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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教材教学研究(小教研究)》2006,(10):11
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制作烟花爆竹、有毒化学品等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同时规定,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采善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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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程研究》2009,(11):44-44
日前,四川省教育厅出台文件对办学行为进行全面的规范,其中关于减负、补课、奥赛和招生等条款受到老师和家长的热烈欢迎。四川省规定,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剐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每天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不得组织走读生上晚自习。学校不得以任何名目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严禁教师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提倡教师利用课外时间免费为学生补缺补差。义务教育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学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和测试,不得以学生竞赛、考试成绩及特长评级作为录取依据。学校不得提前招生,严禁将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三学生提前送到高一级学校就读。四川还特别强调,各种学科竞赛以及奥赛成绩不得与中小学校招生挂钩。未经同意,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任何学科竞赛、考级活动。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以实验班、特长班等任何名目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以学生获奖、竞赛和考试成绩作为编班依据。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设立重点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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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人民日报>报道,儿童节前夕,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对新修订的<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草案)>进行了审议,<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学校、幼儿园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剪彩、奠基等商业性活动:公益性庆典和外事活动确需组织学生参加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共青团湖北省委权益部部长蔡卿说:"如今社会上的很多活动,都是让中小学生冒着凄风冷雨或者炎炎烈日在户外站几个小时,严重损害了儿童的身心健康,应该早日叫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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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工》2014,(3):25-25
教育部近日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共十三项条款。《办法》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等十方面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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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马潇潇)福州市教育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严格遵守中学日常作息规定,对学生每天在校活动实行总量控制。初中、高中每天在校活动时间分别不超过7小时、8小时。寄宿生晚自习时间,初中不得超过2个课时,普通高中不得超过3个课时。学校不得组织走读生集体到校晚自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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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教育部加强学校管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江苏省教育厅要求全省各中小学认真落实“五严”规定和四条工作原则。其中“五严”的第二条指出: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教学活动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不得组织非住校学生上晚自习,住校生晚自习控制在每天2课时,严禁利用晚自修时间组织文化补习或考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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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教育(综合版)》2010,(2):18-19
河北省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的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公办学校教师在工作日期间不得到校外教育机构兼职兼课,不得组织学生接受有偿教育。违反这项规定的,学校可予以解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