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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颁行的《国内邮件处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定,办理“收件人总付邮费”业务,暂定在知识竞猜、问卷调查、邮购、信息咨询回函中使用。凡使用“收件人总付邮费”业务的用户,均应向当地邮政局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登记手续,邮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核发登记证号。《规则》指明,“收件人总付邮费”业务适用于平常信函(暂不办理挂号业务)。目前暂限于平常信函、明信片两种形式。“收件人总付邮费”信封、明信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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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集有两个“收件人总付邮费信封”,收件人均为重庆市大渡口工业区卫生防疫站。一个封的左上印有。最高指示一切为了人民健康”,另一个没有。最高指示”。按规定,邮费总付的收件单位应向所在地邮政部门登记,但地处重庆市大渡171工业区的卫生防疫站却在重庆九龙坡区邮电局办理邮资总付登记手续,登记证为“第3号”。这里,有一段值得记下的历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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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付邮费邮件是邮政部门为满足特殊或批量邮件的需要而使用的一种业务。“收件人总付邮费”,是指寄件人在交寄邮件时不缴纳邮费,由邮局向收件人总收邮费的一种业务。根据2000年版《国内邮件处理规则》,目前这项业务暂在知识竞赛、问卷调查、邮购、信息咨询回函中使用。并规定“收件人总付邮费”登记证标志的规格为40mm×20mm,其信封、明信片,必须符合国标GB/T1416-93和行标YD/T224-1996规定,由邮政局指定的印刷厂印刷,用户不得自行印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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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总付邮费”邮件,是邮政部门收寄邮件方式的一种,准确地说,应当归纳在“总付邮费邮件”中。因为,在“总付邮费邮件”中既包含“收件人总付邮费”邮件,又包括“寄件人总付邮费”邮件。邮政部门开办这种收寄邮件方式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特殊或批量邮件的需要而设定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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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通大同市分公司数据局就数据传输等有关事项,向广大用户征求意见。为此,大同市邮政局刻制了“收件人总付邮费”戳,加盖于统一印制的寄达于数据局的公函封上。该“收件人总付邮费”戳规格为39mm×20mm,分3横格,宽度分别为7mm、8mm、5mm。该戳全部用红色油墨加盖。该戳为大同市邮政局于2004年度刻制的惟一1枚“收件人总付邮费”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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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收件人总付邮费”封、片、简,是指企、事业单位向邮政部门申请登记并按照相关要求印制,贴邮票处预印有“收件人总付邮费(资)”之类的文字、接收局信息及收件单位地址、邮编的封、片、简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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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贵刊2012年第6期《免费的“稿件”信函》一文,让我们重温了一段邮政史。
一、标明“稿件”字样的信函,有明文规定:机关、企业、团体对寄给他的邮件,不要寄件人在交寄时交付邮费,愿意在邮件寄来后汇总补付邮费,这种付费方式,称为“收件人总付邮费”。新中国成立后,报刊社、通讯社和广播电台等新闻单位都实行过邮政总局“收件人邮资总付”的办法,以鼓励各机关单位通讯员给新闻单位投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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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1月,参观绵阳亚洲邮展时,在展场外临时邮市的地摊上,购得两枚被按欠资处理的“收件人总付邮费”邮品。一枚是广东省邮政局登记号为2001-46的“收件人总付邮费”明信片,是深圳市维尔胜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给消费者的“球友回执卡”(图1)。此卡寄件人住成都市草市街76号,投寄后被成都衣冠庙邮局按欠资处理,在改退批条上填写“请补贴邮票××分后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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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的邮政服务质量调查 工作以更大的力度展开。这种调查 函件使用的"收件人总付邮费"信 封,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更为广泛的 收集素材。 一、"收件人总付邮费"始于 2002年 国家邮政局委托中国邮电企业 管理协会通信服务质量调查评价中 心(以下简称"评价中心")每年进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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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笔者收集到一枚特殊的"收件人总付邮费" 实寄封,封上所贴"收件人总付邮费"标识是一复印件。据 了解,为加强对报社新闻从业人员的管理,促进新闻事业 健康发展,保定日报社"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办公室决定 面向全市社会各界开展一次报社新闻从业人员职业精神 职业道德状况问卷调查。为方便广大市民回交这份问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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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东省邮政局“2006-0016”收件人总付邮费免贴邮票”标志规格:40mm×22mm,长方形小圆角;标志框线较细。格式:三格式。上格,40mm×7.5mm,左边为绿色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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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为邮政退休职工,喜集邮政史料。近期整理邮品,查看国家邮政局2000年12月颁发的《国内邮件处理规则》,对照自己收集的一些收件人总付邮费封片,严格执行文件规定的甚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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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收件人总付邮费”邮件相关的邮文在《中国集邮报》、《集邮报》、《集邮博览》等报刊陆续刊出,关于它的称谓和是否为邮政用品各有说法。前段时间看到《集邮报》一篇文章称该邮件是邮政用品;近日又读《集邮博览》说该邮件不是邮政用品(见2004年第11期《香港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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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邮博览》2005年第一期刊登了李秋先生的《"收 件人总付邮资"邮简》一文,文中说这种邮简是"将设 计、印刷、邮资等费用提前支付的商业邮简。"这种说法 其实是错误的。 根据2000年12月国家邮政局颁布的《收件人总付 邮费处理办法》规定,从2001年12月1日起,开办"收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