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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阿里巴巴发布了上市以来第一份财报。营收比2006年增长58%、净利润暴涨340%——这些令人亢奋的数字,加上恒指大涨316点的大盘,却出人意料地演绎了一个骤跌行情:当天,阿里巴巴股价下跌22%,以12.2港元收盘,跌破了13.5元的发行价,创下上市以来新低。以IPO当日39.5港元的收盘价计算,阿里巴巴的市值已缩水约1500亿港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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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是新闻的生命。可是,近一段时期,《京华时报》等报刊出现的严重失实报道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损害了新闻单位的权威性、公信力。日前,新闻出版总署发出《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制止虚假报道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报刊出版单位规范新闻采编工作,制止虚假报道,维护新闻单位的公信力。那么,在新形势下,虚假新闻有哪些特点?产生虚假失实新闻的成因是什么?如何防止虚假失实新闻的发生呢?这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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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北京电视台生活频道《透明度》栏目播出的题为《纸做的包子》的虚假新闻再一次引发了人们对虚假新闻的高度关注和强烈谴责。这次事件不但损害了媒体的公信力,令新闻工作者蒙羞,也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了恶劣影响。虚假新闻为何不但屡禁不止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它主要有哪些表现形式,其产生的原因是什么?从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的角度看,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来防止新闻失实,杜绝虚假新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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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报道的产生原因复杂,固然有部分媒体人新闻理念模糊、社会责任感不强、职业道德水平不高的原因,但法律和社会心理方面的因素也不容忽视,所以——去年11月15日,中宣部、中央外宣办、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下发《关于深入开展杜绝虚假报道、增强社会责任、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专项教育活动的通知》,定于2010年11月至2011年4月在全国新闻单位开展为期半年的杜绝虚假报道、增强社会责任、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专项活动。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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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今年第一期刊载了《读者的“消费者权益如何保护──从桂运波诉《知音》杂志说起》;在第二期又刊载了《虚假报道:侵犯读者的人格权──兼作新闻“真实性”的法律读解》引起了读者的关注。《“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法律规则》是这个讨论的继续。 本文认为,虚假新闻分为两类:一类有特定指向,侵犯新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类无特定指向,但有严重的危害性。读者桂运波诉《知音》一案出现后,人们应对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是否构成侵权的问题进行理论反思。 新闻打假的呼声,在中国现当代新闻史上可谓是历久不衰。然而,回望漫漫长路,新闻打假却遭遇尴尬:面对与己“无关”的虚假新闻,广大受众虽满腔义愤,但更多的是无奈和茫然。虚假新闻就在这样一种“集体无意识”中依然得以蔓延、肆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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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的生命在于真实。确保新闻报道的真实性,是对新闻从业者的基本要求。然而,这些年来,媒体虚假报道层出不穷,《新闻记者》杂志每年都会评选出"十大假新闻",这从侧面反映了虚假新闻的泛滥与影响。
虚假新闻不仅会对记者职业生涯、媒体的公信力产生严重负面影响,而且在社会矛盾集中出现的当下,还可能带来严重社会后果,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因此,杜绝虚假报道不仅是新闻行业的职业要求,更是媒体的社会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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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的新闻传播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虚假新闻及其传播也呈现出新特点。作为互联网技术条件下新闻生产过程的方法论变革,新闻“透明性”原则在实践和理论两个层面不断发展。本文结合《新闻记者》2010—2018虚假新闻研究报告,从“新闻生产前”“新闻生产中”和“新闻生产后”三个层次分析了虚假新闻产生的原因,论述了透明性原则在新闻生产各阶段对规避虚假新闻的生产与传播起到的作用,探讨了透明性原则作为一种新的理念引入新闻工作实践对规避虚假新闻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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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受网络虚假信息的影响,传统媒体虚假新闻、不实报道呈上升趋势,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政府形象,扰乱了新闻秩序,降低了媒体公信力,社会反映强烈。为切实维护新闻传播公信力,从源头上防止新闻造假,2011年10月19日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规定》中明确提出了虚假失实报道的防范及处理规则以及相关责任追究,也暗含了新闻出版总署对虚假新闻的态度和追求新闻真实性的坚定信念,同时《规定》中的一些要求也重新引发了我们对新闻真实性与时效性冲突的处理与应对的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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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普通受众以法律之剑—浅谈规制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前在虚假新闻中 ,有不少是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如何有效地制止这类虚假新闻 ,已有论者主张受众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本刊于今年第2期发表过《论对新闻“真实性”诉求的主体之变化》一文 ,该文认为这类虚假报道侵犯了普通读者的“一般人格权”。本期刊出的《授普通受众以法律之剑》 ,则从“违约”与“侵犯财产权”的角度再作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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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受网络虚假信息的影响,传统媒体虚假新闻、不实报道呈上升趋势,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政府形象,扰乱了新闻秩序,降低了媒体公信力,社会反映强烈。为切实维护新闻传播公信力,从源头上防止新闻造假,2011年10月19日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规定》中明确提出了虚假失实报道的防范及处理规则以及相关责任追究,也暗含了新闻出版总署对虚假新闻的态度和追求新闻真实性的坚定信念,同时《规定》中的一些要求也重新引发了我们对新闻真实性与时效性冲突的处理与应对的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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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23日,全国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召开各省区市视频会议,动员部署开展"杜绝虚假报道、增强社会责任、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专项教育活动。会议强调,要全面落实新闻报道真实、准确、全面、客观的原则,坚守新闻真实的生命线,杜绝虚假报道的产生传播。坚持新闻真实,是党的新闻工作的基本准则,也是新闻职业精神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近年来,虚假新闻仍然屡禁不绝,时有反弹,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应强烈。本刊编发的这组文章分析了在新的传播环境下虚假新闻产生的原因和特点,探讨杜绝虚假新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旨在共同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提升职业道德水平,切实肩负起媒体的使命和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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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22日,北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1000.HK)作为中国内地第一家传媒企业在海外公开上市,于香港联交所正式挂牌,上市之初备受投资者青睐,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分别获得422倍及16倍认购。上市首日收市价为每股22.70港元,较招股价每股18.95港元上升约20%,当日创出23.75港元的最高价,与招股价相比上涨了25%。但令投资者大跌眼镜的是北青传媒(1000.HK)上市不足9个月后便发出盈利警告。其2005年中报显示其北青传媒上半年赚取净利润17万元人民币,较去年同期6630.9万元相比大幅下跌了99.76%;同时上半年营业收入下降28%,广告收入同比下降36.9%。从2005年到2010年6年时间,不论是总体营业利润还是营业额度都没有超过2004年的水平,加之其他各方面原因,股价逐步走低,到2012年1月06日收盘报收4.39港元,较当初上市价18.95港元下跌了76.83%,当日成交量仅45万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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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新闻出版总署日前印发《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要求新闻机构建立健全内部防范虚假新闻的管理制度、纠错和更正制度,完善虚假失实报道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严重虚假失实报道将责令新闻机构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