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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本文在语言学范围内探讨了潘德克吞法学流派影响下的《德国民法典》中术语词汇的特征。术语构词体现了法律的抽象性,而语义场模型构建表明了法律的系统性。对《德国民法典》术语的研究有助于中国民法典的起草和完善。  相似文献   

2.
柳经纬 《高校理论战线》2015,(2):145-155,159
编纂民法典一直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话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编纂民法典",使得民法典的编纂再一次进入公众的视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后,为什么还要编纂民法典,应当编纂一部什么样的民法典,民法典应该由谁来编纂,民法典编纂应如何组织等等,这些问题仍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  相似文献   

3.
法典编纂需要体系化支撑,体系化以法典内在逻辑为基础。《法国民法典》以“自由的人及其财产”为逻辑,《德国民法典》以规范化的权利体系为叙事。我国的教育法典可以结合这两种逻辑,以受教育人及其教育权利的实现为中心展开编纂。《德国民法典》以其抽象、严谨的概念体系与一般原则,《瑞士民法典》以其开放性法源为杠杆,维系了法典安定性与开放性的平衡。此外,《德国民法典》与《日本民法典》利用本民族的历史资源,将民族性纳入法典的规范体系中。如上四部近代著名《民法典》能够为我国教育法典的编纂提供宝贵启示。拥有内在逻辑,彰显民族价值,兼及稳定与开放的教育法典将实现我国教育法的自我超越,从而推动中华民族的文明与进步。  相似文献   

4.
我国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我国民法典的起草工作也随之提上日程。民法典代表着国家对民事权利和个人私权的保护。侵权责任法是我国民事领域一部重要的法律,该法自2010年7月1日施行以来,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发挥重要的作用。因此关于侵权责任法在民法典编纂中逻辑位置、立法体例等引起了法学界热烈讨论,争议的焦点在于如何解决侵权责任法在民法典中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5.
从1998年3月成立民法起草工作小组负责编纂和起草民法典开始,已有5年之久。经过不断的努力,新中国首部民法典已正式提交九届全国人大审议。究竟什么是民法典?国家为什么要制定民法典?它的出台又经历了怎样一个过程呢?  相似文献   

6.
作为我国法典化的开端与范例,《民法典》为教育法典的编纂提供了可供参酌的宝贵经验。因此,通过认真审视“《民法典》如何而来”,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思考“教育法典向何处去”。研究认为,在宏观理念层面,教育法典应当追求体系理性,采取体系化的编纂模式;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教育领域的实践需求;奉行权利本位,把确认和保障受教育权作为法典的核心任务。在编纂路径层面,教育法典应与单行法形成“分步渐进+动态同步”的统筹发展关系,总则应以法律关系作为逻辑主线,分则宜将教育类型作为编排基准。  相似文献   

7.
德国民法典的制定背景表明:私法法典化是一个学术不断积累和完善的过程,这一过程同时受到政治、经济等因素的制约。分析德国民法典的制定背景、国民党统治时期民法典的制定情况之后,综合考虑我国现阶段制定民法典的有利因素和存在的问题(政治、经济和理论研究等方面)可以看出,我国在2010年以前可以制定出一部民法典,但因为法典编纂时代的法律主要是法学家的法,所以我国民法理论研究的不足使得我们很难在现阶段制定出一部杰作。  相似文献   

8.
德国民法典的制定背景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德国民法典的制定背景表明:私法法典化是一个学术不断积累和完善的过程,这一过程同时受到政治、经济等因素的制约.分析德国民法典的制定背景、国民党统治时期民法典的制定情况之后,综合考虑我国现阶段制定民法典的有利因素和存在的问题(政治、经济和理论研究等方面)可以看出,我国在2010年以前可以制定出一部民法典,但因为法典编纂时代的法律主要是法学家的法,所以我国民法理论研究的不足使得我们很难在现阶段制定出一部杰作.  相似文献   

9.
民法典的颁布实现了几代民法学人的梦想,我们应当全面领会民法典的精髓,把握其要义,努力提升我国民法研究与教育的质量和水平。民法典体系创新要求构建中国特色的民法学理论体系,这是民法典体系创新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的必然要求,还是回应我国法治实践的必然要求。民法教学与研究要坚持民法典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民法教学与研究要秉持民法典的人文关怀价值,以加强人的保护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最终目标。民法典颁布后,民法学的研究要从立法论转向解释论,民法教学必须要注重对方法论的研究与传授。  相似文献   

10.
我国现行民法.整体上是由多种渊源、多个层次构成的混合体。在分析我国民法整体结构的基础上,借鉴大陆法系中成功民法典体系的经验,对我国未来民法典体系进行了初步探索。体系的内部构筑固然重要,法学方法的选择也必不可少。民法典各部分起草的时间顺序也不容忽视,因为它直接牵涉到法律的统一与稳定。  相似文献   

11.
证据开示程序是美国民事诉讼中的一个极具特色的程序,美国法院一般将此程序适用于涉及美国当事人的国际民事诉讼案件中;这一程序是其法院在国际民事诉讼中获取证据的一种重要方式.这一程序产生的动因、价值取向、程序实施所受到的限制等问题会对该程序的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美国域外证据开示程序是其传统文化、思想观念在法律制度领域的一个重要体现,但这种以美国为自我中心的程序因为其单边主义倾向而受到相关限制.  相似文献   

12.
上世纪80年代以后,几乎在全球展开了司法改革运动。这次改革的目标之一是对民事起诉权如何保障。有鉴于各国的成功经验和我国民事起诉权保护急于摆脱现有困境的实际需要,笔者在对大陆法系和英关法系主要国家有关民事起诉权保护的法律规定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虽然在案件的起诉、受理程式和形式等的规定上不尽相同,但在民事起诉权的保护中,都在努力将正当程序的基本理念和核心价值在民事诉讼法律中加以运用和实现的启示性建议,以期对我国相关司法改革的进行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3.
"唯一证据方法"仅存在于大陆法系国家的民事诉讼中,它是在日本判例中产生并逐步发展完善的理论,至今仍属于判例法范畴。从证据法原理上看,"唯一证据方法"是当事人的证据申请和法院的证据裁定之间的一种调适。作为证据采纳规则之一,其亦有例外之情形。日本"唯一证据方法"对于我国的证据裁定存在积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4.
法定代理人的侵权责任,与其他特殊侵权责任相比,有着许多更为独特之处。例如,该种特殊侵权责任的性质、它所适用的归责原则等等。但这种民法理论上的独特性,并没有能够反映在我国的现行立法中。相反,《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不仅有悖于上述的民法理论,而且立法技术粗糙不堪,给司法适用带来极大的困难。追溯法定代理人侵权责任制度的发展史,参照大陆法系各国的立法例,对法定代理人侵权责任作深入的探讨,可以发现,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无论在实质内容上,还是在逻辑形式上都有值得商榷之处,需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5.
自助行为作为民事权利私力救济的方式之一。为近现代各回民法所确认,其功能在于弥补公力救济之不足。文章通过时两个固家即中回和日本典型素例的分析。透视了自助行为的构成要件.然后从比较法的角度分析自助行为与使权行为。最后将民法革素中的自助行为与大陆法系圈謇的法兵如《德国民法典》、《泰国民法典》中的自助行为进行了比较法分析,并涉及了大陆法系和英芙法系圈謇自助行为的比较。  相似文献   

16.
在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调整与保障功效的驱动下,推动文化繁荣发展的立法举措被给予了空前的重视和众多的选项.但是,支撑文化法制建设的宪法基点和学理基础还不够厚重和充分.为此,追溯文化基本权利的宪法意蕴、文化法律调整的宪法基础,才是促进文化权利规范得以实现的本原,而这需要比较法学视域中分析鉴别和引介吸取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理论资源.我国台湾地区承续大陆法系中德国宪法学说关于基本权利功能、文化基本权利、宪法基本国策、宪法审查机制、文化价值秩序等的学说脉络,在“文化宪法”研究作为部门宪法释义学的领域和层次上,重点分析了文化基本权利的本体性和文化法律制度的合宪性等一系列问题,为认识我国现行宪法文化权利条款的性质地位、内容设定及其边界限度,并由此为文化立法的原则基准与发展趋向提供了一定的学术参照.  相似文献   

17.
流质约款为国内外多数担保立法明确禁止,亦为我国民商法学界所否定。然而随着民法制度的不断构建,流质约款在体现意思自治、维护利益平衡等方面具有潜在的巨大优势。因此,学理和立法上对流质约款不应一概否定和禁止,而应当给予新的符合实际的科学态度。  相似文献   

18.
石牌制度是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之一,主要存在于广西境内的瑶族,尤其以大瑶山石牌制度为代表。从解决民事纠纷的非诉讼程序角度上看,我们把石牌作为解决民事纠纷的实体法与诉讼法的一种结合体。同时,石牌制度也是瑶族民间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19.
在西方各国历史上,近代民法往往先于宪政而存在,促进了资产阶级的壮大、权利意识的觉醒、公共领域的形成,从而对宪政的产生和发展起到过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在传统制度和现实危机的影响下,清末时的中国既不存在近代民法,也缺乏促进近代民法发展的社会激励,这无疑是当时这场改革最终以失败收场的重要原因之一。今天再走发展宪政之路,我们应注重制定一部突出权利本位思想的民法典。  相似文献   

20.
周伟标 《宜春学院学报》2011,33(9):50-52,69
在现代司法理念的指导下,我国民事诉讼法越来越重视当事人的意志及价值取向。而赋予当事人以适当的程序选择权,正是这一变化的重大体现。这是民事诉讼法所欲体现的公正、秩序、效率价值的应有之义,也是我国民事诉讼法改革的必然选择。本文立足于民事程序选择权的理论基础,从我国与各国的立法例比较出发,总结反思了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有关程序选择权的立法不足,并针对如何更好地赋予当事人以程序选择权,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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