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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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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睡虎地秦简的出土是我国20世纪一项重大的考古收获,这是我国考古史上第一次发现秦简,总计有竹简1155支,内容大部分为秦代之法律、文书,以及解释律文的问答和有关治狱的文书程式。毋庸讳言,这些竹简大大丰富了人们对秦律以  相似文献   

2.
《史记·陈涉世家》中有关于秦代失期的惩罚律条法皆斩,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被归为秦律的一种,并作为断定秦朝法律严苛残酷的重要例证。但通过对《睡虎地秦墓竹简·徭律》和《张家山汉简·奏谳书》的分析和考证,文章认为秦代法律中失期不可能是斩,失期,法皆斩只是陈胜吴广发动戍卒起义的一种策略手段,而并不是秦律的原文。  相似文献   

3.
秦律是中国现存最早、最有价值的古代成文法 ,1975年睡虎地秦律竹简的发现更是中国和世界法律史上的一件大事。它的出土显示公元前 3世纪的秦国已经建立了一个相当完备的法律体系 ,显示秦国统治阶级对其臣民生活的各个方面施加其影响和控制以及为了实现统一六国的目标对国家政治、经济和军事体系的统制。本文综述了 2 5年来秦律的研究概况 ,根据新材料提出了秦律研究中有待深入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秦在建立历史上第一个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王朝的过程中 ,形成了“网密于凝脂”的法制制度 ,《睡虎地秦墓竹简》中的大量珍贵法律资料记载了有关啬夫及其职权划分的内容。秦律对啬夫制度的建构已初具规模 ,形成了一套系统的地方官僚机构 ,对巩固和加强封建国家的政权具有重要重义。  相似文献   

5.
秦律极少见诸史籍,然其严苛则早已为史家所论及。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出土的竹简上,抄录有秦代法律,其律文规定确实严苛,旨在维护统治者的权益。然而为稳定社会秩序,秦律文对官吏履行职责作出诸多规定,主要表现为职责分明、公私分明、是非分明。由此亦体现出秦律的公正性。因而秦律具有虽严且公,虽苛且正的特点。  相似文献   

6.
秦律在中国法制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 ,所谓“明法度、定律令、皆以始皇起”① 。长期以来 ,对于秦律的认识与评价似乎已成定论 ,即秦律是一部条目繁杂琐细、刑罚极其苛酷的法律。笔者认为 ,从刑罚角度来看 ,秦律之严酷毋庸争辩 ,但从秦律产生的历史背景和法治理念等方面考察 ,秦律严苛的背后 ,蕴涵着不少值得推崇的法治精神和法制原则 ,其影响之深远可谓光照后世。一、《秦律》中的依法行政理念秦朝十分重视法律、法规的实施 ,强调官吏在司法实践中的责任 ,要求官吏熟悉法律 ,忠于职守。对执法不力、玩忽职守者科以重刑。秦律规定 :“凡…  相似文献   

7.
二○○八年七月入藏清华大学的战国竹简,记载的主要为经史书籍之文。其中,全篇分为23章的《繫年》主要记述了从西周初年到战国前期的历史。《繫年》整体上保存较为完整,不仅竹简无破损,竹简上的字也清晰漂亮,是研究历史和文学的宝贵出土文献。因时间和精力有限,笔者将选取其中的第十一章,对其内容进行解析,一来可以解读竹简本身所记之文,二来可以补和校《左传》与《史记》等传世文献之说。  相似文献   

8.
二00八年七月入藏清华大学的战国竹简,记载的主要为经史书籍之文。其中,全篇分为23章的《 年》主要记述了从西周初年到战国前期的历史。《 年》整体上保存较为完整,不仅竹简无破损,竹简上的字也清晰漂亮,是研究历史和文学的宝贵出土文献。因时间和精力有限,笔者将选取其中的第十一章,对其内容进行解析,一来可以解读竹简本身所记之文,二来可以补和校《左传》与《史记》等传世文献之说。  相似文献   

9.
朱丹宁 《文教资料》2013,(29):54-55
秦简《法律答问》中“外臣邦”之意向有争议。工藤元男指秦时外臣邦即汉时南越之属,其特点可由有关南越的记录得知;罗新认为是一切不臣之非夏人政治体。工藤元男之说很有影响,但以漠时情况比拟秦时状况本有其界限.且南越亦恐非典型外臣。罗新之说比较新颖,但是留有一些理论疑点。《法律答问》中“外臣邦”究竟何指,或尚待进一步研究:而汉朝“外臣”的一些性质,或可借史书等推知一二。  相似文献   

10.
张之洞在任四川学政时撰有《輶轩语》和《书目答问》二书,此二书为姊妹篇。《輶轩语》重在讲读书治学之方法,《书目答问》则重在讲治学之门径。《书目答问》的问世,为我国目录著作开了一新领域,时至今日,张之洞的《书目答问》对我们如何选择中国的古籍,研究图书的目录和学术渊源,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1.
“把”字句究竟出现于何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把”字句究竟出现于何时,学术界众说纷纭.王力先生《汉语语法史》指出“唐代以后,处置式产生了”;潘允中先生《汉语语法史概要》则认为用“把”组成的初期处置式在南北朝已陆续出现.但是,我们在《睡虎地秦墓竹简》(以下简称《秦简》)一书的《法律答问》中发现一个值得研究的句子:可(何)谓“臧(赃)人”?“臧(赃)人”者,甲把其衣钱匿臧(藏)乙室,即告亡,欲令乙为盗之,而实弗盗之谓(?)(也).该句中的“把”不能看作是表“握持”义的动词,而应是表处置(到)、起提宾作用的介词;“甲把其衣钱匿臧(藏)乙室”是表处置(到)的“把”字句.假设上例中的“把”是动词,则“把其衣钱匿臧(藏)”的结构形式为V_1OV_2.在古汉语中,  相似文献   

12.
在我国二元一级的司法解释体制下,最高人民法院的抽象性司法解释以及所表征的准立法特征已成为当前的普遍趋势。但是,因其脱离具体的条文及关联个案而不符合《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及《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的"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这一解释对象的要求。同时,从历史、体系解释、法理层面分析可知,做出抽象性法律解释案是《宪法》和《立法法》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专属权力。因此,尽管抽象性司法解释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及相当的工具理性,但在合法性评价上还需高榷。  相似文献   

13.
传世本《文子》的定本时间在汉以后至东晋时期,其中的问答体部分在竹简本中能找到对应文字,论说体部分也并非汉以后人所伪作或添加,而是有比较早的可靠来源,很多内容应该是西汉之前本来就有的。后来的加工者主要是把问答体中文子和平王的问答变成了文子和老子的问答,把论说体中大部分“文子日”改为“老子日”。至迟在东晋张湛注《文子》的时代,《文子》已经是今天的传世本模样,而且竹简本到传世本的转变已经基本定型。  相似文献   

14.
19世纪以来诸多学者都认为中世纪早期西欧的蛮族法典是“习惯法”,与罗马成文法对立并存;各有各的法律,故法律呈现“属人主义”,勃艮第王国的法律被认为是这一理念的典范体现。通过对勃艮第王国法律的实证考察,可以发现:所谓《勃艮第法典》实则名为《法令书》,其虽然保存了少量习惯法,但主要是法令这种制定法,由国王和教俗贵族制定颁布;其适用对象不是单纯的勃艮第人,而是王国地域范围内的所有人群。《勃艮第罗马法典》则名为《法律的形式与解释》,且不是一部官方法典,仅作参考使用。由是观之,蛮族法典的“习惯法”与“属人主义”定性以偏概全,需要重新反思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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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官吏职务犯罪是汉代法律中的重要内容,汉律不仅沿用了秦律中官吏职务犯罪的罪名,而且又增加了许多新的罪名。汉律中的官吏职务犯罪可以分为一般职务犯罪和特殊职务犯罪两大类,一般职务犯罪包括贪污贿赂、玩忽职守(失职)、越权及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特殊职务犯罪包括司法和军事领域的职务犯罪。汉律中的官吏职务犯罪的罪名大部分被《唐律》所沿用。  相似文献   

16.
《郭店楚简平议》对《郭店楚墓竹简》(文物出版社 1998年版 )所列楚简《老子》、《儒书》、《语丛》凡 18篇的字、词、句、篇进行了全面研究。认为 ,《老子》甲、乙是表述道家原创者以道治国、“清静为天下定”思想的两册重要典籍 ,《老子》甲所提出的“道” ,是战国道家“建之以常无有 ,主之以太一”的理论依据 ,是道家本体论的发端。《大一生水》(含老子丙 )为晚出 ,似为关尹子所作 ,当是战国早期的作品。传世本《老子》晚于《大一生水》(含老子丙 ) ,将楚简《老子》甲、乙、丙的内容全部溶入 ,“建之以无常有” ,完成了道家学派的本体论的建设 ,于是便以《老子》著称于世。《语丛》比较复杂且佚简较多 ,在编排篇目时仅据简文内容对简序作了部分调整。  相似文献   

17.
前言我国古代写书的竹简,在汉时即有发现。如《汉书·艺文志》说,汉景帝时,鲁恭王在曲阜建筑房屋,破坏孔子旧宅的墙壁,发现古文《尚书》、《论语》、《孝经》、《逸礼》的竹简,都是大篆书,每简由20字到25字不等。这些竹简,是战国时代人所抄写的书籍,在秦代焚书时壁藏起来的。又河内女子在老屋中曾发现竹简,写的是《泰誓》一篇。又据《晋书》记载,太康  相似文献   

18.
亲属容隐制度非出秦律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亲属容隐是中国古代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有学者以睡虎地秦墓竹简中“子告父母,臣妾告主,非公室告,勿听”的规定为证,认为“亲亲相隐”的制度起源于秦律,这是对“告”和“听”意思的误解,在理论上混淆了亲属间的法律关系与国家和家庭间的法律关系。现有材料只能证明亲属容隐制度最早出于汉宣帝地节四年。  相似文献   

19.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中的《周武王有疾周公所自以代王之志(金縢)》和《耆夜》两篇的注释有很多错误,关系到简文的真伪,有必要通过辨析词语、分析简文内容予以纠正。  相似文献   

20.
70年代出土的竹简帛书对《说文解字》研究之贡献主要有二:一是补《说文》中失收之重文,二是补证段氏之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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