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2.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3,(10):1
1.现发现有个别单位以我刊名义截取稿源,收取作者版面费,坑害作者。为此,本刊郑重声明: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本刊(蒙、汉)的刊名、刊号及文种在当地或异地进行出版、发行活动。一经发现,本刊将依 相似文献
3.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4,(12)
<正>1.现发现有个别单位以我刊名义截取稿源,收取作者版面费,坑害作者。为此,本刊郑重声明: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本刊(蒙、汉)的刊名、刊号及文种在当地或异地进行出版、发行活动。一经发现,本刊将依 相似文献
4.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1,(2):1
1.现发现有个别单位以我刊名义截取稿源,收取作者版面费,坑害作者。为此,本刊郑重声明: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本刊(蒙、汉)的刊名、刊号及文种在当地或异地进行出版、发行活动。一经发现,本刊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相似文献
5.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1,(5):1
1.现发现有个别单位以我刊名义截取稿源,收取作者版面费,坑害作者。为此,本刊郑重声明: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本刊(蒙、汉)的刊名、刊号及文种在当地或异地进行出版、发行活动。一经发现,本刊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相似文献
6.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4,(18)
<正>1.现发现有个别单位以我刊名义截取稿源,收取作者版面费,坑害作者。为此,本刊郑重声明: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本刊(蒙、汉)的刊名、刊号及文种在当地或异地进行出版、发行活动。一经发现,本刊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相似文献
7.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4,(20)
<正>1.现发现有个别单位以我刊名义截取稿源,收取作者版面费,坑害作者。为此,本刊郑重声明: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本刊(蒙、汉)的刊名、刊号及文种在当地或异地进行出版、发行活动。一经发现,本刊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相似文献
8.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4,(19)
<正>1.现发现有个别单位以我刊名义截取稿源,收取作者版面费,坑害作者。为此,本刊郑重声明: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本刊(蒙、汉)的刊名、刊号及文种在当地或异地进行出版、发行活动。一经发现,本刊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相似文献
9.
10.
11.
12.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4,(11)
<正>1.现发现有个别单位以我刊名义截取稿源,收取作者版面费,坑害作者。为此,本刊郑重声明: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本刊(蒙、汉)的刊名、刊号及文种在当地或异地进行出版、发行活动。一经发现,本刊将依法追究其责任。2.凡是《内蒙古科技与经济》发表的文章、图片、光盘等,未经本社许可,不得以任 相似文献
13.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4,(1)
<正>1.现发现有个别单位以我刊名义截取稿源,收取作者版面费,坑害作者。为此,本刊郑重声明: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本刊(蒙、汉)的刊名、刊号及文种在当地或异地进行出版、发行活动。一经发现,本刊将依法追究其责任。2.凡是《内蒙古科技与经济》发表的文章、图片、光盘等,未经本社许可,不得以任 相似文献
14.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4,(9)
<正>1.现发现有个别单位以我刊名义截取稿源,收取作者版面费,坑害作者。为此,本刊郑重声明: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本刊(蒙、汉)的刊名、刊号及文种在当地或异地进行出版、发行活动。一经发现,本刊将依法追究其责任。2.凡是《内蒙古科技与经济》发表的文章、图片、光盘等,未经本社许可,不得以任 相似文献
15.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4,(4)
<正>1.现发现有个别单位以我刊名义截取稿源,收取作者版面费,坑害作者。为此,本刊郑重声明: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本刊(蒙、汉)的刊名、刊号及文种在当地或异地进行出版、发行活动。一经发现,本刊将依法追究其责任。2.凡是《内蒙古科技与经济》发表的文章、图片、光盘等,未经本社许可,不得以任 相似文献
16.
17.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7,(9)
正1.现发现有个别单位以我刊名义截取稿源,收取作者版面费,坑害作者。为此,本刊郑重声明: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本刊(蒙、汉)的刊名、刊号及文种在当地或异地进行出版、发行活动。一经发现,本刊将依法追究其责任。2.凡是《内蒙古科技与经济》发表的文章、图片、光盘等,未经本社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复制、翻印等,引用时请注明摘自《内蒙古科技与经济》杂志。 相似文献
18.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4,(8)
<正>1.现发现有个别单位以我刊名义截取稿源,收取作者版面费,坑害作者。为此,本刊郑重声明: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本刊(蒙、汉)的刊名、刊号及文种在当地或异地进行出版、发行活动。一经发现,本刊将依法追究其责任。2.凡是《内蒙古科技与经济》发表的文章、图片、光盘等,未经本社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复制、翻印等,引用时请注明摘 相似文献
19.
20.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5,(2)
<正>1.现发现有个别单位以我刊名义截取稿源,收取作者版面费,坑害作者。为此,本刊郑重声明: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本刊(蒙、汉)的刊名、刊号及文种在当地或异地进行出版、发行活动。一经发现,本刊将依法追究其责任。2.凡是《内蒙古科技与经济》发表的文章、图片、光盘等,未经本社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复制、翻印等,引用时请注明摘自《内蒙古科技与经济》杂志。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