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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平市的沟渠始建于明代,历年久已失修。民国时期,虽然工务局派有工人常年掏挖清除,但此通彼塞,大多淤塞坍塌,日伪统治期间更甚。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北平市开始进行市政恢复和建设,市工务局在《三十五年度北平市政府工务局工作计划(事业部分)》中将改善沟渠定为第二项中心工作,计划采用以工代赈的办法掏挖本市重要明沟、改建部分暗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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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抗战胜利后,随着冬季的临近,劫后灾黎的救济刻不容缓。为此,国民政府社会部多次致电北平市社会局,要求北平市社会局积极推进当地善后救济事业的开展。北平市社会局据此要求,采取了扩大举办冬令救济、救助失业劳工、对原有的救济机构进行扩充改组等一系列措施。本组史料即反映了这些方面的概况,对研究北平善后救济措施及当时救济机构的情况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有关失业劳工的救济,可参见《北京档案史料》2007年第3辑“抗战胜利后北平市救济失业工人史料”。北京市档案馆藏,档号:J2—7—592。[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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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年6月,北平市政府为便于财政局处分房基线余地,训令工务局根据当时的交通状况及人口密度,调查应行保留房基线余地之街道并列表呈核。工务局就此提出通盘筹划厘定标准,随即着手制定市区干线道路系统计划,拟定一、二等干线,规定一等干线路幅为二十八公尺以上,二等干线路幅为二十公尺以上,并提出对不足干线计划宽度之房基线余地一律予以保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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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是都市建设以及一切工程计划的根据,城市干线系统的确立和测定,与城市交通命脉的畅通关系重大。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中期,为了便于处理房基线余地,北平市政府曾拟定北平市区干线道路计划。随着城市的发展,道路交通日益繁忙,1946年10月,工务局呈请市政府批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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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抢先在收复区建立自己的新闻阵地,1945年9月国民政府颁布了《管理收复区报纸通讯社杂志电影广播事业暂行办法》《废除出版检查制度办法》等一系列规定,10月又颁布了《增订管理收复区各文化事业补充办法》,通过审核登记、报送出版物的方式,强化新闻出版管理,实施舆论统制。北平市政府奉令转发了上述规定,训令社会局、警察局对北平地区的各类报纸、通讯社、杂志、出版社进行严格的管理。随着国民党在军事上的节节败退,以及国共双方在新闻出版战线上斗争的日益激烈,国民政府的舆论控制也愈演愈烈,严禁中共及进步报刊的出版。在北平,先后壹禁了新华通讯社北平分社、中共机关报——《解放》(三日刊)和北平地下党组织创办的北平中外出版社,以及一批进步书刊,大大地挫伤了北平新闻出版业的发展,至北平和平解放前夕,北平的新闻出版业已到了奄奄一息的境地。[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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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为历代国都所在之地,积淀着深厚的传统文化,存有大量历代刻石与碑版等古迹古物。1936年1月,北平市政府转发内政部关于历史文化碑版等古迹古物应认真保护并拓印的训令,对其所属部门进行调查登记。这组史料包括北平市工务局、北平市管理颐和园事务所和北平市坛庙事务所相关档案材料。现予以公布,供研究者参考。[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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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档案》2014,(10)
《北京档案史料》2014年第3辑内容提要《北京档案史料》2014年第3辑共收入史料7组,均为新公布史料,另有文章2篇。其中新公布的7组档案史料是:20世纪30年代北平市工务局施政报告史料一组(续)/梅佳选编内容提要:1933年10月,国民政府行政院训令各省市地方政府,依照中央统计处制订的施政报告格式、实例、项目等要求,按月报送各主管范围内的主要施政成绩。12月,北平市政府训令市府各局处遵行。据此,北平市工务局逐月报送了该局1933年11月至1935年6月的施政成绩报告,共计20个月,是馆藏北平市政府各局处施政报告数量最多、内容最系统完整的一部分。此次公布该局1934年9月至1935年6月的施政成绩报告及相关档案,1933年11月至1934年8月的施政成绩报告及相关档案已刊登于2014年第2辑《北京档案史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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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袁良任北平市长,励精图治,制定了三年市政发展计划,开始了北京历史上一个市政发展较快的时期。城市行道树在美化市容、调节气候以及供市民休憩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是市政事业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也被纳入了市政发展的计划之中。本组史料主要包括三个主要内容:一是市政府技士孙葆琦奉命拟定的《北平市行道树计划书》,对北平栽植行道树的意义、难点及进行之方法、步骤作了详细的讨论;[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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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乍暖还寒时节。中共中央决定,3月25日中央机关及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从西柏坡进驻北平。这可以说是中央机关的一次“大搬家”。党中央极其重视这次“大搬家”,因为这是中国共产党人以主人公的身份从农村正式进入城市。很快,中共中央、华北局、北平市委、北平市政府和北平驻军联合起来,为中央机关“搬家”一事全力以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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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见证──日本侵略军在清华园犯下的累累罪行清华大学档案馆陈兆玲本栏编辑张铁群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五十周年清华大学档案馆与历史系合作,对馆藏历史档案进行开发,编著了《日军铁蹄下的清华园》。它是一九三七年北平沦陷后,学校奉政府教育当局之命,于八月中南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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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史料是1935年1月3日北平市长袁良在市政府及各局处干部人员新年聚餐会上的讲话,内容包括对市政建设的认识、对北平建成文化区的认识、对市政府及下属社会、公安、财政、工务、卫生诸局工作的总结与今后的期望,一定程度地反映了袁良的治市思想及当时的市政状态。北京市档案馆藏,档号:J17-1-105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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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档案史料》2006,(2):95-112
法律援助是司法中为保障公民平等行使权利而对有困难者给以减、免有关费用等特殊帮助的制度。中国的法律援助制度最早出现于清末,民国时期是其形成和发展的重要阶段,其问出现了律师制度中最具有法律援助性质的贫民法律扶助制度,这项制度要求律师有组织地无偿为贫民提供法律服务。1934年,南京政府司法部批准了中华民国律师协会制定的《律师公会附设贫民法律扶助会暂行规则》,作为实施贫民法律扶助的基本规范。1941年,司法部又公布了《律师公会平民法律扶助实施办法》,将扶助对象由“贫民”改为“平民”,规定了律师公会承担平民法律扶助的事项。与此相配套,1941年颁布的《律师法》也增加了法律扶助的内容。1946年10月,北平律师公会依据《律师法》的规定制定“北平律师公会实施平民法律扶助办法”,同时呈报北平地方法院和北平市社会局,后经几番修改,形成“北平律师公会平民法律扶助实施办法细则”,并呈请北平地方法院转呈司法行政部,于民国三十六(1947)年十月三日京(36)指(参)字第二四四八七号指令准予备案。本组史料即反映了“北平律师公会实施平民法律扶助办法”、“北平律师公会平民法律扶助实施办法细则”的制定经过。此外,北京市档案馆还保存有1947年初北平律师公会会员进行平民法律扶助的备案材料。北京市档案馆藏,档号:J2—2—162、J65—3—518。[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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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时期.在中国沦陷地区按地域划分.主要存在过4个傀儡政权。即以长春为中心的东北伪政权——“满洲帝国”.以北平为中心的华北伪政权——“临时政府”和“华北政务委员会”.以张家口为中心的内蒙伪政权——“蒙疆联合自治政府”,以南京为中心的南方伪政权——“维新政府”和“国民政府”直辖区域。它们都是日本帝国主义“分而治之”政策的产物。本文仅就华北伪政权的出笼及其覆盖作一些介绍和研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