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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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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中国,社区矫正还处于成长阶段。基于河北省保定市社区矫正工作的调研,指出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社会基础薄弱、立法不完善、队伍建设滞后及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提出完善中国社区矫正工作的途径。加快立法进程、明确执法主体并强化执行监督以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建立专业化工作队伍、创新矫正措施与内容、建立科学的评估机制以完善社区矫正的管理体系。  相似文献   

2.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非监禁刑罚方式,它以一种社会化的思路和方式推递社区行刑工作,内在地包含着对社区中各种社会资源的整合与利用。规范性社会资源包括社会团体和志愿者,他们是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协助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开展有关社区矫正工作。只有协调处理好各方的利益关系,才能真正调动起社区资源的整体力量,在综合平衡中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相似文献   

3.
社区矫正是一种非监禁性的刑罚执行制度。监督管理既是社区矫正行刑方式的重要体现,也是社区矫正的重要任务之一。社区矫正从试点至今全面试行,各地区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健全各种监管制度,但在监管理念、内容及措施方面仍存在偏差和不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变革管理观念,完善管理制度,不断探索可操作性强的管理措施,以推动社区矫正的深化与发展。  相似文献   

4.
我国关于如何管理艾滋病社区矫正对象的立法还是空白,对该类人员的区别管理制度缺失,社区矫正监管主体的自身条件限制和社区矫正的外部机制的反向制约导致社区矫正机构对艾滋病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时力不从心。因此,国家有必要加快推进《社区矫正法》的颁布,加大对基层司法机构的财政投入和人员配备,完善特殊社区矫正人员管理制度,建设立体化的安全预防网络系统,从而实现社会矫正的真正价值。  相似文献   

5.
社区矫正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而其中个性化教育则是顺利开展社区矫正的重要内容。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个性化教育可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降低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的科学化和社会化。上海市于2005年率先开展社区矫正个性化教育工作,在分类矫正、心理矫正和风险评估基础上,上海市对具有较高重新违法犯罪风险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个性化教育。目前社区矫正个性化教育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但在目标设定、规范标准、工作方法、配套设施以及矫正工作者业务水平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仍然有待完善。为此,需要对个性化教育进行深入论证,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进而为实践部门提供科学指导。  相似文献   

6.
社区矫正工作自试点以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诸多问题。本文从实施社区矫正制度的理论依据和实践经验入手,综合我国部分试点地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经验,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完善我国社区矫正提出一些设想。  相似文献   

7.
随着《刑法修正案(八)》的实施,社区矫正工作步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如何破解对社区矫正对象奖惩实质性操作滞后之难,分析并探求社区矫正对象奖惩机制的完善途径,已成为社区矫正工作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从社区矫正对象奖惩机制的价值研判、现实瓶颈出发,对完善路径作出了粗浅的思考,以期抛砖引玉。  相似文献   

8.
海南省青少年犯罪社区心理矫正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社区心理矫正是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青少年罪犯由于思想、性格和行为模式尚未定型,可塑性强,矫正的可能性更为显著。文章以青少年社区心理矫正的缘起和海南省青少年犯罪状况为背景,分析了海南省青少年犯罪的心理特征,总结了海南省社区矫正试点地区对青少年罪犯实施社区心理矫正的途径,并对青少年犯罪社区心理矫正工作的完善进行了思考。  相似文献   

9.
社区矫正作为我国刑罚执行理念的一次重大变革,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我国全面铺开,但是,由于我国社区矫正起步较晚,人们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不足,社区矫正法律体系的不够成熟,都影响了其工作的进一步推广。本文分析了其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对策,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0.
《莆田学院学报》2020,(1):34-40
针对福建省农村社区矫正工作没有受到应有重视的现状,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依据进行统计分析,对福建省农村社区矫正案件的地域分布、犯罪类型、适用情节以及收监执行等特点进行概括总结,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提高社区矫正在农村犯罪人口中的适用比率、针对不同的犯罪类型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以降低适用社区矫正的犯罪案件发案率,以及发展适应农村实际的社区矫正措施,加强监管和教育扶助,促使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  相似文献   

11.
社区矫正制度主体是整个社区矫正工作的核心,明确社区矫正制度的主体将决定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虽然对社区矫正制度的主体做了相关规定,但结合我国现实情况,社区矫正仍然存在着执行主体不明确、被执行主体不全面、社会力量参与度低等问题.通过完善立法,明确司法行政机关为社区矫正的执行机构,合理组建“1+1+X”矫正小组模式,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真正实现“在社区内矫正”罪犯.  相似文献   

12.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自2011年12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在结合本辖区民族成分、社会管理及服刑人员特点的基础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为更好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应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新疆维稳大局统筹安排;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垂管进程宜快不宜慢;尽快制定《社区矫正法》;明确社区矫正工作的执法主体;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培养讲政治、懂业务的合格人才;建立社区矫正专项经费机制,保证社区矫正工作落实到位;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做到矫正工作的无缝对接;建立类型化矫正制度,完善针对性矫正措施。  相似文献   

13.
在社区矫正审前评估程序中引入担保机制,是近年来成都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中着力推进的一项重要内容。部分试点地区的司法实践效果表明,通过运行担保程序,可充分调动社区力量参与到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中来,这有利于充实监控力量。本文对审前评估程序中引入担保机制的重要意义、审前评估程序中担保机制的制度设计(包括担保主体及具体要件、担保程序、担保人职责等)以及进一步完善担保制度需要解决的问题等进行了探索,希冀对充分发挥该制度的作用以预防和减少刑释人员再犯罪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将社区矫正纳入刑法条文中,标志着我国社区矫正在法律层面上得以确立。但目前,我国社区矫正在实践中还存在强制约束力不够,检察监督的方式、手段缺乏,适用率低,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管存在漏洞等问题。借鉴国外社区矫正制度及其监督模式,我国检察机关应不断强化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建立社区矫正风险评估机制;强化对服刑人员及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加强对人民法院适用社区矫正的监督。  相似文献   

15.
社区矫正指在社区范围内对犯罪者进行矫治。我国社区矫正主要借鉴西方的矫正模式,发展并不完善。为了适应社会发展潮流,指导并完善我国社区矫正工作,亟需一种新的理念。优势视角自20世纪80年代发展迄今近三十年,已成为相当完整的实物操作模式,将优势观点引入社区矫正亦有其合理性和优越性。通过论述优势视角下社区矫正的相关问题,提出淡化问题,发掘优势,建立目标,提供机会等执行措施,以促进被矫正者自身得到矫正与发展。  相似文献   

16.
为了更好的控制和预防犯罪,近年来我国推行社区矫正的试点工作。并在刑法修正案(八)中明确规定了社区矫正制度的负责部门。社区矫正在我国的实行,是预防犯罪的需要,是我国刑罚制度改革与国际接轨的需要.是实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需要。在过去社区矫正的试点阶段,我们总结出了许多实践上的经验,与此同时也暴露出了许多的问题。实践证明,社区矫正对预防犯罪、降低重新犯罪率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但是。我国在此方面刚刚起步.存在着许多的问题。笔者认为,社区矫正工作不仅是一项执法活动,也是一项社会工作。具有专门性与群众性。要在社区支持下达到社区矫正的预期目的,必须充分重视社区矫正辅助力量的资格、素质与培养。笔者试对社区矫正辅助力量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作用及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要求作一探讨,以期为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的完善提供些许建议。  相似文献   

17.
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已试行9年,但社区矫正适用规模没有明显扩大,社区矫正的优势未充分体现,有观念上的障碍、立法和制度上的制约和行刑社会化基础薄弱等原因。理性看待社区矫正的安全性是推进我国社区矫正发展的认识前提。扩大我国社区矫正适用规模的路径在于,确立和贯彻监禁矫正必要性原则,完善现行刑法有关社区矫正适用的规定。外延式的发展模式是当前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发展的主要模式,但应遵循渐进式的发展步骤。  相似文献   

18.
论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的社区矫正是指被判处管制和剥夺政治权利、被宣告缓刑、被裁定假释以及被决定暂时监外执行的罪犯在社区里接受服刑、监管、考察和矫正的一项刑罚执行制度,它以避免再犯和复归社会为目的,以个别化、社会化、人道性为原则;社区矫正是行为规制、思想教化和心理矫治三方面的统一,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中发挥着主导作用,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由专业矫正人员与社会志愿者共同组成。  相似文献   

19.
从2003年起试点,社区矫正工作在我国实践已有14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社区矫正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持续跟踪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加快推进立法,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加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近年来,各省市地区广泛动员各种社会资源共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形成了专业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矫正小组、志愿者团队、群众组织等多股各具优势的队伍,打造多维度帮扶的参与格局。如何创新社区教育,推动社区教育发展,是学界和实务界一直在研究的课题。  相似文献   

20.
治本安全观是新时期社区矫正工作的政策指引,是我国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追求对社区矫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也是新时代国家总体安全观的迫切需要。治本安全观的核心是把“不跑人”的底线安全教育转化为向社会输出“合格”产品的修心安全教育。大学生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还存在志愿者数量不够、素质有待提高、工作方法不多、措施不够、对服刑人员的矫正教育不聚焦等不足。针对以上问题,围绕治本安全观需要,在大学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背景下,提出了加强大学生志愿者的素养指导、校地双方通力配合完善机制等措施,推进治本安全观统领下的社区矫正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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