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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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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究其实质,中国海事诉讼法中的海事强制令属于行为保全。中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是《民事诉讼法》的特别法。民事诉讼法能否借鉴海事强制令建立相应的行为保全制度呢?本文从比较法的角度探讨了在民事诉讼法中建立行为保全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对其提出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2.
许硕 《南昌教育学院学报》2011,26(4):188-189,194
海事保全措施是海事立法中的不可或缺的部分,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海事纠纷和保障海事请求人的合法权益.扣押船舶可以说海事保全措施的最典型,同时也是最有效的措施之一.而船舶活扣押则又是其中比较特殊的一种扣押方式.活扣押有其独特的优越性,但也有局限性.如何适用好活扣押,对于有效解决海事纠纷、推进海事制度有着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3.
诉前财产保全又叫诉前保全,它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的一个程序。在民事案件受理前,或当事人提起诉讼前,为了不使案件利害关系人的合法利益或应得的利益受到损害,在利害关系人申请的前提下,对申请人相对一方的当事人的财产或存在争议的相应标的物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相似文献   

4.
诉前行为保全是立法机关为弥补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制度的不足而通过知识产权法律创设的一种全新的、与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相平行的诉讼制度。其法律属性既不同于财产保全,也有别于先予执行,具有相对独立性。诉前行为保全制度的设立很有必要,它对于即发和持续的侵权行为具有普遍适用意义。  相似文献   

5.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仅规定了财产保全制度,无法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随着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在民事诉讼法过程中,民事保全制度一直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在《民事诉讼法》中设立行为保全制度势在必行。本文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分析在民事诉讼法中完善行为保全制度具有的必要性,并借鉴国外立法,阐述在我国民事诉讼法发展进程中,对进一步完善行为保全制度的几点思考。  相似文献   

6.
民事保全制度可以分为财产保全和行为保全两种类型。然而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中没有行为保全的相关规定,这使得我国诉讼保全制度存在结构性缺陷。在当前民事诉讼法修改的大讨论中。大多数学者对在新的民事诉讼法中建立行为保全制度达成了共识.但民事诉讼理论界时如何界定行为保全的内容及具体构建等问题仍存在诸多争议。为此,笔者提出完善我国行为保全制度的初步构想,以期有抛砖之用。  相似文献   

7.
目前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了三种允许当事人协议改变诉讼进程的合意,分别是:(《民事诉讼法》第25条关于协议管辖的规定、《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33条关于举证期限的规定及第38条关于证据交换的规定。这种允许当事人协议改变诉讼进程的活动,在学界称为诉讼契约。诉讼的契约化反映了私法自治的特性和私法的精神,是...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了民事公益诉讼,其中它以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为典型类型,但是此条款过于原则化、系统化.本文在分析环境公益民事诉讼特殊性的基础上,探析了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证明标准适用的特殊规则.  相似文献   

9.
人民法院对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发出参加诉讼的通知后,第三人是否必须参加诉讼这一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并无明确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立法的目的,是为了赋予其对与之相关的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参与权,同时由于第三人的参与诉讼和本诉是可分诉,故是否参加诉讼取决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意愿更为恰当。对此不宜采用“国家干预原则”,不强制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对诉讼成本的影响不大,且不至于导致矛盾判决的发生。  相似文献   

10.
民事诉讼行为保全制度是民事案件审理中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各国均有关于行为保全制度的规定,我国立法上仅规定了财产保全制度,行为则不适用保全,这一立法上的漏洞导致实践中大量的无法利用行为保全对当事人权利进行救济的情形。我国民事诉讼法应早日将行为保全适用于普通民事诉讼领域。  相似文献   

11.
王小红 《红领巾》2005,(1):16-20
我国行政诉讼暂时法律保护制度主要包括诉讼期间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停止执行制度以及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制度.不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理解为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原告向法院申请停止执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可以在诉前申请停止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也可以在诉讼开始后,法院裁判前的任何阶段提出申请.法院应当在听取诉讼参加人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停止或不停止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裁定,裁定应当说明理由.停止执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裁定没有溯及力,并且可以由法院撤销或者变更.法院对行政机关可以适用财产保全措施,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应当予以扩大.  相似文献   

12.
论法院自行取证的条件和范围刘安伦关于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范围,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2款的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最高人民法院《...  相似文献   

13.
1982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经过9年的审判实践证明,它的基本内容是正确的。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以及我国有关民事实体法的进一步完备,需要对原来的民事诉讼法进行修改和补充。为此,1991年4月9日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相似文献   

14.
2012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增加了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的有关规定。2015年最高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又进一步对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作了具体全面的规定,司法解释的进一步细化规定,为该制度提供了规范层面上的正当性理论基础。第三人撤销之诉、案外人申请再审以及案外人执行异议制度构成对第三人的事后救济体系。第三人撤销之诉在规制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有利于维护第三人利益、实现正义价值追求;节约司法资源、减少裁判的随意性;并赋予案外第三人司法活动监督权。在制度运行初期的特殊阶段,该制度在主体范围以及客体范围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发展完善。  相似文献   

15.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首次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规定了行为保全制度,此项规定对扩大民事保全范围,完善民事诉讼程序具有重要意义。但是,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对于行为保全的法律规制过于简单宽泛,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可能会遇到一系列问题。因此,拟以行为保全的启动、审查和程序保障存在的问题为出发点开展论述,借鉴两大法系相关立法实践经验,完善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行为保全制度。  相似文献   

16.
《邢台学院学报》2015,(3):61-63
2012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全面贯彻落实"和谐主义的民事诉讼模式",诚信与法治的和谐,公正与效率的和谐,诉讼与调解的和谐,自由裁量和法律监督的和谐,时间和理论的和谐。无论从制度设立还是程序规定,均表明建立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以及"和谐主义诉讼模式"的改革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17.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指对原告、被告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由于案件的处理结果可能与其有法律上利害关系,为维护自己利益而参加到原被告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对原、被告进行的本诉中的诉讼标的是没有独立的请求权的,他只是因为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可能会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才参加到诉讼中来的.  相似文献   

18.
沈甜  刘谨 《中国科教博览》2004,(12):150-153
本文着重分析了英国的对物诉讼制度的产生与发展、性质及其与对人诉讼相比的优越性,并在此基础上与我国海事请求保全制度做出了比较论述,提出了自己观点。  相似文献   

19.
2011年10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顾布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秉承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保障公民起诉权、申诉权,以及诉讼权利行使方面与现行《民事诉讼法》相比有着新的贡献;但是仍然存在诸如检察机关监督权利狭窄、小额诉讼程序不完善等不足之处,亟待立法再完善.  相似文献   

20.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9年4月4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并自1990年10月1日开始施行,从此结束了我国行政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历史,标志着我国诉讼制度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国现行有三大诉讼制度,即刑事诉讼制度、民事诉讼制度和行政诉讼制度。在它们之间民事诉讼制度与行政诉讼制度的关系尤为密切。在行政诉讼法施行之前,我国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完全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时间长达八年之久,不仅在广大群众中,而且在司法工作人员中,有相当多的人只知有民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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