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刘大元 《安徽教育学院学报》2003,21(5):52-54
挪用公款罪共犯分为单位内部人员之间相互勾结和内外勾结两种。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必须同时具备犯罪主体、客观方面、主观方面三个条件。挪用公款罪共犯的刑事责任应当采纳“参与额说”,即追究共同挪用公款犯罪刑事责任的基准数额应是共同挪用的公款总和。 相似文献
2.
受贿罪是身份犯,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单独构成受贿罪,但可以构成受贿罪的共犯。根据主体的不同,受贿罪共犯可分为三种情形:一是两个相同主体的共同犯罪,即两个以上的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实施犯罪;二是有身份者与无身份者之间实施的犯罪,即混合主体之间的共同犯罪;三是混合特殊主体之间的共同犯罪,即受贿罪和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犯罪主体之间的共同犯罪。本文将探讨混合主体之间的共同受贿犯罪 相似文献
3.
黄福宗 《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6,(3):66-69
以一起发生在上市公司挪用公款共同犯罪案件为例,从挪用公款共同犯罪主体要件中委派主体成立的条件,挪用公款共同犯罪主观方面要件和客观方面要件的构成,挪用与借用、占用的本质不同三方面进行学理分析和评述。 相似文献
4.
刘银龙 《晋东南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14,(3)
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承担在刑法分则中没有明确规定,需要结合总则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来进行处罚。承继共犯属于共犯的一种特殊现象,承继共同正犯中后行为人只承担基本犯罪的责任,对超过基本犯罪的重结果不承担责任。对于承继帮助犯的责任按照共犯的一般原则处理。在结合犯和连续犯中,承继共犯中的后行为人只承担加入之后行为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5.
张锋 《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4(3):57-61
准抢劫罪是抢劫罪的一种特殊形式。不仅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而且相对刑事责任能力人也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该罪的客观要件包括前提行为(盗窃、诈骗、抢夺行为)和后续行为(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行为)。前提行为不以构成犯罪和数额较大为必要要件。行为人当场实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这是准抢劫罪的主观要件。对准抢劫罪必须结合以上四个方面的要件加以认定。 相似文献
6.
张继钢 《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19(1):24-28
对共同犯罪的探讨,最终是为了解决共同犯罪人应承担的刑事责任问题,即责任分配问题。责任分配指刑事责任量的分配,责任分配有其根据并应遵循一定的原则。在此基础上对共犯责任分配的有关问题予以初探。 相似文献
7.
片面共犯应作为共同犯罪的一种特殊形式予以肯定。片面共犯区别于完全的共同犯罪,但有其存在的理论基础,符合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并且当今的现实社会中存在着大量的片面共犯的现象。因此,应肯定片面共犯学说,完善共同犯罪理论。 相似文献
8.
9.
姜晓贞 《周口师范学院学报》2009,26(3)
片面共犯的概念和片面共犯的构成要件是片面共犯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章通过对片面共犯的概念界定和构成要件的探析,进一步肯定了片面共犯不同于单独犯,更不能等同于问接正犯,应视为共同犯罪的一种特殊形态. 相似文献
10.
邓慧娟 《山东教育学院学报》2007,22(3):99-101
单位犯罪是相对于自然人犯罪而言的一类犯罪,它不是单位与其直接责任人员的共同犯罪,也不是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之间的共同犯罪,而是以单位为唯一主体的独立犯罪。但它仍存在共同犯罪形态,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之间,或者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单位与自然人之间,在共同故意意志支配下实施的刑法规定的特定犯罪的行为。文章同时对单位共同犯罪中,各犯罪主体应承担的不同刑事责任进行了具体论述。 相似文献
11.
关于徇私枉法罪主体问题的初步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武小凤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34(2):133-136
徇私枉法罪是由司法工作人员构成的一种特殊犯罪。但我国人事制度的复杂性、刑法对徇私枉法罪的主体身份及职责的规定不明确,使其在主体范围、单位主体及共犯认定等方面不仅存在理论上的争议,同时在司法实践中其标准也往往难以把握。首先,在主体范围方面,隶属于司法机关内部的鉴定人员、记录人员、监管人员,受委托从事侦查、起诉或审判工作的人员及人民陪审员,因徇私或徇情而枉法的行为是否构成徇私枉法罪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其次,根据单位犯罪的原理及我国单位构成徇私枉法罪的事实,单位可以构成本罪;再次,非司法工作人员不能与司法工作人员共同构成该罪。 相似文献
12.
论我国刑法中的关系犯及其特征——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我国刑法增设了利用影响力交易罪,其在犯罪主体上首次确立了关系犯,在行为方式上将斡旋受贿行为无限延伸;本罪主体与请托人、与被利用的国家工作人员之间存在不同的共同犯罪形态;本罪行为的性质是斡旋受贿,为保持刑法分则第八章同类客体的统一性,需要对关系犯的自然身份给予法定化,并看作是法定身份的投射。 相似文献
13.
李振林 《南阳师范学院学报》2012,11(8):15-22
依据身份犯主体具有身份之要求及共同犯罪之犯罪共同的本质,构成身份犯共犯的行为人亦须具备该身份犯所要求之身份。那么,无身份者因其主体身份的阙如就无法充足身份犯之构成要件,即使无身份者与有身份者共同实施身份犯罪行为,也不能依据共同犯罪理论成立身份犯的共同犯罪。根据法律拟制与注意规定的不同特征,我们也可以判定无身份者构成身份犯共犯是法律拟制而非注意规定的结果。因此.《刑法》第382条第3款的规定是法律拟制而非注意规定。虽然包括《刑法》第382条第3款在内的一些法律拟制的设置存在不舍理之处,但我们不能由此就将其认定为注意规定甚至对法律拟制予以整体否定。某些法律拟制设置得不合理无法否定法律拟制追求实质公正或罪刑均衡的实质内涵。《刑法》第382条第3款可以根据实质公正的要求进行调整,以实现真正之法律拟制。 相似文献
14.
武兴华 《中学政治教学参考》2004,(9)
共同犯罪是法律常识教学中经常遇到的一个重要问题 ,也是学生很关心并津津乐道的一个话题。教材对共同犯罪没有作具体分析 ,只是用一句话介绍了共同犯罪的概念 ,学生颇有疑惑。有的说 ,共同犯罪就是几个人都犯了共同的罪 ;有的说 ,共同犯罪就是犯罪集团犯下的罪 ;有的说 ,共同犯罪就是几个人同时犯的罪 ;有的说 ,共同犯罪就是共同犯罪人犯下的所有罪的总称。那么 ,怎样才能帮助学生拨开认识迷雾 ,加深对共同犯罪的理解呢 ?第一 ,根据共同犯罪的定义 ,分析共同犯罪的成立要件。关于共同犯罪的定义 ,我国《刑法》第 2 5条规定 :“共同犯罪是指… 相似文献
15.
挪用公款是犯罪较多的一类犯罪,我国刑法中规定了三种类型的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是从贪污罪或职务犯罪中分离出的一个独立罪名。本罪是特殊主体,实施了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行为,既有结果犯也有行为犯。 相似文献
16.
陈伟强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40(1)
共同犯罪刑事责任原则具有司法统一价值、司法指导价值和司法安全价值,其对于共同犯罪刑事责任的认定和分配十分重要.共同犯罪刑事责任原则由共同犯罪刑事责任的认定原则和分配原则组成,前者包括共同责任原则、部分行为全部责任原则、非实行行为依附实行行为原则;后者包括加重责任原则.确定共同犯罪刑事责任,应当结合个案,在共同犯罪刑事责任原则指导下进行. 相似文献
17.
对片面共犯问题的再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片面共犯是否成立,是刑法理论中的聚讼。本文作者在深入剖析各种主张的基础上,指出,片面共犯肯定说和否定说都不能足以有效地解决所谓片面共犯的刑事责任问题。作者主张应在刑法分则中单列“暗中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严重罪行罪”条款,这既是罪刑法所定原则的要求,同时也适应了打击犯罪的需要。 相似文献
18.
叶君 《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5,16(4):77-79
对寻衅滋事罪正确定罪量刑,需要对影响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和影响刑事责任情节的事实加以证明。在证明中要注意证明行为的本质特征是无事生非,主观故意内容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行为性质是追求精神刺激、填补精神空虚。在实践中应避免几个误区:该罪也会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对共同行为和多次行为可以概括认定。 相似文献
19.
谢焱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6)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行为由于不需要行为人有特别的主观目的,在行为符合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同时又符合其他关联罪名构成要件时,司法实践中定性不同,量刑悬殊。此类行为根据银行工作人员是否以银行名义与客户签约为标准,分为吸收客户资金后又挪用该资金和"飞单"售卖其他理财产品两种情形。在排除一些定性方面的疑虑后,前者可以构成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和挪用公款(资金)罪,宜择一重处断;后者无论是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还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都无法予以充分评价,从事实上看其行为符合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客观方面,但由于主体条件不符合而不能适用。鉴于金融类背信行为的广泛严重危害性和相应刑法规制的缺失,增补金融类背信行为的犯罪有其必要性。 相似文献
20.
陈小杉 《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5)
文章对滥用职权罪犯罪构成中的一些争议问题进行了探讨 ,对该罪的主体、主观和客观方面等构成要件进行了界定。该罪的主体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符合整个刑法体系的 ;从理论、立法、司法等层面论证了该罪的主观应当包括间接故意和过失 ;徇私舞弊是滥用职权罪的客观行为要件 ,而不单独成立他罪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