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2 毫秒
1.
杨爱梅 《中学课程辅导(初三版)》2006,(7):57-60,64
第二课在承担责任中成长【学习目标】了解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明白关爱集体的表现,学会关爱集体的方法。懂得自觉承担责任的含义;明确热心公益的意义;学会关爱集体,学会承担社会责任;尝试做一个对集体、对社会有用的人。树立关爱集体、承担社会责任的生活态度;学会负责任 相似文献
2.
3.
社会责任感作为一种道德情感,是一个人对国家、集体以及他人所承担的道德责任,高职写作教学可以在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针对高职学生的特点,教师可以通过情感渗透、社会教育等多方面培养学生自觉承担起对他人和社会的责任。 相似文献
4.
周华珍 《新课程导学(上)》2015,(6):46
在当今的教学中,许多教师总是认为学生的心理存在一定的问题,总影响教师上课的心情,我们在教学中如何处理一些不该出现的问题呢?我通过《承担关爱集体的责任》教学,深刻地意识到教师要尊重学生,做到客观公正看待学生,能够培养学生的自信心,学会赞美学生等,能够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 相似文献
5.
教育应该是提升生命、让生命和谐发展的事业,作为教育者,我们应该用宽容、博大的心去关爱学生,让学生在学校里过有尊严的生活,让学生对生活充满信心,因此,如何使生命茁壮成长,使生命和谐发展是教育必须承担的责任。 相似文献
6.
校方责任险与学生平安险是不同性质的保险,不能相互代替。只有当学校对受伤学生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且该赔偿责任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时,保险人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而保险责任的范围取决于保险合同中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的约定。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学校的请求负赔偿责任,但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受害学生也可以直接请求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校方责任保险的索赔时效应从受害学生请求学校承担法律责任之日起算。 相似文献
7.
8.
培养学生责任感提高班级管理实效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素质教育的主体是学生,新课程标准的理念是以学生为本,以学生的发展为中心,教育的支点应该落在“人的发展”上。而目前中学生普遍缺乏对自己、对集体、对家庭和对社会的责任感,不能认清自己所扮演的角色,分清自己应承担什么责任,履行什么义务。 相似文献
9.
10.
在学校伤害事故中,应该根据何种归责原则来确定学校所承担的责任,已经成为妥善解决学生伤害事故赔偿责任的焦点所在。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一般应实行过错责任原则,对过错的判断应当采用客观标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期间遭受侵害的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制度,由学校来承担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11.
在初中教育教学工作中,良好的环境因素有利于学生的成长,温馨和谐的环境有助于激发学生的积极性,让他们更好地融入到集体之中。反之,则会让学生产生消极情感,不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初中生正处于青春期,创设关爱的环境有助于正确地引导学生,激励学生,可营造积极向上的主旋律,有助于学生健康成才。本文主要结合笔者工作实践,对初中关爱环境创设的措施与成效进行简要分析。 相似文献
12.
13.
邵文静 《广西教育学院学报》2012,(4):45-47
近年来,高职院校学生伤害事故日益增多,要求学校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件也在逐年增加,高职院校迫于社会压力和维护学校声誉,全部承担了不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或本应承担较轻的赔偿责任却承担了过于沉重的责任。如何妥善地解决学生伤害事故,已成为摆在高职院校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探讨了高职院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分析界定我国高职院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便更好地解决学生伤害事故相关的法律责任问题。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我国离婚率持续走高,从而导致职业院校中单亲家庭学生人数急剧攀升。多数单亲家庭学生进入职业院校后,存在着各种不同类型的心理问题。关爱学生、挖掘学生潜能,让学生融入集体等是引导单亲家庭学生走出困境的良策。 相似文献
15.
16.
辅导员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关爱特殊学生群体是应尽的职责,关爱需要辅导员的关心、理解、尊重、希望、责任,需要辅导员转换角色,注重道德修养,强化交往能力,提高关爱行动的实效性。关爱的实施有利于构建和谐校园,践行教育公平,落实"学生成功服务"理念,为特殊学生群体的健康成长营造公正、自由、平等的校园环境。 相似文献
17.
徐锦霞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29(9):87-88
在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的责任一旦确立,学校就应对自己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而学校应如何承担赔偿责任,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相应的制度保障,学校损害赔偿的责任往往无法落实。笔者结合我国当前实际,参照国内外相关经验,针对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责任的承担进行质浅的探讨。 相似文献
18.
19.
雷培梁 《湖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8,14(2):45-47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人身伤害赔偿责任的承担面临着“是否应该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以及“怎样承担责任”的一系列问题。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坚持“一种关系”“两项原则”,明确赔偿责任;举办者出资承担,保障赔偿来源;创新赔偿责任分担机制,实现权益保障,是推动学校走出未成年学生人身伤害赔偿责任承担困境的有效路径。 相似文献
20.
未成年学生在校发生损害的民事法律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贾青 《湖南城市学院学报》2000,(2):59-61
中小学校不是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不负监护之责,而是负教育和管理的责任。未成年学生损害发生在学校保护范围内是学校承担其民事责任的前提。学校承担未成年学生在校发生损害的民事责任除了主要适应归责原则之外,还应适应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