出现纠纷的阶段。因此,关于试用期的法律问题,提醒毕业生以下几点:  相似文献   

20.
王爽 《华章》2012,(15)
服务期是用人单位以给付一定培训费用为代价,要求接受对价的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相应服务的约定.服务期协议是以劳动合同为前提和基础的,在劳动合同期满而约定的服务期未到期时,剩余服务期具有劳动合同的性质,放弃剩余服务期的本质是解除劳动合同.在没有法定事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无权放弃剩余服务期要求.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