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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试验修订本.必修)数学第一册(上)第32页有:例2 设原命题是“当c>0时,若a>b则ac>bc”,写出它的逆命题、否命题与逆否命题,并分别判断它们的真假:分析:“当c>0时”是大前提,写其他命题时应该保留,原命题的条件是a>b,结论是ac>bc.笔者认为,这段分析不够准确.我们只有在演绎推理的三段论中才有“大前提”这个概念.例如,矩形是平行四边形 (大前提)正方形是矩形 (小前提)正方形是平行四边形 (结论)就是一个三段论,也叫直言三段论.任何一个直言三段论都由三个而且只有三个直言命题组成,其中两个是前提,一个是结论.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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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1996,(4)
第六章复合判断及其演绎推理(二)学习本章,应注意掌握的重点是:1.什么是充分条件假言直言推理?其推理规则和有效形式是什么?违反推理规则会犯什么逻辑错误?2.什么是必要条件假言直言推理?其推理规则和有效形式是什么?违反推理规则会犯什么逻辑错误。3.什么是充分必要条件假言直言推理?其推理规则和有效形式是什么?违反推理规则会犯什么逻辑错误?4.什么是假言选言推理?它有几种形式?5.什么是负判断?什么是负判断的等值判断和等值推理?重点掌握四种负性质判断及其等值推理、六种复合判断及其等值推理,要记清其等值式。6.掌握用真值表判定两个复合判断是否等值的方法。对上述内容应能做到:第一,掌握充分条件假言直言推理、必要条件假言直言推理、充分必要条件假言直言推理的规则,能正确识别、分析其任一推理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要能指出其违反什么规则。犯了什么逻辑错误,还要能写出其推理的逻辑形式。第二,掌握各种负性质判断和负复合判断的逻辑形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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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毅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2,24(2):31-33,38
司法三段论作为司法裁判的主要模式,是在法律适用过程中,法官以法律规则、原则等为大前提,以案件法律事实命题为小前提,通过假言命题推理得出判决结论的推理方法。这种方法的模式、评价标准与逻辑三段论存在着差异,准确把握这一点对于法律理论研究和司法裁决活动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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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正夫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3,(4)
二难推理在传统逻辑里亦称假言选言推理,它是由一个包含两个选言肢的选言判断和两个假言判断为前提而进行的推理。人们在习惯上把两个假言判断构成的那个前提叫做大前提,把包含两个选言肢的选言判断的那个前提叫小前提。人们对小前提是选言判断,似无分歧,但对由两个假言判断作为肢判断而构成的大前提,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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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逻辑所研究的演绎推理形式有多种。对于每一种推理形式的特点和推理规则,目前已有极为详细的研究。然而,关于各种不同的推理形式间的互相贯通问题却是极少论及。我们认为,随着自然语言逻辑研究的进一步发展,必然会涉及到各种不同推理形式间互相贯通的问题。本文仅就直言三段论与假言三段论间的互通和直接推理与假言推理间的互通以及假言推理中的充分条什假言推理与必要条件假言推理间的互通问题作些肤浅的探讨,以就教于大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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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类假言命题新论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在假言命题中,联结项往往只起联结前后件两个假言支的作用,判断一个假言命题的类型不能单纯依据联结项而必须直接分析前后件两个假言支之间的逻辑联系。对于含有否定词的假言命题,联结项的判定至关重要,其误判将导致假言支判断的失误,进而导致充分条件假言命题与必要条件假言命题类型判断的错位,或前后件两个假言支之间逻辑关系分析的尴尬。正是在相当程度上把假言命题中的联结项与假言命题类型之间的或然性关系当作必然性关系以及对联结项的误判,导致假言命题类型判定的种种失误。这也正是我国逻辑学教科书长期以来把“除非”类假言命题的三种类型统统归入必要条件假言命题这一谬误产生的根源。对假言命题与联结项之间的对应关系亟待进一步加以廓清并重新作出科学的阐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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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直言判断周延问题理论综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田华银 《四川教育学院学报》2004,20(5):73-76
直言判断的周延问题是普通逻辑推理特别是三段论的一个基本问题 ,这个问题直接关系到A、E、I、O四分法、传统逻辑三段论乃至整个传统逻辑演绎体系的生存。但是 ,长期以来 ,逻辑学界对周延和不周延的理解不一致 ,存在很大差别 ,这就导致了对直言判断谓项是否周延的问题也一直没有形成统一意见。本文通过收集整理 ,对关于周延问题的主要意见做综合叙述 ,以便对该问题有一个总的认识 ,并在现有理论基础上作进一步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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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言三段论 推理是由一个或几个已知判断(前提),按一定的逻辑方法推出一个新判断、(结论)的一种思维形式。根据思维进程的不同,推理可分为演绎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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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绎推理是从一般到特殊的思维方法。演绎推理中最常见的就是三段论。三段论是从两个已知判断推出第三个新的判断的推理方法,而且两个判断中一个一定是全称判断。 三段论由三个部分组成:大前提(全称的判断),小前提(特殊的判断),结论(最后的判断)。例如: 凡矩形对角线相等,(大前提) 正方形是矩形,(小前提) 所以,正方形的对角线相等。(结论) 三段论中共有三个概念,如上例中的“矩形”、“对角线”、“正方形”。 结论中作主词的概念叫做小词,如上例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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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数学归纳法”正名 总被引:1,自引:1,他引:1
申祝平 《中学数学教学参考》1994,(5)
近来不断有文章对“数学归纳法”这个名称提出异议,有的直截了当:“数学归纳法是一个接一个的假言直言推理的演绎过程。”“数学归纳法是典型的三段论,与归纳推理毫不相干。”有的则说,“一般人们大都承认其主要属于归纳法,但也渗透着演绎思想”,“‘数学归纳法’应该确切地称为‘数学归纳—演绎法’。” 我不同意这些看法,觉得很有必要为“数学归纳法”正正名。 一、演绎与归纳 大家知道,演绎法是由一般结论得出特殊结论的一种推理方法,它的模式是:因为集合A中的每一个元素都具有性质P(大前提),而元素a属于集合A(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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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直言三段论的的涵义开始一直到省略式,谈的都是简单的直言三段论的知识,最后我们还要介绍一下复杂的直言三段论。复杂的直言三段论主要有三种:(一)复合式;(二)联锁式;(三)带证式。(一)复合式复合式是由两个以上的直言三段论结合而成的复杂三段论。前一个直言三段论的结论,是后一个直言三段论的前提。当我们的思想在经过一个直言论的推论得出结论以后,又继续在原有基础上追求另一个结论的时候,就构成了复合式的三段论。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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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益民 《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6,(3)
传统逻辑学把直言判断分类为A、E、I、O四种类型。这种分类能历几千年而不衰,无疑是有道理的。然而,日益发展和不断丰富的人类思维实践又使这一传统分类显得单薄、贫乏,越来越显露出它的局限性。因此,从思维实际出发,全面地、多层次地研究和分析直言判断的种类,从而丰富现有的逻辑理论是很有意义的。一、直言判断分类的基础形式逻辑是根据判断结构形式方面的特征来对判断以至对直言判断进行分类的。因此,要正确地对直言判断进行逻辑分类,首先就必须对判断的结构形式有较清楚的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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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条件假言命题的联结项和必要条件假言命题的联结项也可以充当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命题的联结项,联结项与假言命题类型之间的这种或然性关系决定,判断一个假言命题的类型往往不能单纯依据联结项而必须同时分析前后件两个假言支之间的逻辑联系。正是把假言命题中的联结项与假言命题类型之间的或然性关系当作必然性关系,导致我国逻辑学教科书长期以来把“除非”类假言命题的三种类型统统视为必要条件假言命题的谬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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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跃平 《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29(3):153-156
就必要条件假言命题的汉语表达式及其分类、判定真假依据、负命题的等值式,以及以此类命题作前提的反三段论等问题,作出了全新的探讨。归纳出16种汉语表达式,并加以分类;认为:必要条件假言命题的真假只能依据其前、后件之间客观上是否具有必要条件关系之标准来判定;认为p←q实即→p→□→q,其否定式是“→p∧→□→q”,而不是“→p∧q”;揭示了必要条件反三段论的内涵、逻辑结构,并给出了它的有效推理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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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逻辑一般都否认或忽视直言判断的谓项有量项的限制。实际上,无论从现有形式逻辑理论体系本身看,还是从形式逻辑的特征、直言判断逻辑形式的基础等方面看,直言判断谓项可以有量项的限制。肯定谓项有量项限制,不仅对直言判断的种类划分及其相互关系有重大影响,而且对周延性理论、换质位推理、三段论推理等现有形式逻辑理论产生影响,对促进形式逻辑理论的发展和完善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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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从富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1988,(1)
在语言文字表达中,人们运用完整(既有两个前提一个结论,也有这三个判断的语言形式)而标准(即依“大前提——小前提——结论”这样的顺序排列)的三段论的情形是不多见的,而大量地运用它的省略形式,即省略三段论。从这个意义上说,三段论这类推理形式在思维实践中的作用的充分发挥,必须依赖于省略三段论。然而,目前逻辑论著中对省略三段论的论述却过于简单,还不能满足人们对三段论理论运用过程中的实际需要。因此,对于省略三段论很有作进一步探讨的必要。下面拟就省略三段论的定义、省略原则、判定标准、复原方法等问题,谈点粗浅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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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从富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88,(1)
在语言文字表达中,人们运用完整(既有两个前提一个结论,也有这三个判断的语言形式)而标准(即依“大前提——小前提——结论”这样的顺序排列)的三段论的情形是不多见的,而大量地运用它的省略形式,即省略三段论。从这个意义上说,三段论这类推理形式在思维实践中的作用的充分发挥,必须依赖于省略三段论。然而,目前逻辑论著中对省略三段论的论述却过于简单,还不能满足人们对三段论理论运用过程中的实际需要。因此,对于省略三段论很有作进一步探讨的必要。下面拟就省略三段论的定义、省略原则、判定标准、复原方法等问题,谈点粗浅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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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正茂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2,(6)
何向东同志在《演绎推理的新形式》一文中提出:“思维的形式,总是伴随着人类的进化及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着、完善着,作为专门研究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形式逻辑这门科学,应当不断总结人类思维的新成果。“这一倡议是富有价值的。从亚里士多德创建传统逻辑体系至今,已经二千五百年了。基本上没有什么重大的突破,真是“千年喑哑实可哀”。何向东同志身体力行,率先探索,创言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必要条件假言推理、相容选言推理及中项不周延的直言三段论等演绎推理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