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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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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胜  郭英远  杜垚垚 《科研管理》2006,41(1):174-183
“拜-杜”法案是美国首创、全球广泛扩散的旨在推进大学职务成果转化的制度创新。我国在2002年引进该制度创新,但却未像美国那样取得全球瞩目的制度绩效。本文以美国常青藤大学为样本,研究大学的职务成果权利配置创新,发现“法人优先、发明人劣后”的处置权配置,“大学、技术许可办公室、基层学术单位、教师”四方分配兼容的收益权配置,既实现了该法案的落地、取得巨大的制度创新绩效,又推动大学完成了法人主导、有组织有目标开展创新活动的现代化转型。根据这些研究发现,论文提出了我国大学在法人层面推进职务成果权利配置创新、加快现代化转型的政策启示。  相似文献   

2.
高校成果转化权利配置方式无疑是最根本的因素,其中处置权和收益权的配置模式又是权利配置中最关键、最核心的要素。如何科学配置高校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权利,以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一直是学者们研究的热点问题。首先,从理论角度论述当高校拥有自主处置和收益权之后,其内部应该如何配置科技成果转化权利,以提升成果转化绩效,并据此提出3个研究假设;其次,以美国常春藤大学的科技成果转化权利配置为实证案例,基于对美国大学成果转化权利配置方式的发现来分析并验证3个研究假设的有效性;结果发现,学校委托专业成果转化团队主导处置成果,能降低成果转化中信息、谈判、契约等交易成本,有利于提高成果转化效率;发明人及团队参与成果转化处置,能降低成果转化中信息交易成本,有利于提高成果转化效率;高校在学校、学院(系)、发明人及团队、专业成果转化团队间建立激励兼容的收益共享模式,能以利益为纽带将4个利益相关者连接起来,各司其职,共同致力于提高成果转化效率。  相似文献   

3.
张明 《科学学研究》2020,38(11):2087-2096
职务发明人合理分享创新收益是实现职务发明创造转化和实施运用的有效激励手段。《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对此予以了明确。作为职务发明人智力成果的价值体现和促进职务发明人推动发明创造成果转化的制度激励,职务发明人合理分享创新收益具有正当性。但是,有限的“约定优先”、“合理性”标准的模糊对待、国有资产法律法规的限制性规定、职务发明相关权利的杂糅处理和单位知识产权运营能力的不足对职务发明人实现创新收益分享形成掣肘。实现职务发明人合理分享创新收益,首先应明确“合理性”的判断标准,即在程序正义的基础上根据职务发明人的创造性贡献程度和职务发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确认收益分享的合理限度。其次,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作为一项“权利束”,应将其分而处之,明晰各参与主体间的权利边界。再次,应优化国有资产属性的职务发明创造的管理体制,探索建立以科技法律制度为核心,兼容其他各部门法律法规的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复次,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应鼓励单位与职务发明人之间通过约定分享收益。最后,实现单位与职务发明人的互利共赢还需要提升单位的知识产权运营能力,以实现职务发明成果的转化利用。  相似文献   

4.
以某大学为代表的"职务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和《〈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对职务发明制度的修改,试图通过权利归属的重构促进职务发明转化。从鼓励创造说、财产分配说发展形成的职务发明制度理论——利益平衡说,强调发明人与社会利益平衡。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发展形成的"新利益平衡说",强调以鼓励创造为职务发明制度的价值本源,区分职务发明创新与转化的源流关系;关注单位与发明人等权利人间以及权利使用人和社会权益间平衡,以鼓励创造与转化协同为价值目标。本文认为职务发明制度再改革和《专利法》第6条职务发明制度修改应当依照新利益平衡理论,协同激励创造与转化,配置位阶明晰的权利归属、权能行使、权益分享,并完善相应的规则体系。  相似文献   

5.
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改革是科技体制改革的核心。围绕科技成果的处置权和收益权在政府、科研单位与科技人员之间的分配关系,回顾了我国科技成果产权体制的改革历程。研究发现,当前我国科技成果产权体制改革已经理顺了政府与科研单位关于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的划分关系,逐步赋予了科研单位科技成果完全自主的处置权和"自收自支"的收益权。进一步研究提出,未来我国科技成果产权体制改革的重点是推动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在科研单位与科技人员之间建立激励兼容与可持续的分配关系。  相似文献   

6.
试论人力资本产权与人力资源激励机制创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分析人力资本的定义和特点出发,明确了人力资本的产权构成,认为人力资本的所有权属于企业员工,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由企业和个人分享。提出了人力资源的激励机制创新就是让人力资本获得产权应有的权利收益,采取员工持股、股票期权等资本产权激励措施。  相似文献   

7.
在运用委托代理理论分析职务发明激励机制设计问题时,既要运用参与约束与单位利润函数来分析发明人的最优努力水平,同时还应再利用激励相融约束来分析对发明人进行激励的最适安排。由于目前我国的相关法规中对职务发明人的报酬规定尚有较多的非科学性与不合理性,因此借鉴相关国家的成功经验,在发明人的报酬问题上,既要避免现实中“一刀切”的制度措施,也要确保发明人能通过法律途径来保障其收益权及有效降低相关的交易费用。  相似文献   

8.
在运用委托代理理论分析职务发明激励机制设计问题时,既要运用参与约束与单位利润函数来分析发明人的最优努力水平,同时还应再利用激励相融约束来分析对发明人进行激励的最适安排.由于目前我国的相关法规中对职务发明人的报酬规定尚有较多的非科学性与不合理性,因此借鉴相关国家的成功经验,在发明人的报酬问题上,既要避免现实中“一刀切“的制度措施,也要确保发明人能通过法律途径来保障其收益权及有效降低相关的交易费用.  相似文献   

9.
本文以职务发明权属的变革为探讨中心,借由奖励导向与权利导向的叙事勾勒新中国70年职务发明制度的发展历程。主要结论有:改革开放前30年,职务发明人曾享有意思自治,可以决定职务发明专利的权属,并能获得相应奖励,而后的时事变更导致专利制度形同虚设,职务发明奖励也荡然无存;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科技体制改革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职务发明制度逐步恢复,发明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获得专利权,发明人的权利主体地位获得法律认可,科技体制的变革、专利制度的完善、专利政策的推动和对创新的激励是促进新中国职务发明权属变革的动力。当今,《职务发明条例(草案)》仍存在职务发明人权益缺乏有力保障、单位的责任过轻等弊端。  相似文献   

10.
职务发明人科技转化中权益保障的对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震 《科技管理研究》2007,27(5):243-245
职务发明人的权益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中受到的损害日益严重,有必要赋予职务发明人科技转化的参与权。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参与权是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参与技术转化的权利。科技成果转化参与权,是完成人基于自己的发明创造享有的其它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它构成了对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持有权的限制和有益的补充,有利于促进科技创新和社会进步。  相似文献   

11.
张胜  郭英远  张岭  韩佳 《科研管理》2016,37(4):110-117
从知识的视角,一项职务成果就是一个由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构成的知识包,分属于科研单位和发明人控制,因此,是否赋予发明人主导职务成果转化,既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策问题。论文首先提出研究假设,即由于显性知识与隐性知识的控制权分离,导致转化主体分别与研发主体、消费主体、融资主体分别出现技术距离、市场距离和融资距离;而且这三类距离越大,越需要发明人来主导职务成果转化;随后,采用案例研究方法,以甲醇制烯烃成果转化案例进行实证检验。论文的实证结论显示,采用创业分拆方式来推进发明人主导职务成果转化,即把发明人及其职务成果整体孵化转化为企业性质的转化主体,由发明人主导职务成果转化,消除了这三类距离,促进职务成果顺利转化。  相似文献   

12.
职务发明人的权益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中受到的损害日益严重,有必要赋予职务发明人科技转化的参与权.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参与权是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参与技术转化的权利.科技成果转化参与权,是完成人基于自己的发明创造享有的其它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它构成了对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持有权的限制和有益的补充,有利于促进科技创新和社会进步.  相似文献   

13.
要实现创新驱动发展,需要吸引创新要素投入到创新中去。在这些创新要素中,人是科技创新的最关键因素。只有不断完善职务发明法律制度,保障职务发明人的合法权益,才能使科研人员的创新价值得到尊重,才能激励其创新积极性并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原动力。本文着重就完善职务发明法律制度的立法的可行性、职务发明人是否有权获得报酬、关于奖酬的计算等问题作了探析。  相似文献   

14.
在全面分析我国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职务科技成果收益权和处置权政策方面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八条改革对策:一是把职务科技成果与有形资产区别开来,实行特殊的资产管理政策;二是对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实行重奖;三是高校等事业单位无需上缴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收益;四是职务科技成果奖励的金额不纳入职务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五是改事前审批为事后备案;六是改强制评估为自愿评估;七是改强制进场交易为自愿进场交易;八是设立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奖。  相似文献   

15.
职务专利的归属立法关乎劳动者创造性的激励,对于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根据我国现行《专利法》,单位是职务专利的权利人;虽然该法律同时规定单位应当支付给发明、设计人一定的奖励或报酬,但对奖励和报酬的数额规定过低,这显然不利于劳动者创造性的激发。应当改革现有职务专利归属制度,综合平衡发明人利益、单位需求和专利效益最大化,赋予发明人部分专利权的同时,规定单位有发明人服务期间的排他使用权和发明人离职时的强制赎买权;同时,为了防止单位滥用自己作为雇主的优势地位损害发明人正当利益,应该对单位和发明人之间的约定加以限制。  相似文献   

16.
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在法律层面设立了职务发明创造的奖酬机制,这为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收益权提供了立法保障,但较少考虑企业的经济效益和成本是否对等。针对前述问题,本文从法经济学视角出发,以某中医药企业为例,通过实证分析剖析企业职务发明创造的成本与收益,提出引入专利立项审批加专利评估的预审机制和增加职务发明人保密义务的立法建议,确保企业创新良性循环。  相似文献   

17.
互联网对创新活动的组织模式产生了重要影响,创新活动步入面向全球开放、效率更高的开放式创新时代。开放式创新参与者希望更快实现其成果价值,不再追求独占的产权,并要求更直接地实现其利益,与此同时,创新智力资源的流动不再受限制,知识分享也不再有制度保障。这些变化对专利制度提出了挑战。专利制度要发挥激励创新的主导作用就应该进行必要的改革和完善:不仅要更充分地保障实现职务发明人的利益,还要设计更灵活的科技成果转化制度。  相似文献   

18.
卷首语     
聚焦聚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技创新催生新发展动能.紧紧扭住创新这个"牛鼻子",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动创新体系和创新能力建设,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 加快科技体制改革.实施科技体制改革三年行动和基础研究十年行动,继续推进科研项目管理改革试点,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改革,推进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化...  相似文献   

19.
大学衍生企业从母体大学、政府、产业合作伙伴、学者发明人等利益相关者所构成的创业支持网络中获取外部资源。基于全国"211工程"大学衍生企业的调研数据,系统探讨了大学衍生企业创业支持网络的构成要素及其有效性,即网络中不同节点的支持要素如何作用于企业的创业导向和绩效表现。结果表明,我国大学衍生企业的创业支持网络并没有形成有效的衔接机制,大学衍生企业的创业导向形成与绩效表现主要依赖于母体大学和政府主导的区域环境,而产业合作伙伴、学者发明人却没有显著的支持效应。同时,企业的治理结构调节了网络中各支持要素的有效性。  相似文献   

20.
《软科学》2019,(5):35-40
围绕高校职务发明专利权效率的提升,采用经济学范式,从效率理论、创造力资本、专门知识代理和虚拟所有权等角度进行综合剖析,提出了高校职务发明专利权的Y效率理论。研究结果表明:由高校职务发明人主导职务发明成果利益的制度安排,对于发明人从事应用型创新而言,无论从短期还是长期来看均具有明显的积极效应;对单位而言,从短期来看有利于提升应用研究创新效率,而从长期看则可能引发理论研究者发生研究偏好转移,从而弱化基础理论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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