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论牵连犯     
牵连犯是罪数形态理论中的一个让人倍感困惑且复杂的问题。目前只有一些大陆法系国家承认牵连犯,而在英美法系国家一般不承认牵连犯。虽然目前存在牵连犯的存废之争,但是牵连犯在罪数形态理论中具有重要的价值。为了准确把握牵连犯的内涵,应当以折中说为标准来具体分析某些行为之间是否具有牵连关系。在牵连犯的处罚原则上,应当以从一重处罚原则为主,以数罪并罚为辅。  相似文献   

2.
燕亚明 《考试周刊》2012,(51):36-37
牵连犯是基于一个最终的犯罪目的 ,由数个不同性质、具有牵连关系的犯罪行为构成,对牵连犯的处罚除刑法规定处罚原则外,都实行从一重处断。牵连犯与连续犯都是实质数罪,但牵连犯是异种数罪,连续犯是同种数罪;牵连犯与想象竞合犯都触犯了几个罪名,但想象竞合犯是实质一罪,行为是单一的,而牵连犯是实质数罪,由数行为构成。  相似文献   

3.
法定的一罪包括集合犯和结合犯两种形态,故而区分法律拟制与法定的一罪就必须分别区分法律拟制与集合犯、结合犯。集合犯和结合犯实际上均属于将数罪拟制为一罪类型的法律拟制。处断的一罪中可能与法律拟制存在"交集"的是连续犯和牵连犯。连续犯与法律拟制之间实际上呈一种交叉的关系,其交集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3款、第二百零一条第3款、第二百六十三条等11个经法定化的连续犯条款。牵连犯与将数罪拟制为一罪类型的法律拟制存在一些相似之处,如均是将实质上的数罪以一罪处断、所包含的数行为之间均具有异质性和一定程度的牵连性,以及均是将数罪以其中的一个重罪定罪或从一重罪从重处断等。当然,牵连犯和法律拟制具有更大的相异性:牵连犯是将数罪酌定为一罪处断,而法律拟制是将数罪法定为一罪处断。正是这个区别决定了牵连犯和法律拟制在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框架内只能呈现平行的状态,而并不存在任何一个既是牵连犯又是法律拟制的规定。  相似文献   

4.
牵连犯构成实盾的教罪.若按从一重处断原则处罚,则会造成司法实践上处刑的不统一.且违背刑法基本原则,甚至会出现难于科刑的尴尬局面。因此,对牵连犯进行教罪并罚具有必要性。但鉴于牵连犯的社会危害性和主观恶性要小于无牵连关系的教罪.故处罚时应酌定从轻。  相似文献   

5.
在对证券犯罪的认定时,正确区分数罪和一罪具有重要意义。对证券犯罪中的连续犯、牵连犯、想象竞合犯、吸收犯等不典型一罪的复杂情况,需要进行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6.
正确定罪是正确量刑的前提,而能否正确定罪又有赖于对罪数形态的正确认定。毫无疑问,对于贪污罪而言,研究贪污罪的罪数形态具有重大的意义。文章从罪数形态的一般理论入手,对贪污罪一罪类型中的法规竞合犯、转化犯、连续犯和牵连犯以及数罪类型进行了梳理,以期对我国的司法实践活动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7.
在实践中,往往出现在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的过程中,同时走私其他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的情形。这样,行为人外观上虽是一个走私行为,但同时构成数罪的情形,是否属于想像竞合犯,应当如何处断。同时,若其手段行为触犯其他罪名的,是否属于牵连犯。文章认为在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的过程中,同时走私其他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的情形,不属于想像竞合犯。当实行数罪并犯,其手段行为触犯其他罪名的情形,属于牵达犯,应当从重处断。  相似文献   

8.
研究结合犯的犯罪既遂问题要解决两个基本问题:该犯罪的着手认定和既遂标准。在第一个问题上,由于结合犯有两种基本类型,一为牵连型结合犯,二为并发型结合犯,也由于这两种结合犯在刑法规定与理论解释上存有很大不同,所以其着手的认定应当分别进行研究。在第二个问题上,"被结合罪为准说"是值得赞赏的。因为它符合犯罪既遂的一般原理,能够体现结合犯的立法意义,有利于已经实施基础犯罪行为的人中途停止犯罪,不去实施被结合的他罪从而做到罪刑相适应。  相似文献   

9.
融合犯证成     
融合犯指同一个犯罪主体对同一个犯罪对象连续地实施不同性质的侵犯,它们至少符合了一个犯罪构成,而将这些侵犯行为融合成一个新的犯罪构成,评价为一个犯罪形态。融合犯的融合规则:(1)相容者吸收,即犯罪构成要件要素性质相同能够包容的,那么,它们之中反映最高主观恶性的心理作为融合犯的罪过形式,它们之中主要的危害行为作为融合犯的危害行为,它们之中最严重的危害后果作为融合犯的危害后果;(2)相异者合并,即犯罪构成要件要素性质不同,则将其合并起来,作为融合犯的构成要件。融合犯分为主体的融合、罪过的融合、行为的融合和客体的融合等四种类型。融合犯与想象竞合犯、结合犯、牵连犯和吸收犯相补充而存在,相区分而成立。  相似文献   

10.
高玉林 《都江学刊》2001,13(2):16-18
农行某支行分理处主任刘某利用职权,诱使众人高息存款,造成巨额损失,究竟所犯何罪?本试图从罪弄相适应的原则出发,利用刑法上的牵连犯理论分析刘某行为的罪性归属。  相似文献   

11.
单位犯罪主体认定中的若干疑难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单位犯罪,但什么样的组织才能成为刑法中的单位犯罪主体,则值得探讨。对于私营企业,一概否认或承认其单位犯罪主体地位都是不正确的,应当根据其人格的独立程度来确定是否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单位的分支机构在主体资格上符合刑法中的单位的特征时可以成为单位犯罪主体;单位的内设机构,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单位犯罪论。筹建中的单位如果具备了法律上的人格,且其实施的犯罪与单位筹建事务有关联,是单位犯罪。境外公司、企业,如符合我国刑法中的单位的认定标准,应当以单位犯罪论.  相似文献   

12.
教唆犯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共同犯罪的一种,然而刑法对教唆犯在教唆未遂情况下的规定却不甚合理,由此造成了理论上的很大分歧。本文从理论上论证了被教唆者未实施被教唆之罪在法律上不应处罚的理由,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刑法第29条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3.
立功是一种正义的行为,立功行为有助于司法机关揭露犯罪、查证犯罪、惩罚犯罪.尽管犯罪分子犯了罪,对社会造成了危害,但是其协助司法机关揭露犯罪、证实犯罪、同犯罪行为作斗争是对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正义性.从一定意义上说是犯罪分子对其所犯罪行悔悟,应当给予鼓励.因此,刑法规定对有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给予从宽处罚.但我国现行刑法中关于立功条件的规定存有值得反思之处,而目前关于这些反思的理论研究还不是很多,本文旨在从此角度予以探讨.  相似文献   

14.
刑法的谦抑性指的是只有在立法机关认为某一规范必不可少,确实没有其他更好的可以替代刑罚的方法存在的情况下,才能将某种违反法律秩序的行为规定为犯罪行为。从刑法的谦抑性原理分析,醉驾入罪不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从刑法追求的效益和公正价值分析,其不能满足效益和公正价值的内在要求。因此,醉驾行为不应当被规定为犯罪。  相似文献   

15.
浅谈目的犯     
目的犯是以特定的犯罪目的为构成要件的一类犯罪,但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目的必须限于刑法的明文规定。尽管我国目前刑法理论界的通说是作为目的犯的特定犯罪目的不以刑罚的明文规定为限;但是基于罪刑法定、打击犯罪、司法操作等反面的考虑,绝不能不能从理论上任意扩大目的犯的范围。对于目的犯之目的的本质,犯罪动机说已为我国很多学者所采纳,而且也有不同于犯罪目的说的其他学说兴起。犯罪动机的本质属性在于其是一种纯主观的心理需求,它不能直接观察测量,只能根据刺激或反应去推测,不具有客观性。作为刑法明文规定的目的,其本质只能是可以外化的,可以衡量的具有客观性的犯罪目的。  相似文献   

16.
犯罪化又被称为入罪化,是指将不是犯罪的行为在法律上作为犯罪,使其成为刑事制裁的对象.所以,何种行为能够入罪,也就是犯罪化的标准问题就成为犯罪化的核心,而犯罪化的标准就是指犯罪概念如何界定.犯罪化与犯罪概念关系密切,犯罪概念的界定决定着犯罪圈的大小,实质的犯罪概念对于犯罪化具有前提性的作用,犯罪概念的相对性和绝对性对于刑事立法犯罪化具有指导功能.  相似文献   

17.
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明文规定是罪刑法定原则的核心要求和当然前提,这一要求和前提强调刑法必须具有明确性,即刑法条文中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内容要明确具体。明确性原则作为罪刑法定的派生原则之一,是对刑法规定抽象性和模糊性的非难。罪刑法定之明确性原则在我国现行刑法中已有一定体现。但在现有体现方式的基础上,还更需要通过对法官适用法律解释权认同的回归和刑事法解释专业体系的兴立的确立,从而更好地限制权力和保障权利。  相似文献   

18.
犯罪分层是指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将所有犯罪划分为不同层次的犯罪分类方法。犯罪分层理论既有刑事法上的意义,又有刑事政策上的意义;既有刑事实体法的积极意义,又有刑事程序法与刑事执行法上的积极功能。世界大多数国家刑法典采用犯罪分层的做法,但是,犯罪分层无论是我国刑事立法还是刑事法理论研究,尚处于未知领域。为此,我们欲通过对世界各国犯罪分层实践的现实考量,分析我国犯罪分层理论展开的必要性,在此基础上,探索性提出我国犯罪分层理论框架。  相似文献   

19.
结合犯立法刍议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结合犯是大陆法系中普遍存在的一种基本罪数形态,但在我国的刑法体系中,还没有典型的结合犯立法例,这也造成了我国刑事司法中部分犯罪的罪名和罪数认定的混乱,为解决这种罪数和罪名认定上的混乱,合理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防止司法擅断,同时也为了保证对犯罪分子的宣告罪名更加真实直观地反映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在我国刑法中有必要增加结合犯的立法例,以促进我国刑事立法的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20.
大学生犯罪具有一般犯罪构成的特征,又因其主体身份而备受关注。对大学生犯罪处罚看法不一。大学生犯罪犯罪率和犯罪人数上升,并呈现出手段、类型多样化、动机复杂,危害行为智能化和暴力化的特点。以满足刑法适用的实际需要为出发点,采用规范分析的方法阐述基于大学生身份的从宽处罚背离了基本法治原则、违反刑事法律规范同时也不利于刑法任务及刑罚目的实现。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