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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洪涛 《辽宁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139-140
在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和合同之债请求权发生竞合时,当事人可以提起不当得利之诉,也可以提起合同之债请求权之诉。在司法实践中,应当着眼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及其请求的合法性。对于当事人的选择,法律应予尊重和保护。 相似文献
2.
民事责任竞合是现代世界各国民法普遍面临的一个问题,它主要是指同一行为事实在同一当事人之间,同时符合两种以上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并发生以同一给付内容为目的的请求权。本文中笔者主要是从其理论学说以及他国民法关于民事责任竞合的规定来探讨我国关于这方面法律规定和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3.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者合同的根据,因他人财产受到损失而使自己获得利益的法律事实。在日益广泛的经济事务中.幼儿园往往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也有可能成为不当得利之债的当事人之一。 相似文献
4.
缔约过失责任在性质上是一种独立的民事责任.有关缔约过失责任的请求权基础,有四种学说.但在法律把缔约过失赔偿责任规定为一般原则时,信赖利益受损后,首先在当事人间产生信赖利益赔偿之债,其在性质上是一种不同于侵权、合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之债的独立债权债务关系,缔约过失赔偿请求权便以此种债权为基础而存在,所以缔约过失责任的请求权基础应采法律规定说. 相似文献
5.
左传卫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38(1):97-100
原物返还请求权常被理解为性质单一的物权请求权,其实在民法各个领域,同样是要求返还原物,在不同场合请求权基础不尽相同,作为基础法律关系法律上之力的请求权的性质也不尽相同。对原物返还请求权的性质认定,可以原物的权属是否变动为标准,分为性质不同的两类请求权,即物权请求权性质的取回权与债权请求权性质的所有权返还请求权,其中所有权返还请求权是物权请求权向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转变的中介,各请求权由此和谐地构成一个请求权体系。 相似文献
6.
文章着重论述了因合同不成立、无效引起的“返还财产”及因合同被撤销引起的“恢复原状”与不当得利的关系。在对理论上的各种观点进行剖析的基础上,文章基于物权变动具有过程性、区分正向物权变动和反向物权变动以及物权变动是否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认为:合同法规定的“返还财产”、“恢复原状”并不是创设了一项独立的合同法上的请求权,而是用阐释性条款的立法技术说明了合同失效时的请求权的基础所在,即:要么是不当得利请求权,要么是物上请求权。 相似文献
7.
不当得利请求权只有在适当的不当得利理论基础下才能成立。适当的不当得利理论要求不当得利请求权与其他请求权之间保持平等、独立的关系,以实现不当得利制度的目的。 相似文献
8.
随着德国法学方法论在我国的深入推广和《民法典》的实施,请求权基础思维得到了广泛研究,但纵观其推广历程,重点仍处于民法教育的案例教学课堂上,未广泛应用于具体的审判程序中,大部分关于请求权基础的应用只体现于其作为法律规范的作用,而未按照“诉讼请求→法律规范→要件事实→判决结果”的规范顺序进行,致使请求权基础的方法论功能未得到很好的体现,这归根于几十年来根深蒂固的以法律关系为中心的裁判思维以及民事实体理论与程序理论的脱节。针对部分裁判人员对请求权基础的理解存在差异,请求权竞合问题导致实体法和程序法衔接受阻等现实困境,应从发挥法律关系思维优势、平衡实体请求权与诉讼标的之间的冲突以防止“重复诉讼”、利用诉讼的客观合并有效处理请求权竞合问题等三个方面推动请求权基础思维的运用,进而加强民事实体法与民事程序法之间的融合,保障裁判的公正性。 相似文献
9.
请求权在民法中处于枢纽地位,请求权竞合涉及民法的许多基本理论问题,同时又具有积极的实践意义,对请求权竞合现象的处理关系到权利主体对利益保护的选择和义务人承担责任的种类和方式,请求权竞合阐释了权利内在的法律保障机理:“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没有相应的法律责任,就没有实际的拘束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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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吴昭军 《内江师范学院学报》2014,(5):103-106
权利主要包含利益与法律之力两种因素,请求权本质上系法律之力,不存在被侵犯之可能.请求权实乃相对法律关系的抽象与提取,基于基础权利而生.请求权为基础权利内在的法律之力的外化,旨在维护权利所含利益.请求权成为基础权利向诉权过渡的中介,体现了私法对个人自由的极大关怀与对意思自治的追求.其与诉权在权利属性、构成要件和存在关系上均有差异,与债权在权利本质、有无侵犯可能和权能等方面亦存在较大的差异. 相似文献
12.
源流于德国的保护规范理论,为我国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判定提供了新的裁判思路。保护规范理论的法理正当性与异质性互相蕴含,其备受争议的司法适用上的不确定性源于其理论内涵的开放性,此恰好成就了其持久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但基于根植于外国法的渊源特性与规范化适用路径的缺失,保护规范理论在我国面临司法适用上的机械、僵化、严苛等困境。因此亟须进行步骤化提炼,具体可运用公法规范"私人利益保护指向"来解释案涉法规范所保护的利益性质及判定主观公权利的存无,从而提炼出特定人的行政法上请求权,构成起诉人行使主观公权利的请求权基础,实现行政诉权与实体请求权之间的对照和联结。 相似文献
13.
Ben Colburn 《Journal of Philosophy of Education》2012,46(2):207-222
Consider the following argument for school choice, based on an appeal to the virtues of the market: allowing parents some measure of choice over their particular children's education ultimately serves the interests of all children, because creating a market mechanism in state education will produce improvements through the same pressures that lead to greater efficiency and quality when markets are deployed in more familiar contexts. The argument fails, because it is committed to a principle of equal concern, which (after analysis) implies that a market in education is acceptable only if it is right to hold children disadvantaged by their parents' poor market choices substantively responsible for the fact. Since that claim is untenable, the market‐based argument for school choice not only fails, but also turns out to rely on principles which in fact condemn the very policy it was supposed to support. 相似文献
14.
王元元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3,(2):70-72
《物权法》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途径解决物权纠纷,同时也规定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能够产生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效力。物权受到侵害的,当事人可以行使物权确认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返还原物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物权法》已经开始施行,但是仲裁解决物权纠纷所面临的困难是亟需解决和认真对待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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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环境侵权中,侵害排除是比起损害赔偿更为重要的救济方式。我国学界对于侵害排除应当纳入绝对权请求权还是作为侵权责任的一种形式以及《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与《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之间的异同存在争议。但是本文认为,环境侵权中侵害排除之法理的研究应该将重点放在其法理根据以及要件(判断框架)的研究上。为此,可以借鉴日本的学说,将侵害法益分为生命健康等核心权利和除此之外的利益,并根据法益的不同而分别设定不同的判断框架。 相似文献
18.
当前我国司法实践中房屋先买权主要有三类,即房屋共有人的先买权、房屋承租人的先买权和约定的先买权。共有人的先买权是基于房屋所有权而产生的典型的物上请求权,该权利是固有的,法定的。承租人先买权与共有人先买权一并归为物上请求权,只是后者的法律效力优先于前者。约定先买权是纯粹的债权,当它与共有人先买权、承租人先买权并存时,它只能敬陪末座。 相似文献
19.
在股东派生诉讼中,原告股东虽非诉讼标的的直接义务主体,但在实质上,基于其股东权却与诉讼标的有着难以割舍的利害关系。股东派生诉讼提起权是股东权的实现形式之一,其程序法法理在于股东原告资格的取得实源于法律的规定,法律承认原告股东对派生诉讼具有诉的利益,突破了传统当事人的范畴,直接由法律予以授权。 相似文献
20.
王化凯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27(5):36-39
二战结束后,根据盟国达成的协议和有关国际法规定,各受害国家向日本展开了索取战争赔偿工作。在整个索赔过程中,由于各个国家之间的争执,更为主要的是美国从自己的全球利益需要出发,改变了其对日索赔问题的态度,致使索赔工作失败。对日索赔工作的失败原因是复杂的,但毋庸置疑,美国态度的改变是最根本的,最主要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