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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据悉,新闻出版总署将在2009年力争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新闻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新闻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报刊采编人员的准入退出制度。  相似文献   

2.
《新闻窗》2005,(6):1-1
中宣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已于今年3月公布。《规定》从新闻工作者的政府立场、思想观念、采编作风、工作要求、新闻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对新闻从业人员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  相似文献   

3.
信息短波     
《今传媒》2002,(5)
据新闻出版总署透露,我国新闻出版编辑专业行业将首次对从业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首次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于今年9月22日开始。 此次人事部和新闻出版总署出台这项政策实施后,出版专业将实行职业资格制度,今后不再组织进行初级、中级出版专业技术职称的评比工作。出版专业的职业资格也将分高级资格、中级资格和初级资格3种。出版专业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考试将每年举行一次。  相似文献   

4.
仁义 《传媒》2003,(3):1-1
去年11月20日,新闻出版总署、中央宣传部、广电总局联合发出《关于开展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工作的通知》,决定对全国新闻单位中级及以下职称新闻采编人员开展资格培训。今年1月10日,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又发出《关于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实施工作的通知》,并制定了详细的教学大纲和培训计划。  相似文献   

5.
政策要闻     
正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新闻从业人员职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6月30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新闻从业人员职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新闻单位的记者、编辑、播音员、主持人等新闻采编人员及提供技术支持等辅助活动的其他新闻从业人员,在从事采访、参加会议、听取传达、阅读文件等职务活动中,获取的各类信息、素材以及所采制的新闻作品,其中包含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未公开  相似文献   

6.
为了深入贯彻《中央宣传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深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党中央确定的新闻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新闻工作的监督管理,提高新闻采编人员队伍整体素质,逐步建立新闻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结合2003年更换新闻记者证的有关要求,决定在更换新的新闻记者证之前,对全国新闻单位的新闻采编人员开展资格培训,现将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7.
视野     
《新闻实践》2011,(11):79-80
中国新闻出版报消息:为使新闻从业者具备从事新闻工作的理论基础与知识结构,掌握新闻信息采集和娴熟运用各类新闻题材的专业技能,中国记协将对我国西部的内蒙古、新疆、宁夏、青海、西藏、广西、贵州、云南8个少数民族地区的31600名新闻采编从业人员,给予包括培训教材、远程授课视频、考试辅导等在内的全程免费培训工作。争取用I-2年时间,对少数民族地区新闻采编从业人员全部培训一遍。  相似文献   

8.
本刊讯4月8日,湖北省召开学习贯彻《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座谈会,切实规范采编人员的行为,维护新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促进我省新闻事业健康发展。与会新闻单位代表在发言中表示,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制定、公布这一规定,是进一步规范新闻从业人员行为、维护新闻界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规定对新闻从业人员的政治立场、思想作风、采编  相似文献   

9.
信息速递     
政策我国出版业将实行职业资格制度 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透露,我国出版编辑专业行业将首次对从业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首次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将于今年9月22号开始。 此次人事部与新闻出版总署出台这项政策实施后,  相似文献   

10.
新书推介     
《传媒观察》2013,(11):64-64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下发《关于开展新闻采编人员岗位培训的通知》,决定在2014年全国统一换发新版新闻记者证之前,从10月到12月底对全国新闻单位的采编人员开展岗位培训,并将于2014年1--2月分别对中央新闻单位和地方新闻单位采编人员的学习情况进行统一考试。  相似文献   

11.
正近年来,新闻从业人员滥用职务行为信息的现象时有出现,干扰了正常的新闻传播秩序,损害了党和国家利益。为此,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4年制定了《新闻从业人员职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有关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提供了管理约束依据。《办法》的出台对于加强新闻从业人员职务行为信息管理意义重大,有利于进一步净化优化新闻从业环境。特色鲜明,特点突出《办法》的出台恰当其时,有中国特色,有时代特点。一是指导思想明确。加强新闻从业人员职务行为信息的管理,规范新闻传播秩序,确保新闻从业人员职务行为  相似文献   

12.
半月要闻     
中宣部等五部门部署2010年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近日,中央宣传部、中央外宣办、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中国记协联合印发《关于2010年深入开展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意见》。《意见》要求,今年学习教育活动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密结合新闻采编实践和新闻队  相似文献   

13.
<正>2023年7月1日起,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施行,国家从制度层面正式对新闻记者实行职业准入管理。这意味着,今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必须参加国家统一考试,考试合格才能获得新闻采编从业资格,具备有关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后,方能申领并持有新闻记者证,成为新闻记者。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我国新闻界在新闻从业人员中开展了“三项学习教育”活动,中宣部、广电总局和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这一系列举措的背后,反映出业内有偿新闻、虚假新闻、低俗之风和不良广告普遍存在,被社会舆论斥之为“四大公害”。  相似文献   

15.
新闻职业道德刍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宣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今年公布了《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这是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新闻采编人员行为,维护新闻界良好形象,促进新闻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认真贯彻落实这一规定,是新闻战线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16.
最近,中宣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发布了《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在业内引起了很大反响。规定的出台有何意义?出台后如何落实好?赖浩锋的章作了很好的分析。本刊请广大读尤其是业内人士继续对此发表看法。  相似文献   

17.
陈洪 《新闻采编》2005,(3):45-46
中宣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为加强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依据,对解决当前新闻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新闻采编人员行为有很强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相似文献   

18.
为进一步保障新闻机构和新闻采编人员依法从事采访活动,维护新闻机构,采编人员和新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新闻采访秩序,打击假记者的违法活动,新闻出版总署11月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闻采访活动保障工作的通知》。  相似文献   

19.
正2013年底,中央要求全国所有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学习研读《新闻记者培训教材》,并配合观看学习与之相匹配的生动感人极具说服力的相关视频记录片;2014年初,全国新闻单位进行了记者证换发"国考"工作。此次"国考"教材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新闻伦理、新闻法规、新闻采编规范、防止虚假新闻六个部分,从记者证"过关"考试科目来看,中共中央宣传部主要想通过"国考"形式促进从业者加强学习,进一步提升新闻从业人员的素质水平、  相似文献   

20.
《东南传播》2014,(8):180-180
6月30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新闻从业人员职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办法》要求,新闻单位应加强对新闻从业人员职务行为信息的规范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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