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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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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0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对中小学生在校发生的人身损害问题的责任归责第一次明确地作出了法律规定。根据该法,过错责任原则应是中小学校对在校具备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以上学生伤害事故责任归责的主要原则;过错推定原则应是中小学校对在校无民事行为能力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适用。  相似文献   

2.
在学校伤害事故中,应该根据何种归责原则来确定学校所承担的责任,已经成为妥善解决学生伤害事故赔偿责任的焦点所在。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一般应实行过错责任原则,对过错的判断应当采用客观标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期间遭受侵害的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制度,由学校来承担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3.
学生伤害事故赔偿责任属于侵权责任法调整的范畴。在侵权责任法规则体系中,对于一般侵权行为实行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是此类侵权责任构成的决定性要素,是责任归结的最终要件,无过错即无责任[1]。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有关规定,教育机构对于受害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学生伤害事故承担推定过错责任,对于受害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学生伤  相似文献   

4.
马瑞  吕国庆 《通化师范学院学报》2007,28(5):108-109,F0003
学校与学生的关系是民事关系而不是教育关系,应适用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因为学校未履行教育管理、保护的职责,导致教育侵权并造成人身伤害赔偿,所以适用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学生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是过错推定原则,而不是无过错原则和公平原则,学校过错的本质是教育管理过错,学校对在学校负有管理职责的时间、范围内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有限的承担事故责任。在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过程中,立足预防是避免学生伤害事故的保障。  相似文献   

5.
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有价值的核心问题是高校对学生负有教育和管理义务.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内涵应从受害主体、加害主体、伤害时间、伤害空间、受害权利的内容等五个方面界定.过错责任原则是高校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以上学生伤害事故责任归责的主要原则,过错推定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只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适用.  相似文献   

6.
学校与学生的关系是教育关系,不是监护关系,只有学校未履行教育、管理、保护职责,造成人身伤害事故时才承担责任;学生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明确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的目的是为了妥善处理损害赔偿问题,加强防范,切实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7.
张丽 《教学与管理》2012,(33):36-38
归责,即寻找责任的归属;学校责任归责,就是依据一定的理由将责任归于学校承担。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简称学体事故)作为校园伤害事故的特殊类型,其责任归责无疑应适用侵权责任法关于过错责任归责的规定。但对确立学校承担过错责任的基础、及过错归责是否为确立学校责任的唯一原则,学界意见不一。如民法通则规定的四种归责原则在适用与解释学  相似文献   

8.
通过对北京市各级法院的判决分析发现,中小学体育伤害事故主要发生在体育课上,受害人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主,男生多于女生;事故归责以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为主,以适用公平责任原则为补充;法律适用上重视一般法,忽视与教育直接相关的部门法、特别法的运用;教师教学与管理、体育场地和设施、安全防护和救济等方面的不当和过错是导致学校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原因。能否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如何认定学校过错,甘冒风险能否成为学校的抗辩事由,是司法实践面临的三个难点问题。  相似文献   

9.
在学生伤害事故中,最核心问题就是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归责原则问题,该问题对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处理至为关键。学校对在校学生伤害事故承担赔偿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应为过错责任原则,特殊归责原则应为过错推定原则;学校对在校学生伤害事故赔偿责任不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10.
对未成年学生伤害事故处理问题的再认识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对未成年学生伤害事故正确处理的关键是明确学校与未成年学生的法律关系,确立正确的归责原则等。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与未成年学生之间是单一的教育、管理和保护关系;民办学校与未成年学生之间既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法律关系,又存在教育服务合同关系。未成年学生的伤害事故,公立学校应承担侵权责任;民办学校承担责任的性质,由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选择。无民事行为能力学生的伤害事故,由学校承担举证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学生,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行为造成的伤害事故,由未成年学生及其监护人承担举证责任;从事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行为造成的伤害事故,由法官根据具体情况裁量举证责任的承担。特定情况下,可将公平责任原则作为必要补充。  相似文献   

11.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过程中,单一的归责原则已无法适应日益复杂的学生伤害事故.因此,在坚持以过错责任原则作为事故处理的一般归责原则的同时,应将公平责任原则纳入学生伤害事故的归责体系,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修正过错责任原则过于刚性的缺陷,使受害人的损失得到合理分担,以利于实现社会正义.  相似文献   

12.
高校学生人身损害事故的法律责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高校学生人身损害事故可分为与教育管理职能有关和与教育管理职能无关两大类,处理时应遵循过错责任原则为主、公平原则为辅的归责原则。对因自杀、实习以及第三人的行为而引起的学生人身损害事故,应按照民法的精神判令学校的责任。  相似文献   

13.
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对一些长期以来困扰我国司法实践并引起教育法学界关注的焦点问题作出了法律上的明确回答,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明确了学校与学生在监护问题上的基本法律关系,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明确了学生伤害事故侵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设定了以调解为核心内容的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处理事故的程序,提出了以建立社会保险机制为特征的筹措赔偿经费的途径;规定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办法,处于不同法律关系中的法律关系主体适用不同的处罚办法。  相似文献   

14.
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过程中,单一的归责原则已无法适应日益复杂的学生伤害事故。因此,在坚持以过错责任原则作为事故处理的一般归责原则的同时,应将公平责任原则纳入学生伤害事故的归责体系,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修正过错责任原则过于刚性的缺陷,使受害人的损失得到合理分担,以利于实现社会正义。  相似文献   

15.
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过错的认定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在当前的法律规定中 ,对于学生伤害事故中的责任确定 ,一般采用过错责任原则。但是 ,《中国民法典·侵权行为编草案建议稿》第四十八条第二款明确规定 :“在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生活或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 ,托儿所、幼儿园、学校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 ,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能够证明自己无过错的 ,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由此可见 ,对于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责任确定 ,在立法取向上可能采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这在教育法学界引起了极大的震动 ,并使学校过错的认定问题重新被推到了教育法学研…  相似文献   

16.
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对一些长期以来困扰我国司法实践并引起教育法学界关注的焦点问题作出了法律上的明确回答,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明确了学校与学生在监护问题上的基本法律关系,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明确了学生伤害事故侵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设定了以调解为核心内容的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处理事故的程序,提出了以建立社会保险机制为特征的筹措赔偿经费的途径;规定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办法,处于不同法律关系中的法律关系主体适用不同的处罚办法.  相似文献   

17.
《民法通则》对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没有明确的规定,有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时,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的承担是由审判实务发展起来的。《侵权法》的颁布对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学校对学生承担教育、管理职责,而不是监护职责。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侵权法》针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了区分规定。  相似文献   

18.
《民法通则》对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没有明确的规定,有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时,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的承担是由审判实务发展起来的。《侵权法》的颁布对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学校对学生承担教育、管理职责,而不是监护职责。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侵权法》针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了区分规定。  相似文献   

19.
彭容 《现代企业教育》2007,(8X):109-110
在学生伤害事故中,最核心问题就是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归责原则问题,该问题对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处理至为关键。学校对在校学生伤害事故承担赔偿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应为过错责任原则,特殊归责原则应为过错推定原则;学校对在校学生伤害事故赔偿责任不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20.
校园是体育伤害事故的高发地带,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对抗性体育运动伤害事故,相应的归责原则以过错责任原则为主,公平责任原则为辅。学校并非学生监护职责的承继者,二者间是一种法定的教育、管理和保护关系。假如学校不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或者怠于履行其相应的义务,则需要承担过错责任(包括过错推定责任);假如学校已履行其相应的法定义务,但是由于不可控制和不能预见的原因,致使体育伤害事故发生,则学校可以根据公平责任原则适当承担部分法律责任,或者直接免除其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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