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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公司法》第183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同时,《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1条第1款对请求司法裁判解散公司的事由进行了明确规定。但是,以上规定并不明确,存在不少疏漏之处。为了确保公司理性顺畅退市,使得无法继续运营的公司能够按照既定规则退出市场经济的竞争舞台,使得资本得到更加合理的运用,文章对《公司法》和《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的法条进行了分析,揭示了其中的一些疏漏,并对进一步完善我国公司司法解散诉讼提出了一些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2.
司法解散制度作为股东权利救济方式的一种,虽然我国新《公司法》明确赋予了立法上的肯定,特定主体可以在特定情况下请求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及时救济自己的合法权益。但由于目前我国立法规定并不完善,存在过于粗糙、可诉性不强等缺陷,尤其是对司法解散诉讼当事人资格认定方面,不仅原告的资格确定不甚明确,对于被告更是完全没有规定。由此,深入研究司法解散诉讼当事人资格认定对我国司法解散制度的适用和完善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3.
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中规定了股东派生诉讼制度,该制度的引进对于更好地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增强公司法律制度的可诉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股东派生诉讼本身也存在着被滥用的风险。先诉请求规则就是针对派生诉讼而设计的过滤装置,其目的在于阻止没有正当理由的诉讼并尽可能地内部消化公司内的纠纷。我国虽然也规定了先诉请求制度,但在请求对象以及审查规则等方面仍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  相似文献   

4.
为更好发挥公司解散诉讼维护股东利益的功能,也为防止法院轻易解散公司给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有必要对公司解散诉讼设计科学的程序规则。规定公司解散诉讼的原告资格时,既要杜绝小股东滥诉,也要防止大股东滥权。公司解散诉讼的审理要遵循商事主体维持原则、自治优先原则、替代措施优先原则和审慎的强制解散原则。  相似文献   

5.
新公司法增设司法解散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新公司法规定了司法解散公司诉讼的提起主体、事由及程序等方面.但有些内容仍需在以后的司法解释和实践中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6.
2005年新修订的公司法第183条规定了股东可以提起解散公司之诉的司法解散,为股东提供了一种新的救济途径,也为法官审判提供了法律依据.在尊重公司自治、防止股东机会主义以及司法适当干预方面,立法做了许多努力.但与发达国家公司法相比,仍存在需要考究的部分,如法院解散裁判问题、恶意诉讼问题以及诉讼担保和公司维持经营问题.  相似文献   

7.
知情权为股东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的基本条件,但因诉讼成本较低,司法实践中知情权诉讼越来越多。相较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司法解释四》进一步细化了股东知情权制度,但对隐名股东、抽逃出资股东、同业竞争股东是否享有知情权未作规定,也未涉及股东是否有权复制会计账簿、查阅会计凭证等。司法实践中需要衡量各方利益,制度不明确会造成司法裁判的混乱,股东知情权立法仍有完善的必要。  相似文献   

8.
自我国改革开放至今,公司已经渐渐成为现代经济生活的主体。每天不仅有大量的公司在各地注册成立,也有为数众多的公司由于自愿解散、被依法宣告破产、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等种种原因走向消亡。《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股东自愿解散公司规定了具体的程序,但在实践中部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司登记机关)出于保护中小股东及保护债权人利益的角度出发采取不同的标准并因而出现了一些既损害了股东的权益又不能实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初衷的法律问题。本文拟对这些法律问题进行简单分析并提出几点完善有限责任公司自愿解散注销登记程序的建议。  相似文献   

9.
我国新《公司法》规定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但过于简单及抽象,难以在审判中具体适用。随后出台的司法解释对其中部分内容作了进一步规定,但还是远不能满足现实需要,许多程序和实体问题仍需立法进一步明确。文章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从股东代表诉讼各诉讼主体的地位及职责、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股东代表诉讼的法律效力及赔偿分配三个方面着手,就我国应构建怎样的股东代表讼诉制度提出自己的建议和看法。  相似文献   

10.
当公司出现僵局时,解散公司之诉是对其最佳的救济途径。参考我国公司法及公司法解释相关规定,本文从公司解散之诉的概念、事由、适格当事人及公司解散中应注意的事项等方面入手,探讨公司解散之诉中发生的重要问题及对策。  相似文献   

11.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又称股东派生诉讼制度,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而公司怠于诉讼时,符合法定要件的股东为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对侵害人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诉讼制度。作为新《公司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制度,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适用尚待规范化、合理化,也面临着法律本土化的必然趋势。对诉讼的适格主体、诉讼费用承担等问题的探讨,必将对该制度的法律适用与立法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2.
论公司司法解散之审慎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打破公司僵局,新《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公司司法解散制度。但司法解散是一把双刃剑,特别是在我国公司司法解散制度并不完善的情况下,适用它需要更大的成本。因此对于公司解散之诉,司法者考量的不应仅仅是公司自治,而更需要对现实情况予以效率和公平的权衡,在用尽司法解散的替代制度之后,审慎适用公司司法解散。  相似文献   

13.
论我国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新《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司法解散制度是保护股东权益的一个救济制度,具有很大的功能,但由于规定过于简单、原则、抽象,其不足也是明显的。从指导司法实践角度考虑,建议在《公司法》司法解释中针对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原被告主体资格、案件管辖、法院立案审查、解散公司要件认定、举证责任分配、调解程序以及最后的裁判结果等方面做进一步细化规定,从而完善公司司法解散制度,以更好地发挥该制度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4.
因公司的人合性、封闭性较强以及“资本多数决”原则的要求,赋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请求解散公司的权 利就成为必然。在我国现行《公司法》缺失该制度设计、实践中纷争不断产生的情况下,司法实务应该就该类型诉讼 的程序和实体裁判进行研究并作出设计。  相似文献   

15.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比较研究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公司的人格否认制度是为了防止公司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而在个案中对公司的法人人格予以否定的制度。中国的新《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应当承担连带和赔尝责任。新《公司法》旨在促进我国的公司人格否认理论和实践的进一步完善与发展。  相似文献   

16.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强化了股东对董事等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的内部监督和制衡,对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具有积极意义。同时,为了防范少数股东滥用代表诉讼,各国立法对提起代表诉讼股东的主体资格、前置程序、诉讼费用担保与计算、提诉股东的权利和责任等作了严格的规定。我国《公司法》对股东代表诉讼的规定尚存缺陷,应在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7.
《公司法》创设了司法解散公司制度,用于破解公司僵局,有利地保障了股东、债权人及社会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但在公司僵局处理制度方面仍存在着诸多缺陷:立法上未明确针对公司僵局进行规范,对公司僵局解决方式过于单一,司法解散公司制度在实体和程序上均存在较大的缺陷,缺乏事前预防公司僵局的机制等。文章提出了完善现行司法强制解散公司制度,引导建立公司章程预防公司僵局机制,创设强制股权置换制度及强制公司分立制度作为司法解散公司的替代措施。  相似文献   

18.
许中缘  李程 《湘南学院学报》2003,24(4):39-41,44
公司法规定最低资本制度的价值仅仅在于防止公司的滥设,以有利于贯彻国家产业政策。最低资本额对债权人的保护仅仅在公司法相关的制度保障下才有意义。我国公司法规定较高的最低资本额使中小企业组织难以进入市场,不利于搞活市场。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公司法应制定及完善相关制度以确保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严格分离,并保证股东的人格与公司的人格独立。  相似文献   

19.
股东派生诉讼是公司法赋予公司股东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我国公司法2005年修正后增加了派生诉讼的相关规定,该规定在原告股东的资格、被告的范围和诉讼的前置程序等方面既充分吸取了其他国家的优点,又具有中国特色,但我国新公司法对派生诉讼原告的范围规定较窄,对诉讼时效、诉讼中止和举证责任等方面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目前应主要通过司法解释的形式逐步补充和完善,在民事诉讼法修改时也需增加派生诉讼的相关制度性规定。  相似文献   

20.
公司法规定最低资本制度的价值仅仅在于防止公司的滥设,以有利于贯彻国家产业政策。最低资本额对债权人的保护仅仅在公司法相关的制度保障下才有意义。我国公司法规定较高的最低资本额使中小企业组织难以进入市场,不利于搞活市场。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公司法应制定及完善相关制度以确保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严格分离,并保证股东的人格与公司的人格独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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