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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哪些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文件?这些文件主要提及了哪几类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行为?
答:2010年,教育部相继印发了《关于2010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指导意见》两份文件,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择校乱收费的行为。但一些地方治理目标不明确,政策执行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群众对择校乱收费问题的反映依然强烈。为此,今年1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计署共同印发了《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今年4月,教育部等七部门又联合印发了《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年7月,教育部治理办又下发了《关于2012年上半年规范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通报》,总结了前期的工作情况,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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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行“一费制”的背景及现状 为了治理教育腐败和农村中小学乱收费现象,减轻农民负担,2001年由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坚决治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从2001年起,在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试行“一费制”收费办法。所谓“一费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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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费制"政策失真现象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减轻农民负担,国家于2001年开始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试行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一费制”政策试行几年来,基本上达到了政策制定的目的,得到了贫困地区学生和家长的拥护。为此,2004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意见》,要求2004年秋季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但在“一费制”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较为严重的政策失真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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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整治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经济负担.促进教育公平,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2012年初.教育部先后制定印发了《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和《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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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教育(综合版)》1996,(4)
三晋教育之窗▲新学期开学以来,晋中地区教育、物价、财政、纠风部门联合制定了《晋中地区进一步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中小学校收费的政策界限,重申了全区中小学校的收费标准,提出了今后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的目标和任务。在全区中小学按照新的收费项目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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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义务教育实施"一费制"后的政府责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04年3月,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意见》,要求从2004年秋季新学年开始,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至此,试行已3年的义务教育“一费制”收费办法进入全面推行阶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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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下发关于2010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乱收费问题,严禁捐资助学与录取学生挂钩等,抓紧解决教育收费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教育公平公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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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由教育部等六部委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流入地政府负责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公办中小学的积极接纳是“使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受教育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达到当地水平”的重要保障,是这项补偿性教育政策试图达到的具体目标之。然而,我们看到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那就是城市还没有做好安置进城务工就业农民的准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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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青海省教育厅、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试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实施方案》,并从2002年9月新学年开始执行。今年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意见》精神,青海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又重新制定了《关于在全省部分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实施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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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13日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坚决治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01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农村中小学实际,在贫困地区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具体内容是,在全面清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严格核定杂费和课本费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两项收费,核定一个最高收费标准,只向学生收取一项费用,不再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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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的8月30日,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的意见,作出《关于在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对收费标准作了具体规定:全省44个贫困县仍按2002年的标准和范围实施“一费制”,农村小学每学年每生160元,农村初中每学年每生260元。全省其他县市区“一费制”标准则按照农村、城市和不同年级分别确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