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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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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完善民办教育的顶层制度设计是破解当前民办教育发展难题不可回避的课题。民办教育的顶层制度设计之争始于20世纪90年代末期国家民办教育立法至今。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来开展的新一轮民办教育顶层制度设计之争,集中在是否取消"合理回报"制度,如何推进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如何界定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边界,如何界定与保障民办学校非捐赠性出资人的权益。目前应明确界定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标准,完善分类的配套扶持政策和管理办法,对于现有民办学校,由其自愿选择是否申请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的学校性质,给其留出充足过渡期,这将有利于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2.
在我国民办教育领域投资办学和捐资办学并存的局面下,分类管理的缺失带来了诸多困境。现今,无论从民办教育发展内部矛盾来看,还是从经济环境、思想基础和政策走向观之,实施分类管理都具备了一定的可行性。分类管理要坚持多元性取向,允许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和谐共存;坚持公益性取向,重点发展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坚持公平性取向,为两类民办学校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其实践思路是在合理划分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基础上,完善分类登记制度,将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同公办学校一样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将营利性民办学校登记为企业法人,并基于整体扶持与区别对待相结合的原则跟进配套政策。实施过程中,要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求索本土管理模式;打破各自为政局面,部门地方通力配合;推行地方先行试点,汲取经验总结教训。  相似文献   

3.
关于民办学校的非营利性和产权问题探讨   总被引:4,自引:1,他引:4  
通过对民办产的微观分析,澄清了关于民办学校的产权,非营利性和投资回报等问题中的错误认识,指出民办学校的非营利性是指学校的剩余利润不能被分配,也就是说没有人拥有民办学校的学校所有权,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是没有经济学中军政府的所有的,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投资可以获得国家的合同收入;并对如何明晰我国民办学校的财产权提出建议;最后,进一步论证指出目前我国民办教育发展的方向应是大力发展非营利民办学校,严格限制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发展。  相似文献   

4.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开启了新一轮我国教育领域的综合改革,教育改革逐步进入深水区。完善民办教育的顶层制度设计是破解当前民办教育发展难题不可回避的重大课题。民办教育的顶层制度设计之争始于20世纪90年代末期国家民办教育立法并延续至今。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研究制定和贯彻落实过程中,民办教育的顶层制度如何设计,是目前尚无结论的话题。民办教育发展艰难的根本原因是"制度上的顶层设计不足和政策上的系统配套不够",实践已经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设计的"合理回报"也没有彻底解决民办教育顶层制度设计欠缺的问题。在民办教育的顶层制度设计中,是否取消"合理回报"的条款、是否全面实行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类管理两个问题本身是表面的现象,不是问题的本质。当前,关键要深入论证回答"应不应该和可不可以"让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在法人类型上"并轨"、允许社会力量以非捐赠性出资方式举办或参与举办非营利性学校、允许非营利性学校的举办者和出资人从办学结余中取得经济收益、明确划定营利性学校在各级各类教育中准入的边界、赋予民办学校更充分的办学自主权五个问题。目前重在界定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标准、完善分类的配套扶持政策和管理办法,对现有民办学校不做强行要求站队,由民办学校自愿选择是否申请营利性或非营利性论证的办法,留有充足过渡期,更有利于改革推进和民办教育事业长远发展。  相似文献   

5.
民办学校分类管理——从“四分法”到“二分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是民办教育发展中一个敏感而重要的政策问题。区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对不同类型的民办学校采取不同扶持政策和监管措施,是破除长期阻碍民办教育发展制度困局的关键,也是我国民办教育今后发展的理想选择。但基于复杂的法律与现实利益纠葛,目前只能处于试点和探索阶段,这一制度的建设和推开可能需要一个较长的过渡期。当前和今后较长一个时期,需要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在规定税收优惠政策时所作的区分,制定和落实适用于捐资举办的民办学校、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以及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的不同扶持政策和规范措施。从"四分法"向"二分法"过渡,必须在反复论证和地方实践的基础上,设计好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类管理的政策制度体系及其过渡的相关路径,从根本上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6.
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制度的确立,留给了省级政府发展区域民办教育的自主空间。全国各地前后出台了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地方民办教育的发展进行了规划。当前地方民办教育新政区域差异明显,对落实分类管理制度的关键问题:现有民办学校分类登记过渡、民办学校税收优惠、民办学校土地出让与租赁、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等问题缺乏操作层面的政策设计,分类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仍具有一定难度。在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管理政策,规范管理与自主办学的关系和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制度等关键问题上,既需要地方政府的创新治理,也需要国家相关统筹力的强化。  相似文献   

7.
由于分类管理长期缺失,民办教育发展遇到诸多问题。面对解决民办学校系统的内部矛盾、落实政府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和破除民办教育发展瓶颈的现实诉求,近期,我国已在法律层面明确了要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和营利性民办学校实施分类管理,并将其作为民办教育创新改革的核心。由此,需要进一步基于民办教育分类原则,通过确立民办学校分类标准、实行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制度和明确各类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等路径来实现分类管理的基本目标。  相似文献   

8.
《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第7条规定,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可以登记为事业单位。这不仅与《民法典》等上位立法发生冲突,存在操作障碍,而且背离事业单位改革趋势。产生该规定的根源在于未能科学认识我国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法人类型。对此,应回到基本法层面,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法人类型予以体系化重释。一方面,坚持事业单位法人的国有属性,将其从民办学校法人类型体系中去除;另一方面,摈弃将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统一定性为捐助法人的解释范式,承认社团型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这一类型。同时,配套完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扶持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制,从而形成社团型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与财团型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并存的“新二元体系”,从根本上解决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法人地位问题。  相似文献   

9.
黄为 《湖南教育》2022,(3):27-29
<正>2016年11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进行了修改,确立了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法律依据,明确了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划分标准。这突破了制约民办学校发展的制度瓶颈,奠定了我国民办教育持续长远发展的基础,对促进民办教育事业有序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相似文献   

10.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上位法的要求和促进民办教育的稳定健康发展,必须修订2004年公布并施行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对该条例的修订涉及的重点问题包括营利性民办学校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含义、民办教育的政府规制和民办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修改时应遵循立法规律,并注意对营利性民办学校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含义及法律性质应在总则中进行明确界定。  相似文献   

11.
Abstract

Given that private schools are institutionally divided into the binary structure of for profit and nonprofit, the existing tax laws and policies aimed at private education feature obvious flaws. Reforms to the taxation system for private education should bring it in line with the state’s binary structure for the division of private schools, highlighting the charitable nature of private education, and instituting a more refined and scientific taxation system for private education.  相似文献   

12.
开展分类管理是民办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美国私立学校分类管理有一套独特而完善的管理制度。从重点解读美国私立学校分类管理在学校设立、办学经费、学校产权、政府资助、教师管理等方面的相关政策出发,对我国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政策制定和实施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  相似文献   

13.
准确界定民办学校的出资人权利,是完善民办学校治理结构的基础,对促进民办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民办学校的出资人权利产生于出资人对民办学校的出资行为,集中体现为出资人对民办学校的股权。出资人权利包括财产性权利和管理性权利。其中出资人的财产性权利包括利润分配权、股权转让权和剩余财产分配权。出资人的管理性权利包括出资人在学校决策机构中的成员权、表决权,以及知情权和监督权。  相似文献   

14.
Abstract

The key task in the establishment of a university charter is ensuring that the text of the charter is in conformity with the law, in compliance with regulations, and rational. This paper proposes a system of observed indicators for textual expression in private university charters in China, including 6 dimensions for Level 1 indicators and 20?key elements for charter content. Through textual analysis of the charters of 105 private undergraduate universities in China, the authors found that, in terms of their textual expression, private university charters universally exhibit issues such as incompleteness of the key elements of content, failure to highlight individual characteristics, an imbalanced internal power structure, unstandardized operations, imperfect mechanisms for democracy and oversight, and so on. The state’s implementation of categorized management of nonprofit and for-profit private schools should be regarded as a golden opportunity to further strengthen the effective supply of external institutions for private universities, perfect the internal governance structures of private universities, improve the mechanisms by which academic organizations at private universities exercise their roles, and achieve effective linkage between private university charters and concrete internal regulations.  相似文献   

15.
民办学校在财力支持、教师队伍建设、招生、社会地位等方面面临尴尬。解决这个问题,必须进行制度设计和政策创新,强化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执法检查,提供同等社会保障条件等,以促进民办学校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6.
"混合制学校"在办学体制上兼具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的双重资源和特点,在管理体制、运作机制和资源品牌等方面拥有比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更多的优势,但其发展中所存在的产权关系不明、政策界限不清等问题对教育公平和民办学校发展有负面影响。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推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促进各类体制学校的共同发展。  相似文献   

17.
民办学校从传统人事管理转向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是必然趋势。依据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模式,从教师的选聘与配置、培训与发展以及教师的留任与离职等几个方面,对温州市民办学校教师人力资源管理的现状进行实际调查。现实状况印证了现代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理论体系和工具体系融入中国教育领域的必要性:一方面,推动民办学校更主动、更科学、更透明地利用市场机制选择和配置教师人力资源;另一方面,积极创造条件改变民办学校教师在身份归属和福利保障上有欠公平的状况。  相似文献   

18.
我国现行法律既未明确概括民办学校的公法地位,对其私法地位的界定也与学说与制度不洽,致使民办学校法律地位不明,对民办学校的发展多有不利。本法理论,民办学校应当既是一种民事法律主体,享有法人的经营权,同时也行使一定的教育行政管理职权,具有公法地位,因而其法人类型应定位为社团法人、事业法人及准公益法人。相应地,民办学校的法人治理结构应当在决策机关的人员组成、监督机关的组织与职权,以及专家评议会的组织与职权等方面通过修法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9.
现代企业治理理论之一的利益相关者理论已被借鉴到管理学、社会学、政治学、教育学等诸多学科领域的研究中。根据米切尔评分法提出的属性和权重,对民办学校特点分析的基础上,将民办学校利益相关者分为核心利益相关者、重要利益相关者、间接利益相关者和边缘利益相关者四类。追求相关者利益最大化是民办学校财务管理的最理想目标。以此目标为导向,应在实践中兼顾各个利益关系,协调利益冲突,加强和完善财务管理体制,建立起民办学校所有利益相关者参与的共同治理结构。  相似文献   

20.
从博弈论角度剖析了民办学校营利与政府资助的“囚徒困境”,并提出破解民办学校发展困境的思路:政府转变观念,认可民办学校是和公办学校长期并存的整个教育事业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健全民办学校的管理体系,监督民办学校的财政状况和教育质量;对于过度“营利”行为,依据其事先制定的规章惩罚,从而使民办学校走上规范化、法制化、可持续的健康发展轨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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