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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91 毫秒
1.
较大的市地方立法的特色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较大的市地方立法是我国一元多级立法体制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它与其他立法主体(中央立法主体和省级立法主体)在立法原则、立法权限以及立法程序等方面有一定的区别,它的特色是:在立法原则上突出坚持维护法制统一和尊严与保持地方特色之间的关系;在立法权限上强调对中央立法的具体化和补充;在立法程度上允许保留与中央立法有所不同的审议次数和审批制度。  相似文献   

2.
中央教育立法能够带动地方教育立法的展开,同时,反过来地方教育立法的探索能够为中央教育立法提供有益经验,两者之间应该是一种良性互动关系。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江西省地方教育立法的步伐不断加快,成绩显著。但和其他发达省份存在明显的差距。地方教育法规体系相对滞后,有待进一步完善。为适应本省教育发展的状况,有必要适度先行地方教育立法,突出地方特色;完善地方教育立法程序;建立立法质量跟踪问效制度,建立完善的地方性教育法规体系。  相似文献   

3.
中央教育立法能够带动地方教育立法的展开,同时,反过来地方教育立法的探索能够为中央教育立法提供有益经验,两者之间应该是一种良性互动关系。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江西省地方教育立法的步伐不断加快,成绩显著。但和其他发达省份存在明显的差距。地方教育法规体系相对滞后,有待进一步完善。为适应本省教育发展的状况,有必要适度先行性的地方教育立法,突出地方特色;完善地方教育立法程序;建立立法质量跟踪问效制度,建立完善的地方性教育法规体系  相似文献   

4.
所谓地方立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地方立法机关在整个地方立法过程中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明确并坚持地方立法的基本原则,是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关键,地方立法必须同时坚持以下四个基本原则;维护法制统一的原则、民主立法的原则、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和科学立法的原则。  相似文献   

5.
地方立法对于完善我国完整的法制体系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坚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做好立法预测、立法起草和立法审议制度,本文要求对地方的立法需要做到民主性、不抵触、有特色和具有较高的可操作性。遵循立法的法律标准和实践标准是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必要遵循要素,针对地方实际特点和需求做出适应文化、风俗和传统的地方法规,并且立法的条文形式和精神纲领都必须与国家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保持高度一致,通过完善地方立法质量来完善我国的整体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6.
地方立法有特色是高质量地方立法的重要标准,也是地方性法规的生命力所在。然而,很多地方的立法都是为了立法而立法,脱离实际,直接抄袭上位法,失去了地方立法的意义。结合江门市地方特色性立法的实践,对江门市地方立法特色进行阐释,提出目前存在的普遍问题,从明确“不相抵触”原则的适用、引进人才、强化培训、增加实操性方面提出探索路径,以期为各地立法“立出特色”提供一定的借鉴。  相似文献   

7.
在中央与地方立法权限的划分标准上,美国采取"影响范围"标准,较好地解决了美国联邦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立法权限划分问题。相比之下,中国采取"重要程度"标准来实现中央与地方之间立法权限的划分,由此导致中央与地方立法权限划分不清、相互抵牾等诸多问题。借鉴美国经验,我国应转而采用"影响范围"标准。至于对各项事务"影响范围"的判断,则需要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进行制度性构建。  相似文献   

8.
20多年来,我国由中央统一立法的格局逐渐向地方立法分权的格局转变,这对调动地方立法的积极性和填补中央立法的空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同时也出现立法冲突、重复立法、越权立法和立法权被异化等现象。本文旨在通过对我国中央与地方立法权配置存在的缺陷进行分析,为我国新形势下中央与地方立法权的合理配置理出思路,提出对策,以优化中央与地方立法职能,构建科学合理的、富有生机活力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相似文献   

9.
20多年来,我国由中央统一立法的格局逐渐向地方立法分权的格局转交,这对调动地方立法的积极性和填补中央立法的空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同时也出现立法冲突、重复立法、越权立法和立法权被异化等现象。本文旨在通过对我国中央与地方立法权配置存在的缺陷进行分析,为我国新形势下中央与地方立法权的合理配置理出思路,提出对策,以优化中央与地方立法职能,构建科学合理的、富有生机活力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相似文献   

10.
我国立法体制重视立法的灵活性,原则性,但对中央与地方立法事项、立法权限未作划分民事基本法律的立法权属于国家,地方有民事法律的补充权。地方民事立法不得与国家民事法律相冲突,不得将私法问题公法化。地方立法在物权制度,民事程序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1.
立法语言是立法技术的落脚点,是立法表达技术中关键的一环。地方立法语言是立法语言的一个组成部分,有着立法语言的一般特性,同时也有地方性、具体性、可操作性、试验性等自身特点。从表述技术来看,准确、简明、规范、严谨、庄重、朴实、通俗易懂,是地方立法语言本质和特点的突出表现和特殊要求。  相似文献   

12.
论民族立法存在的基础与空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族立法同民族国家一样古老而现实,立法学研究应予充分关注。民族立法是特色立法:民族问题的特殊性,奠定了民族立法的基础。立法空间模糊曾长期困扰民族立法的健康发展,立法法的颁布为走出这一历史困境提供了便利。民族立法被赋予新的使命和新的价值追求。严格界别民族立法与地方立法,是廓清民族立法独立空间的关键:  相似文献   

13.
我国农村医疗保险立法存在立法滞后,缺乏超前意识;立法体系混乱,政策措施相互矛盾;中央立法少,地方立法多,立法层次低;缺乏责任规范和制裁办法,实施机制薄弱等问题。完善农村医疗保险立法应更新立法理念,树立超前的立法意识;加强中央立法,提高立法层次,完善立法体系;制定责任规范和制裁办法,强化实施机制;建立城乡一体化的覆盖全民的全国统一的社会医疗保险法。  相似文献   

14.
湖南地方民族经济立法机构积极创制符合民族地区市场经济发展特殊规律和体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客观要求的民族经济法规,取得了巨大成就,同时也存在地方民族经济立法体系不完善、自主性和针对性不强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地方民族经济立法理论指导和实践经验欠缺、地方民族经济立法观念创新不足、地方民族经济立法规划不强。  相似文献   

15.
地方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已成为制约地方立法步伐和立法质量的突出障碍。实践中相当一部分地方性法规存在严重的部门利益倾向。地方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破坏法制的统一,妨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降低立法效率和行政效率,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正当权益。我们应当防止和克服地方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  相似文献   

16.
地方金融立法是地方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金融立法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来调整和规范金融监管的活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立法发展迅速,地方金融立法表现尤为突出。上海、温州、泉州等地率先进行地方金融立法的创新,对我国地方金融立法起到了促进作用,但是湖南、四川等内陆省份的金融立法则出现了一些问题。地方金融立法的完善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切入:根据中央与地方的立法权限,确立地方金融立法权;加强地方金融立法的创新;建立有序的金融监管体系。  相似文献   

17.
考试关系人的发展与前途,参与人多,涉及面广,需要立法。我国考试法制建设滞后,面对考试活动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进程,探索构建考试法非常必要。考试法的法律地位、立法宗旨、基本原则、调整范围,是考试法构建的基本框架。  相似文献   

18.
论改革开放27年经济立法的成就、特色与经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改革开放27年,我国经济立法调整的范围日益完备、立法程序日趋严密、立法的适应性和操作性不断增强,呈现出国家主导性、循序渐进性和完全自主性等时代特色。立法过程注重集思广益、经济法律制度的设计既立足本国国情又汲取外国先进经验、立法体制的一元领导与多级分权结合为经济立法的不断完善奠定了坚实基础。  相似文献   

19.
建立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我国在新时期深化改革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它在内涵、特征和目标等各方面不同于经济特区。建立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离不开法律制度的有力保障。目前我国的法制现状无法完全适应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实践发展,需要国家通过“授权立法”赋予地方特殊立法权,以推动和保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各项举措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20.
公民有序参与地方立法既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地方民主政治发展所面临的重大课题.我国公民有序参与地方立法受到观念因素、体制因素及部门利益因素的制约.为推进公民有序参与地方立法建设进程,必须培植公民现代民主法治观念,加强地方立法机关内设专门机构建设,完善公民有序参与地方立法的程序机制,加快公民网络有序参与地方立法的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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